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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节


    “下次我一定先敲门。”

    聂摄笑了笑,很灿烂,不知道为什么,似乎他最近的头痛病好了很多。所以,性格上也变得开朗了一些。

    “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汉王殿下。”

    聂摄有些狡黠的笑问道。

    “如果我能打得过你,一定把你捆起来好好的打一顿,然后丢进河里喂鱼。”

    刘凌还是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聂摄却并不在意,而是笑着说道:“看来做你的朋友,还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刘凌把书放下,端起冒着热气的茶杯饮了一口道:“其实,做我的朋友,是最没有危险的一件事。”

    他透过舱楼的窗户看了一眼跪在船尾的赵大:“其实,我并没有太生气,虽然他违抗了我的命令。一个人,总要有自己的思想才算正常。若是他只知道遵循我的命令行事,一点错误都不犯,那样似乎就更不妙了。他犯错误,反而显得真实一些。不过,敲打还是要敲打一下的。就让他跪着吧,等他想明白了,自己会站起来找我的。”

    聂摄笑着说道:“官场上的事,果然还是不适合我。有件事我很奇怪,像你这样,没有一个真正相信的人,累不累?”

    刘凌苦笑一声道:“累不累?你说他奶奶的累不累?你是知道的,我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又太黑暗。我若是想活下去,总要帮自己弄出一套防御力无敌的盔甲来。这盔甲,并不是穿在身上,而是穿在心里。既然有机会重新活一次,还是好好活着吧。”

    聂摄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呢?你也不相信我?”

    刘凌笑了笑:“对于你,我别无选择。”

    他说:“你是一个怪胎,我也是一个怪胎,所以,或许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人能让我说话毫无顾忌,很不幸,那就是你了。”

    聂摄皱了皱好看的眉毛撇嘴道:“我不喜欢怪胎这两个字,确切的说,你是一个怪胎,而我不是。我只是……不正常一些。”

    他品了一口茶说道:“堂堂大汉的王,治下七十几个州,千万百姓,百万大军,你船上就没有好一点的茶叶?”

    刘凌一本正经的说道:“你说的没错,那些名头不虚假,可以说我是当今中原天下最有权势的那个人。不过可怜的是,我很穷,钱都用来给百姓们谋福利,给士兵们换装备,如果我跟你说,我自己府里连一千两银子都没有,你信不信?”

    聂摄白了他一眼说道:“我不信。”

    刘凌哈哈笑道:“其实我最大的愿望,并不是做什么万万人之上那种至高的存在,不是什么一统天下,也不是什么建立不世伟业。说出来你或许不信,我最大的愿望,其实是多娶几个老婆,然后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不愁吃喝的潇洒的活着。每天要做的正经事,就是多生几个孩子,闲下来,就让娇妻美妾跳跳艳舞什么的。当然,还有有很多很多银子,你知道,女人多了,买胭脂水粉什么的,是很大一笔开销。孩子多了,买玩具尿布什么的,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聂摄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刘凌,看了很久,似乎眼前这个人从来都不认识似的。

    “你说的是真的假的?”

    他问。

    刘凌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假的。”

    “说说吧,把我找来,是不是知道此去沧州凶多吉少九死一生,所以让我来保护你?话说在前面,我是要收钱的。你知道的,聂公子天下无双,总是有几个红颜知己的。女人多了,买胭脂水粉什么的,是很大的一笔开销。”

    刘凌摇了摇头道:“钱不是问题,关键是我没钱。”

    他笑了笑,狡猾的好像一只千年得道的狐狸:“还有件事你估计错了,如果你不来,是十死无生,你来了,才是九死一生。”

    第四百一十三章 大烟花

    大船经过博州之后,就没有什么明面上的危险了。虽然沿途经过的地区有不少草寇,但那些人是不会主动招惹十几艘武装到牙齿的官船的。尤其是,大船上那飘扬着的猎猎作响的火红色飞龙战旗,就算那些草寇吃了雄心豹子胆也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过了博州之后再走一段水路就是德州,这是一座大城,难得的是在这样的乱世,德州依然颇为繁华。但船上的人可是没有心情看风景看人情,离着沧州越来越近,众人心中的沉重感也就越来越强烈。不可否认,刘凌麾下没有怕死的爷们,他们心情沉重,并不是畏惧死亡,而是对战局的担忧,对刘凌安全的担忧。

    十几艘大船,装着千余名士兵并不怎么显得空荡荡的,因为船上装载的并不只是人,还有很多装备。且不说刘凌是监察院的创始人,就说赵大这个监察院的指挥使身边,自然带着不少监察院五处研制出来的装备。当然,还有那十几架看起来如同洪荒猛兽一样的抛石车。补充了火药包之后,这十几艘大船,已经是名副其实的战舰了。

    过了德州之后,众人都没有想到,居然还真有一伙要钱不要命的水贼来打劫。隔着很远,瞭望的士兵就发现了前面的河道被上百艘小船给堵塞了。小船上沾满了水贼,看样子竟然有三千人上下。德州的治安还算是好的,冒出来这么大一伙儿水贼,很有可能已经是德州最大的一伙乱匪了。

    曾经德州有驻军,还是大周十二卫战兵之一的左戍卫。左戍卫是在两年前才被赵铁拐吞并了,当初左戍卫大军在德州的时候,将方圆百里内的草寇杀了个干干净净。这些水贼应该是最近才冒出来的,而且,看来他们很不识时务。

    赵大在船尾跪了一夜,直到清晨刘凌才过去叫他起来。跪了这么久,赵大的全身都有些僵硬。尤其是膝盖,血脉不畅,过了很久才能站稳。他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刘凌的脸色,却发现王爷正在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滚去吃饭吧,要是传出去说我饿死了一位监察院指挥使,孤的名声也就坏透了。”

    赵大见王爷脸上没有了什么怒色,心中这才安定下来。说实话,昨天王爷着实把他吓坏了。他本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安排的那件事,王爷是不会知晓的。谁知道,原来王爷早就知道了,却一直没有说。赵大知道,王爷对自己的失望,最主要的还是自己没有向王爷坦承这件事。他位高权重,其实完全依赖于刘凌对他的信任。他也明白,若是王爷对他的信任出现了一丝裂缝的话,再想弥补就很难了,比女娲娘娘补天空的窟窿还要难几分。好歹女娲娘娘还能寻到七彩石,他用什么来弥补这裂缝?

    所以赵大很惶恐,他的惶恐,不是装出来的。诚然,他想过,即便王爷知道了这件事,也不会因为死了几十个谢俊的家人就对他下手。他知道王爷是极为护短的,从来不允许自己手下人受了委屈。但是他也知道,护短,不等于可以忍受欺骗。王爷不需要杀了他,只要将他监察院指挥使的职位给免了,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赵大没去吃饭,而是强打着精神站在刘凌身边。而他惊讶的发现,一个白衣若雪的俊美男子,竟然大模大样的坐在桌子边上吃着早饭,而且……他似乎对刘凌没有什么太大的尊重。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等刘凌落座就自己先吃了起来。白米粥,几个精致的小菜,很清淡,但很美味。

    “还说你穷?远征的船上还带着大周最有名的厨子,一顿早饭都做的这么精致,我真怀疑你的话有几成是真的。”

    聂摄喝着米粥,似乎很回味于米粥的淡淡香味。

    刘凌笑着说道:“带着一个厨子并不能证明什么,首先要告诉你的是,苏厨子的工钱很低,而且,他总是能将很普通的菜做出不一样的美味来。”

    “这也充分说明,你是一个恶人。”

    聂摄瞥了刘凌一眼道:“苏厨子的名气太大,就连当年裴家的老太爷做寿,请他去烧菜也是用马车接去的。而你,却将他掳了来。由此可见,裴家那些人虽然凶恶,比起你来还是差很多的。”

    刘凌摊了摊手道:“所以裴家完蛋了,我还好好的。”

    刘凌坐下来吃饭,指了指面前的椅子示意赵大也坐下来。但是刚刚才从惊魂中恢复了些许,患得患失了一夜的赵大却不敢真的坐下来。他知道王爷虽然看上去很和气,嘴角上还挂着淡淡的笑,但王爷还是在生气的,又是笑着的王爷,比绷着脸的王爷更可怕。

    刘凌见赵大推辞也懒得在说什么,一边和聂摄聊天一边吃饭。饭还没有吃饭,忽然听到瞭望的士兵喊道:“前面有人堵住了河道,百多艘小船,有三千人上下,手里都拿着兵器,但没有统一的军服,应该是水贼。”

    刘凌摆摆手示意赵大去处理,他问聂摄道:“上次我跟你说过那种很大很美的烟花,你还记得吗?”

    聂摄点了点头道:“现在我依然还在怀疑,你说的能盛开两三丈大小的烟花,五颜六色,还能绽放出各种各样的形态,是不是又在骗我?”

    刘凌笑着说道:“绝对没有,那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今天你就可以看到,虽然不是五颜六色的,但炸开两三丈的烟花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聂摄放下碗筷,皱了下眉头说道:“我怎么预感有一群水贼要倒霉了?”

    刘凌笑道:“女人的预感往往是十分准确的。”

    聂摄不理会刘凌的玩笑,走到船边站好,沉默了一会儿见刘凌没有说话,他转身说道:“我在等着烟花。”

    刘凌笑了笑,低头继续吃饭:“那就等着吧。”

    赵大走到船头,用千里眼看了看前面的情况,发现那些拦住水路的人确实不像是官军,那些人不但没有统一的军服,就连兵器都是五花八门的。他甚至看见,有一个水贼用的兵器居然是炒勺。当然,是很大很威武的那种炒勺。大部分人手里拿着的都是削尖了的木棒,拿刀的人不足总人数的五分之一。由此可见这群人敢来劫船也是逼不得已,他们既然霸占着水路,自然靠着这个来发财。尤其是,大船上汉军士兵那些精良的装备,对于一伙草寇来说绝对是奢侈品。

    说到装备,刘凌一直有一件事想不明白。如今的冶炼技术已经很发达,百炼精钢的刀子虽然不能说削铁如泥,但一个合格的士兵用足了力气,砍断一颗碗口粗细的树木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到了后世,比如清末义和团那些勇士们使用的刀,大部分都是铁片子。不要说什么坚硬锋利,只需用手稍微的用力都能撅弯。刘凌还知道一件事更让人想不通,春秋时期的霸主越王勾践,他的那柄青铜宝剑,在现代想要完美的复制出来都十分的艰难。铸造出来的青铜剑,剑柄和剑身的偏差竟然只有百分之几毫米。以现在的铸造技术,完全复制不出来。

    能聚集起数千人的队伍,由此可见那个水贼的头领也是一个十分有能力的人。不过很可惜,他今天选错了对手。

    赵大阴沉着脸看着那些水贼,心里面的惶恐渐渐的被怒火所取代。一群毛头小贼,竟然敢拦住大汉的官船,这些人还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求死而已。

    他猛地一挥手,一架抛石车将一个火药包投射了出去。

    那些水贼还在等着大船靠近,却发现那挂着火红色旗帜的大船竟然停了下来,并且有一艘大船正在缓缓的掉头,看样子是想跑?

    然后,没过多久,他们就看到从领头的大船上猛然间有一个黑点飞了过来。那黑点越来越大,等火药包恰好飞到那些水贼小船的上空时,火药包的引线正好燃烧完。

    轰!

    巨大的轰鸣声中,数不清的铁钉被炸的激荡着四处乱飞。因为那些小船靠的太近,这一个火药包在小船上面爆炸,就将四五搜小船掀翻,至少有两三百人被铁钉打伤。子弹一样乱飞的铁钉,势不可挡。

    如同核弹爆炸的蘑菇云一样,一声巨响后,那些小船就被爆炸掀翻了几艘,然后逐渐扩大,十几米内竟然找不到一个活人,竟然炸沉了那么多小船。一时间,水贼那边顿时慌乱了起来。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武器,这爆炸的威力,就好像天神一怒似的,绝对无法抵抗。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

    第二个火药包缓缓的飞了过去,然后精准异常的再次在小船的伤口两米出爆炸,巨大的火球升腾中,无数的水贼被炸死,打伤。仅仅两个火药包投射过去,就将堵塞河道的小船清理出来一部分,只需再有一发,就会硬生生的在那一百多艘小船中炸出一条通道。

    “怎么样?有两三丈大小吧?感觉如何?”

    聂摄点了点头道:“勉强够了两三丈大小,看起来很美,很毒。”

    刘凌很地主的笑了起来:“还有更毒的,要不要见识见识?”

    聂摄嗯了一声道:“见识见识总是好的,我听说有一种连发火弩车,威力惊人,势不可挡。船上带着吗?”

    刘凌笑着说道:“当然带着,不过只有一架。

    聂摄笑了笑:“我想不到船上究竟有多少杀器,到底有什么是你没带着的。”

    刘凌很严肃,很严肃,一本正经的回答道:“娇妻美妾,没带。”

    第四百一十四章 该过的日子

    ps:感谢低手寂寞大神的章推,很给力。感谢青唯大帅哥的打赏。

    刘凌并不会真的用连发火弩车去轰击那些水贼,第一,这些水贼很弱,连一套像样的盔甲都凑不出来,在火弩车面前毫无还手之力。第二,用连发火弩车有些浪费了,一千二百支弩箭射出去,那才是真的打了水漂。

    远远的,三个火药包抛过去,那些水贼就已经溃乱了。哭爹喊娘,落水的,被炸死的,炸飞的,浑身被扎满了铁钉的,不计其数。不用汉军去攻,那些水贼已经开始疯了一般的开始跑了。但越是急着跑就越是乱,本来河道就被数百只小船堵上,三个火药包炸过去之后,水贼开始四散奔逃,结果把河道堵得更厉害了。

    刘凌看着堵塞的河道,眉头稍微拧了拧。

    聂摄叹了口气,转身往船舱里走去。

    “不看了,你一皱眉头就要杀人,这带血的烟花,我还是不看了。”

    刘凌眉头只是那么稍微皱了一下,杀气自然而然的就冒了出来。这种气势,这种杀气,只有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杀伐,手染万人之血,身处高位,人一动则天下动的霸者才有。毫无疑问,刘凌现在就是一个霸者。在中原这片大地上,他是高高在上的存在。是的,是高高在上的那个人,没有之一。

    他一念间,可以血流千里,一念间,可以活人无数。

    这就是强者的力量,能摧城灭地的力量。

    聂摄也是强者,一剑杀人,千里不留行。但是他这样的强者是狭义上的,他的修为惊天,谁也不知道,这世上到底还有没有是他的敌手。在他面前,如刘凌这样的王者都会感觉到危险。而刘凌这样的强者,则是万人莫敌的。他掌控着的是至强的凶器,兵。仁者不可轻动刀兵,动则伏尸百里,血流成河。刘凌是仁者吗?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但是毫无疑问的,刘凌对于这些乱匪水贼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心。这些水贼,比吃人肉喝人血的野兽还要可恨。野兽吃人是天性,只是为了果腹。而这些乱匪,他们杀人从来都无所谓理由。为了钱财可以杀人,为了粮食可以杀人,为了美色可以杀人,甚至,因为他们想杀人而杀人。

    刘凌急着去沧州,走水路无疑是最快的。那些不开眼的水贼,竟然堵住了水路想要打劫官船。如果仅仅用有勇气来形容他们显然是不够的,最起码在勇气前面还要加上三个字,白痴的。既然是来杀人的,就一定要做好被杀的准备。

    有句俗话是怎么说的?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靠过去,杀人,毁船,清理河道。”

    刘凌下达了简短的命令,他是一个有主见的人,并不会因为聂摄故意表现出来的态度就收起杀心。他知道聂摄是想劝阻自己,但这种劝阻,刘凌不会听从。恶人最怕的不是善人,而是比他还恶的人。

    十几艘大船开始缓缓的提速,朝着那些堵塞住河道的小船开了过去。刘凌的千余名精兵手持强弓站在船舷,冷冷的注视着那些慌乱的水贼。他们的目光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心,平静的令人心悸。当大船靠近那些水贼的小船之后,这些精兵开始展现一种恐怖的素质,这种素质,叫做杀人如麻。

    居高临下,大汉百工坊精致的硬弓,再加上射手们精湛的射术,让那些水贼们体会了什么是地狱。几乎每一箭都会射杀一名水贼,杀人者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不喜悦,不激动,拉弓,射箭,杀人,如同机械,精准而冷血。

    很快,这一段河道就被染成了红色,架设在大船上的重弩也开始发威,威力巨大的重弩可以轻易的将一艘小船直接成碎渣。可以将几名水贼串成糖葫芦一样穿死,这样近的距离,重弩的威力被发挥到了极致。诚如聂摄所说,在这十几艘大船上,杀人的利器几乎一样不缺。

    相对于那些训练有素的精兵来说,有一群身穿黑色长袍的人,杀起人来更加的犀利。监察卫配备的轻制连弩,可以装填二十只弩箭,在这样近的距离内,这样居高临下的优势上,杀起人来更快,更有效。

    聂摄在船舱里听到了外面的声音,嘈杂的让他头疼。求救声,求饶声,哭声喊声,临死前的悲鸣声,都让他很不适应。但是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阻止屠杀继续。他也不是同情那些水贼,只是对杀戮有着天生的反感和厌恶。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透过舱口看着船头负手而立的刘凌,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问刘凌:“以杀止杀,真的是唯一的道路吗?”

    他其实知道答案,所以才会相信刘凌。

    在这样的乱世,所谓圣人的那套根本就没有用。教化人?言语是没有用处的,还是刀子毕竟好使。

    半个时辰之后,凡是还没有逃上岸去的水贼都被屠戮殆尽。那些小船被重弩击碎,被大船撞翻,河道被清理了出来。最前面的大船开路而行,船上的士兵们站在两侧船舷,手持硬弓,发现落水者,一箭毙之。

    大船经过之后,水面上到处都是漂浮着的碎裂的船板,还有无数的死尸。凄然慌乱的逃上岸去的水贼,瘫软的倒在地上大口的贪婪的呼吸着,劫后余生,每个人心都跳得几乎要从胸腔里冲出来一样。他们没有力气再去看一眼那只来自地狱的船队,也没有力气去看一眼不久前还活蹦乱跳如今却漂浮在水面上的袍泽。他们懊恼,悔恨,还带着庆幸,能活下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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