岁岁


    我是岁岁,余百岁。

    原本我是个无忧无虑的世家小姐,我喜欢猫,喜欢漂亮的首饰,喜欢雪里的红梅。我在十六岁的时候遇见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骚得没边又好看得不得了的男人。我们初次见面差点打起来,就因为一根雕了梅花的玉簪,我想要,他也想要,我说这簪子是女子才能戴的,结果他不屑一笑,说他比我这女子要漂亮更多,还是归他。说不过他,是我想要动手的原因之一。

    而我想动手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本小姐看上他了,恨不得一棍子敲晕带回家。后来我才知道他来自玄云谷,师承天下第一的巫蛊大师,是他的接班人,以至于回想起初见那天,我心里总是毛毛的,后怕极了。

    他那一身蛊虫也未能将我对他美好皮相的热情浇灭,反倒煽起了点别的邪火,我非常期待他爱我至深的某天,占有欲爆棚,给我和他下个连心蛊之类的东西,将我与他生生世世锁在一起,多浪漫啊。

    我请教了几位哥哥,问他们都是怎么讨心上人欢心的,他们一致认为,先要得到一个人的心,必先引起他的注意。

    我竟真信了他们的胡言乱语,要知道,我那几个哥哥被狗皇帝拉去满门抄斩时还没一个是娶了妻的。我每天找各种路子给那花无禁使绊子,我去找相识的公主,去找高官家里认识的小姐妹,我差点让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饭也接不上流。

    后来我心疼他了,就不再胡闹了,闲时无聊去南门外施粥,一边施粥一边想,像我这般貌美如花、心地善良的女子,只要他看见了,我就不信他不心动。

    老天爷开眼,我施粥时竟真的遇到了他,连续好几天,激动得我乘粥的手好抖,给他乘了一大碗,端到他面前,假装羞涩:“公子,你喝……”

    他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我。

    真冷血。

    不过本小姐喜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善举感动了上天,还是说他本就对我心怀不轨,我坚持施粥坚持了三年之久,也与花无禁“偶遇”了无数次,终于在某个春日的午后,美梦成真了。

    那天,我找到了我因爱生恨,离家出走多日的爱宠奶团,将它抱在怀里后,一转身就看见那樱花树下的人,玄衣劲装,长腿细腰,青丝如浓墨般高束,他朝我走来,一树粉白樱花落于他肩头,再被风拂落,他眼底流淌的是熠熠生辉,悄然注入人间的星河。

    他神情有些忧愁,美人蹙眉也令我心折,花无禁开口对我说了第一句软话:“把它给我抱着罢,野猫抓伤了是要得病的。”

    他哪只眼睛看出我心爱的奶团是野猫?但比起奶团,我更心爱他。于是我义无反顾的将奶团都给了他,作嘤嘤嘤状趁机扯他袖子矫情,他竟没拒绝我!

    花无禁给我讲那些的时候,非要说那是我们爱情的开始,要我说,我们是天生一对,珠联璧合,爱情的开端早早早早着呢。

    我们一起做过许多有意思的事情,比如我强迫他给我画画像,我不满意就要他重画,直到我满意了为止。比如他带我骑马去春阳山下的那片花海里打滚儿,同龄的姑娘们早都嫁了人,生了好几个胖娃娃,花无禁能把我宠成胖娃娃,我们在那片花海,向天地起誓,为结发夫妻。

    其实是我逼他与我私定终身的,他本来都准备好去我家提亲了,我偏要闹着与他游山玩水,与他吃喝玩乐不理世事,做一对神仙眷侣。

    不过神仙眷侣做了还不到半年,我就被官府的人给抓回了京城,直接给按到了刑场上,那雷霆速度,平时断案时怎么不见得有多能耐?

    花无禁为救我受了重伤,他的巫蛊之术纵是再厉害,他肉体凡胎终是扛不住刀光剑影,更不可能以一敌百。

    他伏倒在一片血泊之中遥遥望着我,动弹不得,夕阳比血更红。

    那一刻,我懂了为何人会因爱成疯魔,我的公子,我心爱的公子满身是血,如何叫我不疯魔。

    后来有一段事我也记不大清,因为我很孬种的晕了过去,一半是被气的,一半是心疼的。我醒来时,花无禁坐在我床边,我心慕的那双眼睛含着热泪看着我,我以为我劫后余生了,我以为那昏君、狗皇帝看清了奸佞小人的嘴脸,花无禁却告诉我,他命不久已。

    他以一命换一命救了丞相家二公子,丞相答应他会救我,但是我的记忆需得洗去。

    花无禁问我愿不愿意洗去记忆,我心道难道还能不洗吗?

    他一眼看出我心思,他说原本也没必要,因我在余家就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大小姐,什么王朝辛秘,怕是连厨房里的烧火丫头知道的都比我多。

    他又说,他觉得反正自己命不久矣,不如还是把我的记忆消了好,毕竟我那么爱他。

    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遂点头。

    我选择洗去记忆,但留在花无禁身边,从那以后,我能记得的,只有我的姓名,我余家家道中落,以及一些久远儿时的记忆,我连花无禁也忘了。

    花无禁,他是我的爱人,是我的夫君,是我唯一的亲人,是我与这世上唯一的联系。

    在本来的故事中,花无禁他想得好好的,他以为自己顶多再撑一年就蹬腿了,他打算将自己伪装成一个丧妻的痴情相公,顺便膈应我,而失了忆的我,婢女小岁,就应该在他臂膀下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他真应该去写话本子,还亲手为我们写了个凄美的结局,一个人半死不活,另一个人在无处不在的过去中开始新生活,我们的故事在我失忆的那一刻就结束了。

    他怎么会想到,自己病入膏肓,连人都认不得,目不能视而不能听的自己,也不比失忆的我好多少,他在那样的情况爱上了婢女小岁,也就是我,他亡妻,是我是我还是我。

    自然也不会想到,我能脚踏两条船,忍不住被“花无禁”化的阚翎吸引,又暗自爱上了他。

    我的公子,你可曾预料到那婢女小岁,会在成亲的前一夜守在你房门前,她自是欢喜她那丰神俊朗的未婚夫,可当她刨心,里面满满的都是你。

    你喜爱小岁,小岁亦深爱着你,哪怕你一心求死,哪怕她尚未恢复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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