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呀。”七根给他吓一跳,忙也松手退开,却还拿刀子对着于异,但看于异并无异动,他可就有些拿不准了:“只怕真的是妖怪,二子,要不我们不吃这鹰了吧。”

    “好,不吃了。”二子明显吓着了:“放了它好了。”

    其实两人已经放开了手,可于异不动啊,两人看于异不动,七根便赶了:“走,你走,快点飞回窝里去,要不我又要吃你了。”

    于异当然不动,七根有些傻眼了,看二子:“二子,它不走啊,这下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办啊。”二子真给吓着了,声音里几乎带着了哭腔,竟冲于异作了个揖:“猫头鹰公公,是小子无知,得罪了你,你大人大量莫要见怪,快快回去吧,小子这里作揖恭送了。”

    七根便也作揖:“莫怪,莫怪,恭送,恭送。”

    于异忍着笑,仍是不理不睬不言不动,到看这两小子最后要如何收场。

    二子七根作了半天揖,见于异不动,两人互看,都有些傻眼,七根道:“它不理我们,要不我们走开吧。”

    “好。”二子点头:“我们不惊扰它,它自己就飞走了。”

    两人果然退开七八步,在一边看着于异,于异还是不动,二子说话了:“七根,你那刀子是不是真的锋快,看它好象也不象妖怪啊,真要是妖怪,我们捉了它砍了它,它哪会不怒,妖怪怒了可是要吃人的呢。”

    “我这刀最快了的啊。”这七根脑子明显有些不转筋,居然又在自己手上割了一下,这一下还割得有些深,血霍一下就射了出来,自己忙啊呀一声捂着,叫:“你看,你看。”

    “那怎么就砍不进呢?”二子一脸迷惑。

    “我也不知道啊。”七根摇头。

    “那我们还是走开吧,躲远一些。”

    “好。”七根应着,两人转身要走。

    227

    昨天没更,网站支持韩寒的活动,不参加不好.

    就我个人来说,也支持韩寒,.

    以前觉得方舟子不错,打假嘛,但这一次,觉得他很无聊,你说韩寒抄袭,拿证据出来啊,象郭小四抄,人家有证据,就是抄的圈里圈外,你方舟子也找一本圈里圈外出来,那大家也服气,可他没证据,只是说可能啊,也许啊,韩寒那个年纪写不出来啊,这不放屁吗?

    我还说共产党的江山不是毛太祖打下来的呢,为什么,因为不可能啊,太祖那几个土八路,打得过美式装备的八百万国民党军?不可能啊.

    可老毛就是打下来了,事实就是事实,事实是用血写的,不是口水.

    个人现在觉得,方舟子有证客的潜质,哪天民煮了,到可以投他一票.

    好了,废话不多说,昨天无更,今天四更!——

    第一更!

    真要走了,就不好玩了,于异还没玩够呢,轻咳一声,单脚立地,那脚猛地一长,一下长了三尺高,脑袋还是猫头鹰,这脚却成了白鹤了。

    “啊。”二子七根齐叫一声。

    “它脚长了。”二子叫。

    “猫头鹰的脚是有这么长吧?”七根有些不确定,二子便也不确定起来,搔头:“以前到是没注意。”

    迷糊啊,于异暗笑,把头一点,霍一下又长三尺。

    “又长了,又长了。”这下七根直接惊叫起来。

    “真的是妖怪。”二子吓得一个踉跄,声音都打颤了。

    真的吓着了,不过还不够,于异再把头一点,又长三尺,一个猫头鹰独立,却是一丈长的脚,先前二子两个拨不动他的毛砍不动他的肉,还只是有几分疑惑的话,这会儿是千真万确,再无怀疑。

    “妖怪啊。”两人一声骇叫,扭身就跑,二子个倒霉催的,一脚绊着个石头,顿时摔了个大马趴,手脚又吓软了,一时爬不起来,只扭头看着于异,吓得颤声叫:“猫头鹰爷爷,猫头鹰大王,你别吃我,我阿妈只我一个儿子呢。”

    于异本来好笑呢,听得这话不干了,鹰嘴里一声怪叫:“你明明叫二子,怎么说你阿妈只你一个儿子,说谎的人,我要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嚼碎他的骨头熬汤,抽出他的肠子吊梁。”

    猫头鹰能说话也算了,妖怪嘛,能说话不稀奇,但这话凶恶啊,二子哇一下哭了出来:“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我没说谎的,我阿妈就我一个儿子,上头是个姐姐。”

    这到也有理,于异本也只是吓吓他,吓哭了,嗯,不太好玩了,但这会儿,却另起一变,那个七根本来跑开了的,突然又跑回来,到二子身边扑通一声跪下叩头道:“大王明察,他说的是真的,他阿妈真就只他一个儿子,上头是个姐姐,他阿爹也过世了,他要是死了,他家就绝户了,求求大王,你不要吃他吧。”

    咦,这到还是个讲义气的,于异到来了兴趣,哼了一声,道:“不吃他,可以啊,那我吃了你,反正你两个中我要吃一个,你选吧。”

    到要看看,这半大小子是不是真的讲义气,不过七根的反应却与于异想的都不同,他哇的一声,居然哭了,然后边哭边说:“大王也不要吃我啊,我阿妈也只我一个儿子啊,不过我阿妈喂得有猪,大王,你去我家吃猪吧,猪比我好吃啊。”

    前面的还好,尤其这最后一句,实在太可乐了,于异直接笑翻了,笑得跳脚,可他这会儿是独腿猫头鹰,一条腿还有一丈长的,这么跳着脚嘎嘎笑,恐怖啊,两小子几乎吓傻了。

    周围有不少人,先前看到两个半大小子抓猫头头鹰,也不以为意,都是俘虏,心中忐忑呢,哪个有心情来管两个半大小子和一只猫头鹰的闲事,但于异独腿上长,而且一家伙长到一丈多高,这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然后再加上二子两个的连哭带叫,边上人的目光都给吸引了过来,顿时就一片声的叫:“妖怪,妖怪。”

    也有去找石头棍棒的,也有跟着叩头下拜的,这阵势不好玩,于异不想玩了,不过这独腿猫头鹰的造型他觉得不错,便不想变回来,厉叱一声:“都住嘴。”

    夜猫子发威,人人害怕,所有人都噤了声,齐看着于异,个个一脸惊惧。

    于异道:“我是苗祖派来救你们的,现在你们分百人一队,排好了。”

    苗祖是苗人共同祭奉的先祖,苗民寨中,几乎家家户户设神龛供奉的,于异先前留意了一下,这会儿顺嘴便用上了——半大小子,装人老子,这其实还是小顽童的恶作剧,他不过装了个最大的。

    但这话管用啊,尤其是众人是在被俘虏的情况下,周遭顿时一片惊喜欢呼之声,消息随即传开,人人先来看一下稀奇,然后才想到列队,偏偏花脸苗虽勇武,却没有经过什么正规训练,这队排起来,可真有些难,鸡飞狗跳的,一地鸡毛,好半天才以于异为圆心排好了,五千人,五十队,于异放出一百名水妖,每队两妖,各执御神牌,队头站一个,队尾站一个。

    天兵借御神牌结阵,如鸟生翼,纵横如意,有两个原因,一是平时经过训练,二则也是本身练有大荡魔力,也是有一点点灵力的,灵力互相交融,也相互放大,恰如雁在行列中,不要费什么力,便可以轻松飞行,但这些花脸苗绝大部份是没有灵力的,而水妖的妖力也有限,如果仅只是水妖的力量,虽然前后各站一个,借两块御神牌,想带一百人飞,还是非常的不容易,至少得试验几次,中间只怕还要摔几个人,但有于异就好说了,他大手中攥了十几块御神牌,神念一运,以本身灵力激发御神牌中灵力,十多块御神牌的灵力凑到一起,那灵力可就强大之极了,灵力如水漾开,再与水妖手中的御神牌灵力融到一起,打个比方,他手中御神牌的灵力,仿佛浩荡的大河,水妖手中御神牌的灵力呢,好比河汊旁的小水沟,本来小水沟力量有限,但大河一涨水,把小水沟也连了起来,所有的水,形成了一个整体,便再无阻碍。

    于异灵力借御神牌展开融化,顿觉圆转如意,心下也不由暗赞:“天界还是有几个能人的,这御神牌能把灵力融合得这般巧妙,确实了不起。”

    “都留意了,呆会飞在空中,不要乱扭乱动,摔死了我可不管啊。”于异这不是吓人,花脸苗没经过训练的,虽然他借御神牌把所有人都带了起来,但灵力如水,只是连裹带托,真要有人在中间乱扭乱动,又没经过训练不知道借力御力,那就完全有可能脱出灵力的包裹,从半空中摔下去。

    厉叫声中,于异神念一动,带着五千花脸苗缓缓升上空中,眼见真个飞了起来,不少花脸苗发出了惊喜的呼叫声,不过却没人敢乱扭乱动,只是脸上都有着难以抑制的惊喜,尤其二子七根这两个半大小子,两人在一队呢,更是惊喜不胜。

    一飞上半空,借了风力,也就越加灵动起来,谷口的黑羽苗似乎察觉了异样,但这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下去,偏生那些看守的黑羽苗里又没有高手,因为花脸苗中的高手,先前都跟着林荫道冲出去了的,被俘虏的都是些普通花脸苗,看守的自然也只会是些普通黑羽苗,虽听到点响动,看看谷中,一片漆黑,看看天上,漆黑一片,便只以为是花脸苗没吃东西,又饿又怕燥动呢,也懒得理,反正只要不冲出谷口就行。

    其实就算黑羽苗中有高手发现了,那也只是找死,于异虽一手抓满了御神牌,他还有一只手呢,再说螺壳中还有四百水妖,水妖本身妖力不行,但四百雷神弩齐射,便是于异也不敢硬闯,更何况黑羽苗。

    三十里路,于异来时,三两翅就到了,但这回去就慢了,其实御神牌确实是好东西,天庭还真是有些人材的,如果是懂得内中窍门的,别说五千人,就是五万人,只要有足够的御神牌,也可以轻而易举的带着飞,甚至说,带五万人比带一个人还要轻松,因为御神牌越多,形成的灵力场就越大,这就好比鸟越多,只要形成了队列,飞起来也就越轻松一样,没见天空中的鸟往往成群的飞吗?固然是跟群走的惯性,也是因为风力形成了一个场,跟在力场中飞,几乎不用力,但问题是,于异对御神牌几乎可以说是完全不熟,他只是用蛮力强行激发御神牌的灵力,勉强让所有御神牌的灵力融成一个场,内中借力省力水到渠成诸般妙用一概不知,所以带这五千人可着实费了些力,不但速度慢得象乌龟爬,且因为持续注入灵力,比跟木德星君水德星君打架还要累得多,不过还好只有三十里,再慢再慢,也终于是爬到了。

    五千人结成一团整体移动,那声势大,花脸苗因白天和黑羽苗才打了一架,所以晚间也派了哨探在外面的,一听到风声,飞到半空一看,我个娘,差点把尿吓出来——哪怕来五万黑羽苗也不怕,因为黑羽苗只会在地面进攻,但从空中飞来这么一大帮子敌人,那可真是自出娘胎没见过了,连滚带爬回去禀报。

    苗刀头喝得也有七八分醉了,他到还在担心于异,见于异久不出来,叫人去看:“别是醉倒在茅房里了。”

    两个苗女刚应命而去,哨探直闯进来,结结巴巴报有上万敌人进攻:“天——天上飞过来的。”

    “什么?”苗刀头的酒意刹时吓醒了,急窜出来,他也会点儿玄功,功力虽不高,还是能飞飞的,飞上半空,张大了嘴巴顿时做声不得,下面哨探到是尽职,牛角号吹得声嘶力竭,整个白虎寨刹时便乱作一团,无数的汉子从高高矮矮的寨楼里窜出来,叫的叫,嚷的嚷,但随后都知道是天空中来了敌人,而这时于异也带着人飞近了,于是所有人都抬头看着空中。

    白虎寨总共有五千多户,近三万人,这时还有两万多人呢,能打的壮精汉子也还有四五千,可看着天空中乌压压飞过来的敌群,所有人心中都有一种绝望的感觉,白虎寨三万多人里,会飞的,不会超过三十个,玄功这个东西,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天空中现在飞来的,至少至少,不会少于三千人,三十和三千,怎么打,如果是地面进攻,借着地势,敌人便来三万,白虎寨也有信心抵挡个十天半个月甚至更久,但能从空中飞过来的敌人,别说三千,就是一千人也是挡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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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更!——

    所以,当于异带着五千花脸苗飞近,最终在谷中空地降落,包刮苗刀头在内,所有人都只眼睁睁的看着,没有一个人动,更没有一个人发起攻击,无论是谷口布置的几架大型强弩,还是平日指哪射哪的神箭手,或者是那几十个有点儿玄功的所谓高手,全呆了,就那么看着。

    御神牌形成的灵力场,会在外面形成一层薄薄的白雾,如果是在白天,目力好的,也可以看清里面的人群,但现在是晚上,也先入为主的以为是敌人,所以所有人都给吓着了,到人群落地,于异收了御神牌,白雾散开,苗刀头等人才看清里面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刹时惊呼声四起,却还是没一个人动,不敢信啊,别人不知道,反正苗刀头当时的想法是:“这些兔崽子怎么都会飞了,这不可能,绝不可能。”

    但随后有人认出了自己的兄弟儿子丈夫,亲情是不惧一切的,更何况先以为死了呢,突然又回来了,那真是什么都不管了,扑上去先抱住了再说,一个动,百个跟,随后就乱成一团,儿啊兄啊夫啊,那激动的场面,不好形容。

    苗刀头到这会儿终于醒过神来,确认是自家失陷的子弟回来了,但怎么可能呢,急忙逮了人问,然后众口一词,是苗祖派来的神鸟救了大伙儿,然后所有的手指都指向中间还在那儿玩猫头鹰独立的于异,那真是千夫所指了。

    要是换了其他人,于异这玩笑还会开下去,不过苗刀头这人不错,或者说,酒品不错,于异先前起兴捞人,不就是跟苗刀头喝高兴了吗?这会儿若再装猫头鹰,然后苗刀头还感激涕零的拜来拜去,未免对不起酒友,所以眼见苗刀头看过来,已经有下拜的趋势了,他哈哈一笑,将身一摇,解了咒,还了原身,却把手一指:“老寨主,还敢不敢跟我喝上三碗。”

    苗刀头不象任青青,他本不知于异的来历,然后跟于异喝了一场酒,立刻就看出于异是那种豪爽直率的性子——不是任青青眼力差,实在是于异的表现和于异的官位不相符啊,就算看出于异有些率性如顽童,她也不敢信不是——这会儿听了于异的话,立刻就转了下拜的念头,不是说他变脸快,而是他人老成精,知道见人下菜,于异这种性子,你给他叩十个头,不如跟他喝一碗酒,他更高兴,顿时就叫道:“如何不敢,来人啊,上大碗,今夜一定要跟于小哥喝个尽兴。”

    他这豪气一露,于异果然就高兴得抓耳挠腮,早有人上了大碗,天爷,苗寨中这种黑底白沿大碗,那真叫一个大,一个碗可以装三斤酒呢,苗刀头满上,举碗:“于小哥,来,我敬你。”仰起脖子,咕咕咕便一口气灌了下去。

    于异大喜:“好,爽快。”也仰起脖子,一碗酒尽数倒了下去,他喝酒还和别人不同,别人是灌,他若起了兴,还带个吸字诀,恰如长虹吸水,一碗酒一吸而进,点滴不剩。

    碗碗相对,苗刀头大笑:“爽快。”猛地把碗往山石上一摔:“再来。”

    又倒上一碗,再与于异拼了一碗,然后再倒一碗,再又喝干了,三大碗酒啊,近十斤了,虽然苗寨中的酒是水酒,十斤酒也实在有些惊人了,苗刀头三碗酒下去,把碗底向于异一顷,哈哈一笑,手一松,碗落地,人往后一倒,醉了。

    看着他倒在地上,于异哈哈大笑:“痛快,痛快,哈哈哈。”

    任青青一直在边上看着,眼见于异不管不顾的要把苗刀头灌醉,也不管人家的年纪,然后苗刀头醉了,他就高兴得哈哈大笑,这样的性格,实在就是一顽童性子,与位高权重的从四品高官,完全半点边都沾不上,事实上,如果任青青不是知道于异的来历,这会儿若有人告诉他,前面这个因为灌醉了别人而高兴得捶胸顿足的人是从四品的清肃郎,她也是无论如何不信的。

    “这个人,难道真的就是天真率性的直性子人,怎么可能呢,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官啊?”任青青彻底的迷惑了。

    于异虽然笑苗刀头醉了,其实他自己也醉了,要知道他先前就喝了不少酒,再来三大碗,不醉才有鬼,说起来他虽好酒,酒量并不是特别高,至少跟柳道元那种千杯不醉的老酒鬼是比不了的,这会儿也觉得有些天旋地转,神念一动,身子一闪便进了螺壳,白玉床上一倒,且睡他娘,至于他一闪不见会在花脸苗中引发多大的讶异惊惧,他平时都不在乎,更何况喝醉了酒,那更是不当回事。

    一觉醒来,到白玉池中泡了个澡,只觉特别的神清气爽,这是白玉床和白玉池的功效,他以前喝醉了酒,虽有玄功,酒醒后仍要难过一段时间,但自从有了螺壳后,醉了白玉床上一倒,醒来白玉池中一泡,再没有难受过,不过于异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舒服就好,下次继续,从来没有去琢磨过中间的原因,泡了澡出来,自有蚌妖上来替他擦干身子,帮他换上干净衣服。

    以前于异不习惯人服侍,他性野,扯过衣服就穿,而不习惯张着手让别人帮他穿,即便是有了螺壳后好长时间都是一样,后来是有了高萍萍尤其是有了火凤凰后,两女每次都会先服侍他穿衣,这样才形成了习惯。

    于异不知道的是,螺壳中的蚌妖对他即非常佩服又暗含怨恨,蚌妖都是大美人,即便气质上不能与高萍萍火凤凰比,长相相差却不是太远,可于异美色当前,而且就算是赤身luo体的时候,竟也从不动心,若说他完全不好女色或者说不知道女人好处,却也不是,蚌妖是服侍的下人,于异玩高萍萍两女时,诸妖即便不能在床前近观,但远远的总能看两眼,至于响动就更不用说了,于异起了兴,发起狂来,那种皮肉相交之声,脆密如鞭响,即便园子外都听得到,诸妖每每听了,无不脸发热身发软,自然也深知于异的厉害,心中也盼于异能将她们收房,所以每次服侍,总会打起百般精神,可明明美色当前,于异还赤着身体,却就是一点感觉也没有,有些胆大的蚌妖,趁着给于异换衣服,甚至会有意无意的去摸于异的大鸟,或者说用自己的胸乳去于异身上擦擦碰碰,但所有这一切,全都没有用,这叫诸蚌妖如何不恼他,当然,也暗暗佩服他,还真是好定力啊。

    穿好衣服,于异一闪身,到了螺壳外。

    神螺昨夜就附在苗刀头摔碗的大山石根部,于异现身,自然也就是在谷中,抬眼四顾,看到了苗刀头的屋子。

    苗刀头身为寨主,住的自然是白虎寨最好的屋子,一幢五进的大院子,这要是放在人界,也不过就是个稍富裕些的中户人家的规模,但在绝大部份居所都是低矮木屋的白虎寨中,这已经是相当的鹤立鸡群了,所以于异一眼就看见了,施施然便走过去,嘴角还有一抹得意的笑:“那苗寨主不知酒醒了没有?哈哈。”

    不等走近屋子,便见那个叫竹生的汉子带了两个人迎上来,昨夜喝酒,后来苗刀头顶不住,叫竹生上来顶了几碗的,所以于异跟他也熟了,也听了苗刀头的介绍,知道竹生还是苗刀头的一个侄子,也学有玄功,算得上白虎寨中的一把好手,其实苗刀头无子,是拿竹生做女婿和未来的寨主培养的,不过没有明说,于异当然也不知道,只是见了酒友他就觉得亲切,竹生上前来行礼,他哈哈一笑,道:“是竹生兄弟啊,老寨主醒了没有?”

    “老寨主醒来了,摆了酒,正等于壮士喝酒呢。”竹生恭敬中也带着亲近,于异酒量好,法力高,尤其悄不声的便把五千花脸苗救了回来,竹生即佩服,更感激,这眼光中的亲近,实是发自内心,而在昨天,他的眼光可没这般亲热,明摆着啊,他喜欢苗朵儿,苗朵儿却喜欢林荫道,然后于异是林荫道带来的,他会待见才是个怪。

    于异到没留意他神情中的变化,一听到喝酒,眼光顿时就亮了,笑得见眉不见眼,道:“喝酒,好,好。”快步进屋。

    苗刀头得报,先迎到了屋门口,如果说昨天于异跟林荫道来,还只是贵客的话,昨夜大展神通,一家伙救回来五千寨民,这就是大恩人了,而且苗刀头身为寨主,比竹生等人想到要更深远,竹生等人只畏他的法感他的恩,苗刀头却还想到得罪了郁家,而黑羽苗明摆着和郁家有勾结,万一郁家恼怒,让黑羽苗发兵来剿灭白虎寨,却又如何?黑羽苗为九苗之一,人口上百万,若全族动员,能上阵的汉子有二三十万,而白虎寨集合族之力,能战之兵不到一万,周遭服白虎寨管的生苗虽也有一二十个寨子,不说在黑羽苗高压之下,还服不服白虎寨调遣,即便有兵来助,也不过万把人,可绝不是黑羽苗的对手,而于异神通广大,不但能在黑羽苗包围之中带人杀出,更能以一人之力,将五千寨丁一家伙救出来,而且是飞回来的,苗刀头也能飞,深知飞行带人的困难,于异居然能一次带五千人飞,太不可思议了,这样的人物,那自然是要以百倍热情接待的。

    苗刀头在门口迎到于异,满脸堆笑,精神挺好,并无酒后颓唐之象,这到让于异佩服一把,他却不知,苗刀头虽然没有他神螺中那样的白玉床白玉池,但苗民有自备的解酒药,昨夜苗刀头醉倒,服侍的人便给他服了药,今早起来又服了一碗,所以精神还不错,到不是酒量了得。

    “于壮士好酒量。”见面,苗刀头先从酒上说起:“我三岁跟阿爸学喝酒,五十多年来,见过无数酒桌上的豪客,但于壮士你是这个。”他说着竖起大拇指:“没有一个人能跟你相比的。”

    229

    第三更!

    这就是苗刀头的精明处了,他看出于异性子豪爽,又特别好酒,所以就拿酒量好来夸于异,真正是投其所好,比那种毕恭毕敬叩头谢恩什么的,效果要好得多,果然于异满脸嬉笑,连声道:“客气,客气,老寨主酒量也不错。”

    苗刀头一看于异的反应,便知自己搔到了于异痒处,笑道:“这不是客气,这是真心话,五十年来,别的不说,酒桌子上,我还真只服了于小哥你一个人,话不多说,我这里还有几十坛好酒,先说好啊,不把酒喝完,于小哥你不能走。”

    “好。”于异自然不会跟他客气。

    “来,进屋。”苗刀头眼见于异应允,可是喜坏了,有这一尊大神坐镇,哪还怕什么黑羽苗来攻,至于酒,嘿嘿,白虎寨虽不富裕,山里自酿的果酒,寨子里搜一搜,万把坛搜得出——苗民好酒,家家都有,还真不怕于异酒量大。

    屋里果然早就摆好了酒,于异上桌,先喝了一碗,那个爽啊,苗刀头当然也陪了一碗,不过今天这碗不是昨夜那种黑底白沿大磁碗,最多只有那碗的六分之一大,干几碗不怕,随后慢慢喝着,苗刀头问竹生:“林公子呢?请人去叫他喝酒啊。”

    竹生道:“我先前派了人去叫的,好象说去找任小姐了。”

    突然来了个任青青,然后任青青还是林荫道的未婚妻,这让竹生非常开心。

    苗刀头点点头:“那就不必去催了。”对于异一笑:“年轻人谈爱,蜜里调油似的,到不好打扰,还是我这老头子陪于小哥喝吧。”苗刀头虽感林家的恩,但对惟一的女儿喜欢林荫道的事,他却并不赞同,苗朵儿性子刁蛮,真要嫁去人界,尤其又是林家这样的官宦之家,规矩大的,想得到要吃亏,他欠林家的是一回事,却不想宝贝女儿一生受苦,还是嫁了竹生,又在自己眼前,竹生又知根知底,那样更好。

    于异当然不知道这些,只是嘻嘻一笑,道:“那是,来,干。”举碗,一饮而尽——他有酒喝,天塌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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