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


    来到大厅,林敬之第一眼就望向了坐在上首位的中年人,此人面相刚硬,身形魁梧,只是静静的往那里一坐,一股逼人的气势,就让人不敢小觑,这是至他穿到这个世界以后,第一次见到能与林老太君身上的威严相提并论的人物,郑剑秋也坐在大厅之中,见他走了进来,就起身迎了几步。

    “晚辈林敬之,见过郑将军。”林敬之没敢长时间的打量郑胜,只是短促的瞄了一眼,就赶紧低下头,急走几步,对着郑胜深深的弯下腰,施了一礼。

    郑胜客气的站了起来,爽朗的笑道:“贤侄不必多礼,快快起身,此次林家救了我儿一命,郑某甚是感激。”

    林敬之闻言连道不敢当。

    “林贤弟不必这般拘束,就当这里是自己家就好,来来来,快快坐下。”郑剑秋一脸热情的上前两步,想要将林敬之按在椅子上,林敬之却轻轻的挣了开来,先是对着他微微一笑,才伸手入怀,取出一个青色的玉匣,向前一递,再次弯下腰,对着郑胜道:“郑将军,晚辈此次前来,也没带什么好东西,这盒子里装的是一枚玉如意,是晚辈专门拿来孝敬郑老太君的,还请您笑纳。”

    不看里边的玉如意,单说这个玉匣子,外表流光转动,制作精美,就值不少的银子。

    郑胜混迹官场这么多年,自然是识货的,又听闻林敬之是将礼物送于自己的母亲,开怀大笑,玉如意暗含万事如意,事事吉祥的寓意,正是送给老人,尤其是上了年龄的老妇人的最好礼品,可见林敬之来郑府之前,是下了一番心思的,笑道:“贤侄太客气了,老夫就替家母谢谢了。”

    郑胜虽是个武夫,但甚重孝道,老母亲的在他心中的地位,是高于一切的,林敬之这份礼物,显然是送到了点子上。

    见郑胜收下了礼物,林敬之才随着郑剑秋一起坐了下来,而郑管家则在主子的示意下退出了大厅,顺便接收院落中,那些林府的下人们带来的礼品。

    回到府中后,郑剑秋便找到父亲商量了一番,看能想个什么办法劝林敬之回心转意,重新踏入仕途,于是三人坐着闲聊了几句后,郑剑秋便道:“林贤弟,林家有大恩于我,所以为兄有句话憋在心里,实在是不吐不快。”

    “哦?郑大哥请直言便是。”林敬之猜不透郑剑秋想要说些什么。

    郑剑秋正了正脸色,回道:“林贤弟,为兄就是想要劝你重新拿起圣贤书与笔墨砚台,重新考虑向仕途朝堂发展,以你十四岁就能高中举人的才华,就这么放弃大好的锦绣前程,只想做个商家子弟,实在是太可惜了。”

    已故的林敬之是被父母一起离世的事情给打击到了,所以才许下誓言不再踏足朝堂,后来就是连林老太君亲自劝说,都没能让其回头,现在的林敬之以前还觉得这是件好事,至少不用他去墨文弄墨,省得露了马脚,但随着田机与王蒙等贪心的狗官派人去搅挠林家的店铺生意后,他才渐渐对此事持有了不同的态度。

    不说别的,单只是林家能出一位品阶不大的官员,他田机与王蒙就不敢如此放肆!

    当然,想归想,林敬之对于向朝堂发展,去做官一事,仍然是很排斥的,因为他上一世只是个平民孤儿,根本就不懂得为官之道,从电视与小说中了解,并不是当个好官,当个清官,就能流芳百世,长命百岁的。

    为官有为官的道理,就像是经商要懂得如何去做生意一样,若是没这个悟性,参不透其中的规则与定律,最终别说是光耀门楣了,就是想要保全性命,怕也是件天大的难事。

    而且一个不好,甚至会连累全家人一起陪葬,这里是类似于中国古代的社会,不是现代,一个人犯事一个人当,有很多罪名是累及全家,甚至于株连九族的。

    林敬之这般想着,眉头便轻轻皱了起来,坐在上首位置的郑胜见状,突然开口道:“贤侄可是碍于以前发下的誓言,不好改口,怕被人看轻了去?”

    任谁也知道,商人再如何有钱,地位也比不得当朝的官员,所以郑胜会如此猜测,也不是没有道理。

    第九十五章 欲速则不达

    在这个时代,人无信不立,更何况林敬之以十四之龄刚高中举人不久,就许下了誓言,弄的此事满城风雨,人尽皆知,所以现在的林敬之即便是想要再涉官途,也得先想想能不能顶的住众人舆论的指责与刁难。

    再则林敬之发誓的缘由是因为父母双亲的离世,若是他果真违了誓言,岂不是成了不孝之徒?

    无信,不孝,占了这两样,如果不能找到更好的借口反驳,即便是他有再高的才华,也无法得到天下人的认同,前途也就堪优了。

    试问,哪个皇帝敢重用被天下人唾弃的举人?

    什么样的主子,用什么样的奴才,若果真皇帝敢重用他,岂不是也背上了无信不孝的罪名?

    对于要不要再入仕途一事,林敬之以前是仔细想过的,而且想的很透彻,他既对做官排斥,又想通了其中的环节,所以觉得日后若无好的契机或者机遇,他这辈子是与做官无缘了。

    “回郑将军……”

    林敬之刚待开口,却被郑胜出言打断,说实话,除了想要促成儿子与林敬之结交以外,单凭林敬之十分有心的送的那枚玉如意,郑胜也对这个青年也是大有好感,“贤侄不必如此见外,这里即不是朝堂,也不是在军营之中,你还是称老夫一声郑伯伯吧。”

    “是,郑伯伯。”林敬之正想着怎么与人家套近乎呢,对方就自动开了口,这种巴不得的好事,他自然不会开口拒绝,紧接着,又解释道:“郑伯伯,实不相瞒,小侄之所以不愿意再入仕途,主要还是因为双亲的离去,对小侄的打击太大了。”

    “小侄能以十四之龄考中举人,是多亏了有父母双亲孜孜不倦的教诲与栽培,可事到最后,小侄却因为考取功名,而害的父母大人郁郁而终,试问郑伯伯,以小侄如此自私自利的秉性,如何有资格涉足朝堂,再则,父母双亲已然不在,小侄就算是能高中状元郎,又做给谁看呢!”

    把已故林敬之不愿做官的想法一一说了出来,林敬之也是心有感触,眼眶一酸,便掉下了几滴清泪,上一世,他的父母在临死前还一遍又一遍的嘱咐他,要他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所以有关父母的话题,很是容易打动他心中最柔软的情感。

    这一幕儒子自责怀念双亲而落泪的场面,看在郑胜父子眼里,都是唏嘘不已。

    不过郑剑秋虽然颇有感触,但仍没有放弃游说林敬之重入仕途的打算,只是他刚待开口,却见父亲冲着他轻轻摇了摇头,示意他暂时不要再劝。

    郑胜也是个大孝子,深知父母的离开,会给儿子怎样沉重的打击,更何况林敬之父母的去逝,还与林敬之还有莫大的关联,在这个时候劝慰,是起不到半点作用的。

    此时时辰已是不早,天色渐黑,郑胜便站起身来道:“贤侄,你的双亲已然逝去,不能复生,你日后还当再看开些才成,老夫若是没有记错的话,你家中还有一位奶奶要赡养吧,不为别的,单为老人家能安度晚年,你也要重新振作起来才是。”

    郑剑秋收到父亲打过来的眼神,也站了起来,上前扶住了林敬之的手臂,开口道:“是啊,贤弟,你日后还得再看开些才成,走,时间已是不早了,我们一起去餐厅用饭。”

    林敬之侧过头,用衣袖将眼角的几滴清泪擦掉,再抬起头来时,已是平静了许多,“小侄一时心有所感,倒显得有些失礼了。”

    “情之所至,说什么失礼不失礼的,老夫是个习武的将军,就是喜欢真性情的男儿,走,随老夫一起去用饭吧!”郑胜大手一挥,当先抬起脚步,走出了大厅,林敬之与郑剑秋连忙并肩跟在后面。

    郑胜的背影很挺拔,似是一座压不弯的山脊梁,走起路来脚下生风,很是快速,说话也豪迈,貌似毫无心机,快人快语,只是一个能做到外放一洲之地的从四品大员,这个郑胜真会如此简单么?

    林敬之虽然两辈子加起来也没做过官,但仍是轻轻摇了摇头,不管文官也好,武官也罢,若果真不懂得为官之道,是不可能有此成就的。

    郑家有好几个餐厅,而且因为林敬之是男客的关系,要避开后院的女子,走的路便长了一些,穿过了三四个拱门,走出去大约有两三百米后,迎面走来了一个与郑剑秋年龄相仿,面色白晰的青年。

    见到这个青年,郑剑秋的脸色不由自主的变了一变。

    那个青年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三人,不等郑胜走近,就赶紧迎了上来,“源儿给父亲请安了。”

    郑胜停下脚步,虚扶了一把,开口道:“起来吧,今天我与你大哥要宴请客人,你且退下吧。”

    “是。”那青年应了一声,好奇的打量了一眼林敬之,便对着郑剑秋随意的拱了拱手,转身离开。

    这个青年看向郑剑秋时,眸子里明显带着一丝不屑。

    郑剑秋脸色微微一沉,随即深吸了口气,让自己重新平静了下来,然后一边走,一边给林敬之随意介绍了一句,“贤弟,那个青年是我的二弟,郑广源。”

    郑家不比林家,府中的势力十分复杂,郑剑秋的母亲虽是正妻,但娘家却没多大势力,而郑胜以前为了仕途考虑,曾与朝中的权贵结过政治婚姻,娶了两房平妻,这两房平妻也都各自产下了儿女,所以郑家的人脉香火虽然鼎盛,却也有自己本身的麻烦。

    不久前郑剑秋在洛城遇刺,背后的主使,就很有可能是郑家的哪个主子所为。

    这件事情其实郑胜也是清楚明白的,但两房平妻哪个娘家的人也不好惹,而且都生有儿子,地位巩固,他虽然为此事气愤不已,但如果拿不到切实的证据,他还真是无可奈何。

    在他眼中,这几个孩子都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但那两房平妻,却是盯着那个嫡长子的位置,不肯罢手,于是他只好将护卫中身手最高强的人手调到郑剑秋的身边,保护这个儿子。

    郑剑秋的母亲,只是个小商户的女儿,所以一直被郑胜的其他几房妻妾轻视,而郑剑秋也因为母亲身份低贱的原因,被同父异母的几个弟弟妹妹看不起,别看他是嫡长子,其实在府中,他的势力远不如自己的几个弟弟。

    林敬之见郑剑秋的脸色明显有些难看,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多问。

    三人来到餐厅,下人们便立即将饭菜摆了上来,吃饭的期间,郑剑秋仍不忘说服林敬之回心转意,林敬之先前已经感动过一回,这次再拒绝时,倒是言辞不太激烈,郑胜坐在上位,见儿子只是一劲的喋喋不休,眉头一皱,看来这个儿子还是有些轻浮气躁,不够沉稳啊。

    给郑剑秋打过去一个眼色,他用手指沾水,偷偷在暗处写了几个大字,‘欲速则不达!’

    先是愣了一下,郑剑秋才恍然大悟,不再提及劝说林敬之再入仕途的话题。

    第九十六章 嫂嫂许给小叔子

    看到了父亲写的几个大字,郑剑秋才醒悟过来,自己表现的有些急躁了,林敬之不想入仕途一事,是系在心中三年多的心结,岂是一时半会,能解得开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他接下来便只与林敬之谈天说地,同是年轻人,自然有很多的话题可聊,随着话题的转变,再加上二人都暗自打着结交的心思,接下来到也聊的颇为开心。

    对于这个嫡长子,郑胜还是颇为看重的,不但武艺不错,熟读兵书,而且也是个有心计城府的人,虽然目前还欠缺些稳妥,但只要日后经历的事情多了,再加上有自己在一旁调教,也许这辈子不一定能像自己这般当个从四品的大员,但想来也差不到哪里去。

    餐厅内,三人表面上寒暄客气,暗中却各自打着小九九,就在这时,厅外突然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

    “父亲大人,您在里边么?”

    随着声音的响起,那女子已经踏入了餐厅。

    三人闻声后同时转过头,看向了那个女子,郑胜脸上闪过一丝亲切,郑剑秋露出一丝微笑,林敬之则愣了愣神。

    原来进来的竟是一位身穿淡黄色罗裙的少女,这个少女大约十五六岁,长相上佳,身材匀称,单论相貌,倒也算得上是个小美女。

    而林敬之之所以会愣神,是因为女子一般是不能见男客的,尤其是未出嫁的少女,若是太过散慢,不注重规矩,见的男客多了,自然会被人拿来说料,这样一来二去的,传的人多了,就会出现流言蜚语,名声也就坏了。

    “哈哈,原来是小梅来了,快快进来,父亲给你介绍个青年才俊认识。”郑胜是个武将,倒是不太注重规矩,而且他对林敬之有好感,知道林敬之不是个多嘴多舌的人,便招了招手,示意女儿再走近一些。

    郑剑秋见来了一位同父异母的妹妹,眸光一闪间,就明白了始因,定是刚才郑广源碰到了林敬之,向下人们打问了一番,只打听到了林敬之的身份,却不知道他的来意,然后利用郑雪梅前来套话了。

    这个郑雪梅是郑家主子中,难得几个不看轻他的人。

    “父亲大人,这位是?”郑雪梅踩着碎步,袅袅而行,来到桌前后,将略显清冷的目光投放在了林敬之的脸上,不过她的语气虽然带着一丝疑惑,但目光中藏匿更多的,却是好奇。

    “小梅,这位便是以十四之龄,就高中举人的大才子林敬之!”郑胜坐在上首位,替自己的女儿引见,随后又对林敬之道:“贤侄,这位是老夫的大女儿郑雪梅,你比她年长一岁,也不必见外,日后就拿她当妹妹看待便是。”

    “原来是郑姑娘,失敬,失敬!在下可当不得大才子之名。”郑胜虽然说的客气,但林敬之可不敢真的拿这位郑府的掌上明珠当妹妹来看待。

    郑剑秋自妹妹进入餐厅后,就灵光一闪,暗自打起了小算盘,他的目光在林敬之与妹妹的身上转了好几圈,微微一凝,既然想与林敬之结交,何不再联个姻亲呢?

    想到这里,他不待妹妹开口,就站了起来,一脸热情的说道:“贤弟到底是个读书人,喜欢讲究这些礼仪规矩,倒是与我这自幼聪颖,喜读诗书的妹妹很是相似。”

    不得不说林敬之的确长不不错,第一眼望去后,一向自命清高的郑雪梅起码不会讨厌,不过听闻父亲竟然让林敬之拿她当妹妹来看时,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林敬之如今只是个商人的身份,她是知道的,单凭这一点,林敬之就比她这个官家子女矮了几分,“林公子不必自谦,请坐吧。”

    郑雪梅是个喜读诗书,颇有才情的女子,先前她是在无意间听到了二哥郑广源的话,才知道以十四之龄就高中举人的林敬之来到了府上,心中好奇下,这才打算来看上一看,当然,有才情的人多半都会有些傲气与自负,她没有半点佩服林敬之的意思,反而想着能与他在诗词对联上较量一番。

    郑剑秋有意要搓和二人,便不停的挑起话题,想使的二人更快的熟捻起来。

    郑胜平日里颇为宠溺这个聪颖的女儿,只是单纯的想要让年轻的一辈们多多聊聊,结交一番,倒是没有想那么多,而且女儿也是他的亲骨肉,婚姻大事他可不会有半点马虎,如果知道了儿子的打算,他多半不会同意,毕竟林敬之才第一天上门,底细并不是很清楚。

    自郑雪梅一进屋,林敬之就看出这个女子是个心高气傲之辈,不然也不会说话时都不看人,而且下巴也抬的老高,因为对这个少女不是很喜欢,所以接下来,他只是客气的寒暄,话语逐渐的少了起来。

    林府,晚间,餐厅内。

    今天到了吃饭的时间,林老太君破开荒的把林敬之的妻妾全部聚在了一起,当然,其中也包括林周氏,也就是周桂芳。

    几个女子摆了两桌饭菜,林老太君与唐郁香坐在一张大桌子旁用饭,而几位姨娘则挤在一张小桌旁上用饭。

    大豪门里,地位是相当的森严。

    几位姨娘因为是第一次被林老太君传唤到这里用餐,所以各自细心的打扮了一番,霜姨娘一身白衣,比冬天的雪还要洁净三分,宛似出尘的仙子,不过她的脸色好像苍白了一些,嘴辰也有些干裂,所以来之前,她在脸上涂了一层薄薄的胭脂,并抹上了唇膏。

    婉姨娘如往常一样穿着一身蓝色的长裙,婉约端庄,落落大方,还有便是未语先笑,笑的很自然,很亲切,让所有看到笑容的人,都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柔姨娘今晚打扮的清新可人,不过她胆子小,猜不透林老太君为什么会找她们这些姨娘来餐厅用饭,心中多少有些怯懦,不言不语,只是偶尔抬起头来打量众人一番,然后又迅速的低下了脑袋。

    林老太君今晚难得的让唐郁香也坐了下来,只让林周氏立在身边伺候,吃饭的时候嘴角总是翘着,好似心中藏有什么开心的事情一般。

    但这份笑容看在唐郁香的眼里,却使她隐隐升起了一丝不妙。

    今天林周氏也特意打扮了一番,原本就艳光四射了,再加上因为猜到了林老太君今晚要说何事的原因,她的脸上还一直透着淡淡的红晕,这副成熟*女子含羞带怯,却偏又风情万种的模样,当真能迷死个人。

    谈笑间,众女子终于吃完了饭,唐郁香知道林老太君接下来定然有话要说,所以并没有立即起身告退,果然林老太君接过林周氏递过去的锦帕,将嘴角的油渍擦干净后,就开口道:“饭吃完了,你们也别着急着走,其实老身今天把你们招到这里,是有一件大事要通知给你们知道。”

    其实对于让林敬之娶林周氏这件事情,林老太君一开始就相信自己能说服林周氏,反而对脾气有时甚为倔强的嫡孙有些拿捏不住,不过好在连天都帮忙,让林敬之出了趟远门,而她就决定乘着这个机会,把二人的事情先定下来。

    如此一来,等林敬之回来了,全府上下的人都知道自己把林周氏许给了他,那时也就等同于生米煮成了熟饭,没有拒绝回旋的余地了。

    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林周氏是林家的儿媳,也就是说所有的一切,都是林老太君一个人说了算,所以只要她将此事说出了口,不管有没有办理婚礼,林周氏都算是林敬之的女人了。

    “不知老太君有何事要说?”唐郁香疑惑的反问了一句。

    “是天大的好事,呵呵,郁香,你看你的嫂嫂为人如何?”林老太君说罢,将林周氏的小手牵起,亲昵的拍了拍。

    林周氏听到此话,心中一紧,她知道,自己的命运,马上就要改变了。

    唐郁香纳闷的打量了林周氏一眼,才发现嫂嫂今天的脸蛋没有抹胭脂,却红的发烫,回道:“老太君,嫂嫂不但脾气性子好,而且端庄大方,人又长的漂亮,自然是个难得的好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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