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


    谁也没有想到,大块头大饼脸举止滑稽的花明能够唱出这么深情动听的歌曲。

    行家一出口,就知有没有。现在只是清唱,他都能够演绎的这么好。要是有了配乐,哪岂不是和原唱差不多了?

    一曲结束,大家热烈的鼓掌。

    “好。不错。非常不错。”李强神情亢奋,大声喊道。

    “唱得不错。”学生会主席魏峰也微笑着说道。“这首歌听着很有感觉。如果能够被学校选中,在迎新晚会上唱一唱的话,说不定能够带起一股怀旧潮流。要是再给咱们系抢回来一个‘校园十大歌手’的奖杯就更好了。”

    每年的迎新晚会结束后,学校都会评选出‘校园十大歌手’。以前的十大歌手名额都会被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等艺术性强的院系霸占。国贸系因为人数众多,也是一大劲敌。

    心理学院系人少节目少,建系以来还从来没有得到过这份荣誉。

    “咱们再看看其它人的表演。希望还能够找到好苗子。”文艺部长高佳说道。“不过我个人的这一票是要投在他身上的。”

    黄文雅脸色难堪之极。

    还以为这家伙长的像小丑,行为像小丑,表演起来也只是一个小丑。没想到竟然能够搏得大家这么热烈的掌声。

    不过,大家都说好,她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花明唱得不好----那样的话,要么别人觉得她这人脑袋有问题,要么别人觉得她的品味有问题。

    于是,就像是生吞了一只苍蝇似的,也跟着赞美了几句。

    一班只有花明这一个节目,表演结束后,就轮到二班。二班有一个清秀的女生唱《月光》,有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唱《海阔天空》,还有两个女孩子带来街舞表演。特别是最后那个街舞表演动感火辣,极具观赏性,又一次让人眼睛大亮。

    三班的学生带来了一个吉它弹唱和一个单口相声,那个弹吉它的男生唱了一首陌生的歌曲,他说是自己作词自己编曲,然后自弹自唱,是一个全能型的创作型歌手。学生们对这样的人才还是非常崇拜的。

    李强和几个学生会干部商议了一番,决定把花明的《我是来自北方的一匹狼》,二班的街舞表演和三班那个吉它弹唱报到学校。这样的话,三个班级就各有一个节目了。

    李强又走到唐重面前,笑着说道:“我知道一班下午有两节课。你在上课前问一下其它学生还有没有人愿意参加这个筛选。如果有的话,在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把人带来找我,我再审核一次。通过的,就把他们的名字和今天这份名单一起报上去。通不过,就只报今天这份名单。魏峰下午第二节课结束后要去参加校学生会会议,必须要把节目名单带过去。”

    “好的。谢谢李老师。”唐重感激的说道。他又对其它几名学生会干部说道:“不好意思,因为我的耽搁让你们久等了。今天中午就由我来作东,请大家吃一顿便饭。还请你们给我这次表达歉意的机会。”

    “哟,有人要和我抢着请客了。”李强笑着说道。“好吧。咱们就给唐重这次机会。今天中午唐重请。下次我请。”

    文艺部长高佳追问李强所说的‘下次’是指什么时候,一群人大笑。

    一餐饭吃得其乐融融,大家的关系在酒桌上迅速的拉近。

    午饭结束,唐重和花明走在返回寝室的路上。

    “老二,知道黄文雅那眼镜妞为什么一直针对你不?”花明嘴里挑着一根牙签,没有正形的笑着。

    “我还一直奇怪着呢。”唐重笑着说道。“我以前都不认识她。也和她没有任何接触,她怎么对我那么敌视?跟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花明嘿嘿的笑着,说道:“因为她是鲁一飞的女朋友。”

    唐重一愣,这才释然。

    鲁一飞企图阴害唐重的计谋失败后,被唐重凌厉的耳光抽得在班上抬不起头。不仅仅没有竞选成功班长,连平时和他交好的几个男生也渐渐疏远。他现在成了班级里的孤家寡人,平时都不见他和什么人说话。

    只是没想到的是,这家伙还挺有手段,不知不觉的就把二班的这位女班长给泡上了。

    想必鲁一飞在女朋友面前说过自己不少坏话吧,不然她对自己的恨意怎么掩也掩不住?

    “被一个女人记恨在心,还真不是一件让人舒服的事情。”唐重笑着说道。

    “我以为你会像以前那样忍不住跳出来抽她的脸呢。”花明说道。“还没看到过你打女人。真是期待啊。”

    “------”唐重对花明这个变态真是相当的无语,说道:“其实也不是没有其它的办法。”

    “还有什么办法解决?”花明好奇的问道。

    “你把她从鲁一飞手里抢过来。”唐重说道。“黄文雅长得还不错,应该符合你的审美观吧?你提着兔子出马,还不是手到擒来?他成了你的女朋友,就不会再刻意针对我了吧?”

    “这么简单的事情还用得着寝室老大出马?”花明推脱着说道:“让梁涛上吧。那小子最近饱受挫折,咱们应该给他找一点儿动力。”

    “行。那就由你去和他说这事儿吧。”唐重笑着说道。“你先回去。我还有点儿事儿。”

    花明冲过来一把搂住唐重的肩膀,说道:“老二,坦白交待,你是准备去见哪位啊?苏山?秋意寒?还是焦南心?”

    “你想的还真多。赶紧回去睡觉吧。”唐重拍了他一巴掌,骂道。

    “唉。”花明叹息着离开。“不是我不明白,是世界变化快。现在的女生都喜欢长相猥琐的男人吗?一身正气内心温柔富有爱心的都没人喜欢吗?”

    “------”唐重摸摸自己的脸,心想,自己现在不正常的时候也要比你正常一些好吧?

    唐重穿过第二食堂,穿过情侣小道,穿过一片假山,往南大中心的明理湖走过去。

    秋风渐凉,就连明理湖的湖水也变得冷洌幽深起来。没有太阳,那湖面上的鳞光也消失不见了。

    湖边堆积着枯黄的梧桐树叶,踩在上面咯吱咯吱作响。

    唐重准备走向通向湖心竹亭的木桥时,发现有一高一矮两道人影从湖心向岸边走来。

    木桥不宽,如果是一对情侣携手走过,倒也没有什么怪异。可是,这一高一矮两个男人并排而行,而且那个个高的男人块头也极大,这就显得木桥上有些拥挤狭隘了。只是两人毫无察觉,或许,他们都不愿意落在另外一个人的身后吧。

    唐重的脚步停顿了下来,站在桥头安静的等待着。

    桥面上的人也发现了等在桥头的唐重,那个身材高大下巴长满胳腮胡的男人眼神若有所思的看着他,而那个身材矮小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男人则是眼神微睑。

    哐----

    咚----

    哐-----

    咚-----

    两个人走路,发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一个龙行虎步大开大阖,另外一个则是轻拿轻放,温柔细气的多。

    游牧走到桥头的时候停了下来,他只需要再往前跨一步,就离开木桥踏上了平地。可是,他偏偏就不跨这一步。

    他不跨,唐重上桥的路就被他堵住了。

    已经站到岸边的大块头转身看看唐重,又看看游牧,咧开嘴巴笑了起来。

    “咱们这是不是叫做冤家路窄?”游牧居高临下的看着唐重,问道。他站在桥头,确实要比站在下面的唐重要高上一些。

    “如果是站在我的角度,那就是好狗不挡道。”唐重笑着说道。

    “真是有意思。”游牧眯着眼睛冷笑。“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说过的话仍然有效。”

    他指了指唐重的左腿,又指指唐重的右腿,说道:“不过,以前我只想要你一条腿,现在----两条我都要。”

    “你不是第一次说这句话了吧?”唐重讥笑着说道。“可是我现在还好好的。完好无损的站在你的面前-----从心理学的角度上讲,一个成功者最好是多做少说。事情没有成功前就夸下海口,会对个人的形象损害很大。我想,这个道理你一定不懂吧?当然,你也算不得什么成功者。”

    “哈哈哈----”跟在游牧身边的大块头大笑起来,说道:“游瘸子,看来你遇到对手了。人家很不给你面子啊。”

    “不自量力的小毛虫。也配做我的对手?”游牧竟然没有因为大块头那句‘游瘸子’生气,云淡风轻的说道:“认真一些。很多事情就解决掉了。”

    唐重早就知道游牧属于那种睚眦必报的变态性格,但是他却没有因为这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五走起路来像是一座移动小山似的家伙那声‘游瘸子’生气。这让唐重忍不住多看了大块头几眼。

    “我就不一样了。”唐重说道。“当我做出承诺时,就一定会想办法兑现。”

    唐重指着游牧那条唯一的好腿,说道:“保管好了。它是我的。”

    游牧的眉毛轻扬,眼里带着嗜血的杀意,笑呵呵的说道:“这是挑战?”

    “不。”唐重摇头。“这是订单。”

    第113章、七杀!

    第113章、七杀!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游牧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那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五的大块头就已经拍手叫好,大声吼道:“有气势。”

    又转身对游牧说道:“瘸子,你这个对手很对我的胃口。我这人整天和人斗凶斗狠,听过的说过的威胁话没有一千句也有八百句,把这所有的话加起来的力度也不如这句‘这是订单’来的带感-----就凭这句话,你今天就得给我面子,和这家伙暂时休战。”

    又瞪着那犹如铜铃的大眼看向唐重,问道:“怎么称呼?”

    “唐重。”唐重说道。“唐宗宋祖的唐,重量的重。”

    “公孙翦。”大块头自我介绍道。“公是公爵的公,孙是孙子的孙。我一直琢磨着我的祖先取这么两个字做姓就是要告诫我们即要学会做大爷,又要学会做孙子----单名一个翦字。王翦的翦。”

    “这个姓倒是很少见。”

    “这是我唯一为它骄傲的地方。”公孙翦说道。

    “会做孙子又会做大爷的人,才是世间第一等聪明人。”唐重笑着说道。

    虽然不清楚这个公孙翦什么来头,但是敢这么对游牧说话还能够让游牧没有脾气,证明这个家伙很不简单。

    “嘿嘿。不过我只喜欢做大爷,不喜欢做孙子。”公孙翦坦率的说道。“做大爷是本性,做孙子是随性。”

    “我和你一样。”唐重说道。在大爷面前做孙子,在孙子面前做大爷。这是人之天性。

    公孙翦指了指唐重,说道:“我喜欢你。”

    “-------”唐重实在没办法对他说出同样的话。

    游牧看着公孙翦和唐重谈笑风声,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了解公孙翦的性格,这人比自己还要偏执。他认定的事情,就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再说,他和一个人喝酒吃肉,并不能说明他和这个人是朋友。他和自己走的那么近,他们仍然是敌人。

    游牧认真的想了想,觉得公孙翦是一个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变态----

    他终于跨前一步,从木桥上跃下,站在唐重的面前,说道:“我希望你有兑现诺言的那一天。”

    “我和你不一样。”唐重认真说道。“言出必践。”

    游牧冷笑,一瘸一拐的向明理湖岸边的石板长廊走去。

    别的学生看到他,只以为这是一个面相丑陋的瘸子。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个瘸子能够爆发出多么大的能量。

    “有机会一起喝酒。”公孙翦和唐重打了声招呼,也紧随其后离开。

    唐重注视了这一高一矮两道背影几秒钟,然后跨上木桥,向湖心竹亭走过去。

    浅灰色的流苏及脚裸连衣裙,外面罩着一件乳白色的流苏针织开衫。洗得发白的帆布鞋,脑袋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小礼帽。介于随意与正式之间,不张扬,却惊艳。

    唐重想,她不是因为这身衣服而惊艳,而是这身衣服因为穿在她身上才更加出彩。

    人靠衣装,这句话是正确的。但是,衣装更需要靠人来衬。再华丽的衣服穿在游牧的身上,那也只会是暴殄天物----唐重觉得自己太自私了,怎么能拿游牧来做这样的比喻呢。他丑。但是也没有丑到这般的惨绝人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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