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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4000字)


    吃饭地点定在海城一家盛名已久的酒楼,因为是林谙请客,所以当她说稍后会有个朋友过来时,其余人都表示热烈的欢迎压根没多想。

    路上耽误了点时间,李成玦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先吃一会儿了,跟在林谙身后进包厢,顺手把椅子上她的包拿走挂在椅背上紧挨着她落座,再摘下口罩棒球帽,包厢里瞬时安静了下来。

    李成玦先看了眼林谙,再看向众人,脸上的表情不能更自然:“怎么,各位不认识我了吗?那我再自我介绍一下?”

    徐朝暮笑了笑,代替大家说出:“只是都没想到,林谙姐说的朋友会是你……”

    “对对对,李先生请我们吃过饭的,怎么会不认识你呢,哈哈……”

    其余人附和地连连点头,跟他打过次交道的副主编干巴巴地哈哈两声,说:“原来李先生私下跟林主编还有联系,感觉两位还挺熟的……”

    李成玦不否认也不解释,点点头应:“是挺熟的。”

    说着拿了林谙的杯子过来,喝掉剩下的半杯玉米汁,没看错的话,上面还有她的口红印。

    目睹这一幕的其余人先是倒吸口凉气,而后屏住呼吸目光紧锁在另一个当事人脸上。

    林谙无奈地摇头,桌底下打他一下,面朝众人,淡然自若地介绍:“我男朋友,李成玦。”

    “……”

    他斜睨过去一眼,不赞同她的说法,补充道:“更准确的说,应该是未婚夫,见过家长了的。”

    如果说前面一句只是让众人惊诧,等他们消化完第二句的含义后瞬间沸腾炸开了锅,欢呼的欢呼鼓掌的鼓掌,包厢里瞬间恢复热络的气氛。

    “我的天啊,不声不响的主编藏得太深了吧!”

    “呜呜呜我的主编搞定了我的男神!一时不知道该羡慕谁!”

    “还以为主编请我们吃饭是体恤下属,原来是请我们来吃狗粮的,我先干为敬!”

    对面的徐朝暮拍拍桌,大声吼出:“林谙姐,我们要求你!老实交代!”

    有人跟着附和:“对!我们想知道细节!天啊,光想想都觉得好精彩。”

    林谙抿紧上扬的嘴角,保持淡定说:“这个就算了吧,大家快吃饭,这里的菜味道还不错。”

    转移话题的痕迹太过明显,众人当然不买账,把矛头转向李成玦,“那就男方来说说,请问是李先生征服了我们主编,还是主编收服了你咧。”

    “应该是上次合作认识对方,之后私底下依然保持联系吧,一来二回就有感情了呗。”

    “之前吃饭我看李先生为难主编,还以为是讨厌她呢,原来是想引起她的注意而已。”

    众人你一言我一句,徐朝暮手指着李成玦,激动地问出:“之前你找我打听林谙姐的事,不会那时候你们就好上了吧?!”

    “那你可错怪我了。”

    李成玦摆手否认,侧着头似笑非笑看向林谙,后者示意冷静,就着他用过的杯子抿了口玉米汁,放下杯子后,方开口解释:“我们很早前就在一起了。”

    有人立刻追问:“有多早?”

    她咬了咬唇,没说具体的时间,淡声答:“他还在念书的时候。”

    可即便只有这样模糊的一句,也让其余人惊讶不已了。

    “所以之前饭局的不愉快,其实只是你们在打情骂俏而已……”

    又有人分析说:“所以之前李先生的目的不是请我们吃饭,只是想请主编吃饭,原来我这么早就被喂狗粮了……”

    平常上班看多了她冷肃模样的一群人,此刻都抓紧机会打趣她,林谙再撑不住耳朵尖儿泛红,桌底下的手轻轻推了推旁边的人。

    李成玦顺势便将其扣在掌中,眉眼都带着笑,悠然地说:“瞒了大家许久是我们不对,这样吧,我自罚三杯,大家就别再闹她了,再闹下去,回头我就该有苦头吃了。”

    说这话的同时给自己的杯子倒上酒水,目光紧盯着她慢悠悠地喝,这时有人朗声提议:“交杯酒,交杯酒走一个!”

    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其余人陆续跟着鼓掌起哄,林谙头埋下去,只想把李成玦暴打一顿。

    一言一行,分明就是故意的。

    已经有人迅速地倒好酒水,李成玦接过来递给她一杯,笑容不怀好意:“林主编,那就走一个?”

    她就是那砧板上的肉,还能有其他选择吗?

    林谙接了过来,勾住他的手臂仰脸饮用,周围又是吹哨又是鼓掌,包厢中的气氛一时间迎来高潮。

    由着次日还要上班,从酒楼出来后就不再续场各回各家。

    安排好下属回家的车,林谙仰脸看他:“那我们呢,叫代驾还是打车回去?”

    感谢他非要喝劳什子的交杯酒,现在两个人都不能开车了。

    李成玦只戴了口罩,他其实没喝多,眼睛却泛着水光,亮晶晶的像喝醉了一样,眼珠子滴溜转一圈,问她:“这边离那里不远,要不要回去看看?”

    林谙愣了愣才意识到他说的“那里”是哪里,垂眸一想,手挽上他胳膊,“可以啊,正好肚子有点撑,走过去吧。”

    “嗯。”

    不是一个人,她也不用再怕触景伤情了。

    这片大都是住宅区,白天少人走动,到了晚上更清净,树影婆娑的人行道上,两人就当是饭后散步,相携慢悠悠地走动着,林谙忽而想起件事,问道:“你到底答应了妈妈什么?”

    他啧了一声,垂眼看着她,吊儿郎当的语气:“真想知道?”

    林谙点点头。

    当然。

    她都问过不下三回了,每次都被他忽悠过去,至于忽悠的方式……

    林谙忿忿地捶他一拳。

    淫虫。

    李成玦捉住她的手亲一口,姿态傲娇:“好端端的干嘛打人,我不告诉你了。”

    林谙今晚势必要问出个答案来,不屑地冷哼,威胁他:“不说今晚别睡床。”

    看谁先急死。

    “你这婆娘,太恶毒了。”

    他摇头感叹,摘下口罩弯腰凑近她耳朵,压低的嗓音撩人心弦,贱贱地笑:“我答应她,最迟明年让她当奶奶……”

    让婆母当奶奶,那不就是让她当……

    林谙一手捂住半边发烫的脸,嘲笑他:“你就胡说吧,妈妈哪跟你一样……”

    在她心里,李母是那种严肃端方的形象,怎么会跟他聊这些。

    李成玦一耸肩:“爱信不信,我妈妈其实很随和的,你看看我表姐就知道了,又笨又憨,可不就是我外公外婆惯的,我舅舅说,我妈嫁人前也那个样,嫁到李家后才变成了现在这样。”

    林谙犹犹豫豫地问:“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吗?”

    她没忘记,李牧言说过,他们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李成玦改为把手搭在她肩上,无所谓告诉她:“有一点吧,不过李牧言是我爸结婚前就有的了,我爸是跟我妈结婚后才知道他这个孩子的存在,严格说起来,爸也不算对不起妈妈,妈妈也明白这一点,就是心里不舒服,看到李牧言就心里堵吧,所以才老往国外跑要移民。”

    信息量太大,林谙听得有点懵:“谁给你说的这些……”

    “很明显啊,我又不蠢,不过你千万别告诉爸爸妈妈我知道,你也当不知道好了。”

    神色平静到像在说别人家的事,林谙不由得又问:“那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李成玦回想,不太确定地答:“七岁?八岁?还是六岁?记不清了,反正无意中就听到了吧。”

    满不在乎的口吻。

    林谙设想了下,假如这些事发生在七八岁的自己身上,忍不住就闷闷地难受。

    心疼。

    脸靠在他胸口,她双手拥抱住他,说话轻轻柔柔的:“如果那时候我在你身边就好了。”

    她比他大七岁,已经可以保护他了。

    下巴抵着她的头顶,他回抱她,满足地喟叹:“现在也不晚。”

    微风拂面,四下无人的路边,彼此静静相拥了片刻后继续前行,可没走出三五分钟,她的步速就渐慢了下来。

    李成玦垂眸看她脚上的细高跟,皱了皱眉:“脚累不累?”

    他向来是不赞同她穿这种跟细又高的鞋,林谙有点心虚,据实以告:“有一点……”

    走了也有一段路程了。

    李成玦是气,可架不住今晚心情好,决定先不跟她计较,征询她的意见:“那要不要背?”

    林谙不说话,拽了下修身的段裙。

    不方便。

    “呵,在家怎么没见你穿这么短。”

    他冷嘲了声,目光巡视四周,看到不远处停放的几辆共享单车,交待她:“在这等着我。”

    “嗯。”

    林谙站在原地,目送他小跑向几辆单车,捣鼓了一会儿手机后便骑了其中一辆过来,停在她跟前下车,吩咐说:“上来吧。”

    林谙眨眨眼,确定自己没看错,提醒他:“没有车后座啊……”

    李成玦都懒得回了,手拍拍唯一的座位,再脱掉自己的外套给她,“绑在腰上。”

    林谙终于意识到他是要自己来骑,扯出个尴尬的笑:“我骑得,不太稳当……”

    先不说父母没给她买过车,她家在山区,路陡又难走,根本没机会骑自行车,长大再学为时已晚,总怕摔下来。

    李成玦挑挑眉,突然就想知道到底有多不稳当,告诉她:“没关系,我帮你扶着,上来吧。”

    “我觉得,我们可以打个车直接回家的。”

    林谙柔声提议,手却接了他的外套衣袖捆住腰部。

    她考虑得很清楚,与其早回家被他折腾,还不如多在外面耽误一会儿。

    他的外套宽大,衣摆一直长到膝盖以下,林谙小心翼翼地分开腿!跨坐上单车,只要动作幅度别太大应该不至于走光,更何况还是在人影稀少的夜晚,这条路大概也就只有他们俩有闲心走。

    两手帮她扶稳车头,等骑出去几米,他悠悠说:“过两天教你骑车吧。”

    “好。”

    因为有他在,林谙不再担心摔倒,只要注视前面轻蹬踏板就能骑动车子,渐渐掌握到骑自行车的窍门,开心地笑了出来:“成玦,你真厉害,我好像有点会了。”

    李成玦余光看向她,志得意满地应:“那当然,你老公嘛。”

    她三十岁了,笑逐颜开时眼角会浮现条细微的纹路,为人处世成熟稳重,但心里其实还是个孩子,会因为学会骑自行车就开怀大笑,晨跑起不来就跟他撒娇赖床。

    李成玦想,无论以后过去多久,等皱纹布满她的脸庞,等他也老了,但在他心里,她永远都会是他的小孩。

    他珍爱的宝贝。

    十多分钟后,自行车停在一栋公寓楼下,两人乘坐电梯上楼,再一步一步走到曾经熟悉的房门前。

    他一边肩膀靠着墙,示意她开锁:“钥匙带了吧?”

    林谙仰脸看他:“钥匙?”

    后者一捶胸,难以置信:“你不会扔了吧!”

    “逗你的。”

    她低下头去,轻轻笑出声来,打开包拿出一串钥匙,找到其中一把,对照钥匙孔推进去。

    虽然早有了心理准备,但当房门打开的那一刻,看到室内依旧如昨的装修摆设,就连床头的纸玫瑰他都再折了一束摆放好,林谙瞬时就流出泪来,转身抱住他哭出了声来。

    这里,是他们的第一个家。

    两手环住她,李成玦也红了眼眶,笑着埋怨:“都提醒过你了,让你回来看看……”

    她抽噎着说:“我怕……”

    怕触景伤情,怕物是人非。

    怕自己回来,他却已走远了。

    他吻她的额头,一颗泪落进她头发里,“怕什么,我不是一直等在这里吗?”

    他才是真的怕呢,怕她一去不回。

    “幸好…幸好……”

    林谙说不出话来,泪水愈发汹涌,脸埋在他胸前嚎啕大哭。

    幸好。

    幸好她没扔掉开门的钥匙,他们的家还在,他也还在。

    她热爱的少年,一直在这里等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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