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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终章


    躺了太久,全身的关节就像被融化在了一起,比初生的婴儿还不如。翁宝宝没法像婴儿一样瞪着脚大哭大闹,只能做个眼盲的美男子。

    时间对于他来说太过奢侈,白天黑夜,暖阳冷月,都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陷入一片黑暗世界中的人,能干什么?

    等投喂。

    他的计时方式就是每顿饭,早饭、中饭、晚饭,没有宵夜,会长胖。

    苏源邑尽心尽责的亲自上阵,任劳任怨的连他家保姆都自愧不如。这哪是照顾媳妇儿,跟养个小孩差不多了。

    直到翁达晞出院那天,他憋在心口的话终于问了出来:“阿邑,阿旭和爸爸呢?”

    他们怎么从没来医院看过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他耳朵可以听。他的同事好友,每个人都来医院看过他,为什么他没有听到过那两人的声音?

    苏源邑绕到他轮椅前,蹲**仰着脸看他。即使他的目光没有焦距,但他还是直视着他的眼睛,轻声细语道:“叔叔还在看守所,他的审判还没下来,要等半年后才能开庭。翁旭.......他出国上学了,手续都是我给他办的。你不用担心,他现在很好。”

    前一句他撒了谎,后一句都是真话。翁旭躲在家里自杀了,幸亏他发现的及时,否则.......他更不知该怎么和他交代了。

    八月的风吹在人身上带着烈日的灼烧感,沿海城市的空气潮湿闷热,能把皮脂下的油层吸出来。薄薄的t恤贴在皮肤上,很快就被薄汗氤氲了。

    翁达晞摸到他的脸,顺着五官移到鼻子上,轻轻捏了捏,“撒谎的孩子,鼻子会长长哦。”他嘴笑勾起个淡淡的弧度,笑意只浮在鼻子以下,“他在梦里跟我告别了,是笑着走的。”

    那张全家福被他牢牢锁进了心里,刻在了灵魂上。

    即使他的灵魂,已经残败不堪。

    他们一家三口应该团聚的,可是他得留下来。他舍不得眼前的爱人,还有落在他肩上的责任。他得带着弟弟走完这一生,这是他答应了爸爸的。

    苏源邑几度哽咽了,他抓着他盈盈一握的手腕,笑着问他:“宝宝,我们回美国吧,好不好?”

    “好。”

    ***

    安德森最近非常忙碌,他得把小洋房从里到外重新布置一番。拆掉所有台阶,撤下所有尖锐的物体,房间里得铺上厚厚的绒毯。不仅如此,他还把外面的大草坪改成了个室外花园,种上了翁少最喜欢的花。

    “哦!小家伙,你不能吃那些花,你的老板会生气的。”安德森火急火燎的把屎壳郎从花园里拽了出来,累的他额头上出了一脑门子的汗。

    屎壳郎是一只专业的金毛导盲犬,它是个女儿身,却长了颗男儿心。它每天的工作除了带翁达晞出去遛一圈,其余时间都是在花园里肆意摸鱼。

    反正它的老板也看不见。

    它每天都能把自己身上玩的很脏,专心工作她不行,调皮捣蛋她最会。所以翁达晞给她取了个符合她形象的名字——屎壳郎。

    又脏又臭。

    屎壳郎很怕热,最喜欢的事就是老板给它洗澡了。但今天老板不在家,它有点兴致缺缺。老板一个星期总有好几天要出门玩,还不带上它,有点不够哥们儿。

    它是个工作犬,不工作是没有灵魂的,会被隔壁的哈士奇杰西卡笑话。

    门口传来汽车引擎的声响,屎壳郎唰一下就从安德森手里蹿了出去,奔向了车门边。

    它的老板回来了。

    苏源邑刚打开车门就迎上了这傻妞的目光,他头有点疼,“嘿,屎壳郎,你这么脏,你的老板会嫌弃你的。”他非常好心的提醒它。

    屎壳郎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一个劲儿的梭车里那人,嘴里的舌头伸的老长了,哈喇子流了一地。

    苏源邑把里面的人扶了出来,屎壳郎没等他站稳,一头朝他扑了上去。

    翁达晞:“........”

    今晚吃爆炒狗肉。

    屎壳郎扑他怀里舔他的脸,模样高兴极了。老板今天给我洗澡吧,我们一起玩呀。

    翁达晞摸了摸它头,一点不嫌弃它的口水,轻声说了句什么。屎壳郎立马安静了,乖乖的坐在了地上。

    翁达晞的治疗依然在继续,他脑部恢复的很好。他开始慢慢习惯黑暗,努力拥抱新生活。没有了视觉,可以用触觉、听觉,用一切可以辅助的工具,来代替眼睛。现在还有了屎壳郎,他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很大影响。

    苏源邑为了帮他重见光明,用尽了一切手段。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了点效果。一周理疗五天,翁达晞的视觉终于有了反射弧度。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急不得。

    傍晚,翁达晞拿着水管,在花园里给屎壳郎洗澡。天边的火烧云红彤彤一片,花园里百花齐放,俊逸的少年在草坪上跟狗狗嬉闹,脸上是愉悦的欢笑。

    “屎壳郎,你别晃啦,水全洒我身上了。”翁达晞身上脸上全湿了,屎壳郎围在他身边肆意洒水,玩的不亦乐乎。

    苏源邑穿着个大裤衩,跻着个人字拖朝他走过来,“需要我帮忙吗?老板。”

    “要,抓住它。”翁达晞忙不迭的点头。

    两人合力,终于把屎壳郎的澡洗好了。身上的t恤未能幸免于难,贴在皮肤上,让人很不舒服。

    翁达晞的头发也湿了,发丝贴在额头上,他的脸红噗噗的,忙碌了一番,气息有些不稳。这体力活太他妈累人了,屎壳郎才是祖宗,他是伺候它的小弟。

    “你这是准备湿/身诱惑吗?”苏源邑痞笑着朝他贴过来,手揽住了他的腰。

    两人身上都湿乎乎的,热气隔着衣服摩擦在彼此的皮肤上,充斥着花香味的荷尔蒙。翁达晞没有光的眸子落在对面人的脸上,勾的苏源邑情/欲更浓了。

    他噙着他的下巴,在晚霞中吻上了那张殷红的薄唇。

    呲啦——

    瓢泼大雨朝他俩兜头罩过来,浇的两人措手不及。

    苏源邑顶着一脑门的水,气愤的回头,眼睛快吃人了,“屎壳郎,谁让你开水管的?”他放开翁达晞,朝着傻妞追过去,想暴揍它一顿。

    屎壳郎欢快的逃走了,我学你们浇花啊,哪里错了?

    翁达晞捂着肚子狂笑起来,两只傻狗。

    “哥。”

    “哥哥。”

    两声齐呼从不远处传来,翁达晞侧头朝声源“望”过去,脸上的笑意仍旧没消散。

    翁旭和亚修赶集似得赶一块儿了,今天一起来苏家蹭饭。翁旭在英国读书,两周会回来看他一次。他现在犹如脱胎换骨一般,整个人安静内敛,再找不到当年意气风发的少年模样。

    亚修执行完任务又被返聘回了fbi,他想离翁达晞更近一点,他的哥哥看不见了,他想多陪陪他。

    出奇的,两位弟弟非常和谐,居然能玩到一块儿。连苏源邑都不敢置信,直呼活见鬼。

    翁达晞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晚上陪他们一道用餐。席间,亚修告诉他,半个月前伯恩在意大利落网了。翁达晞很平淡的噢了声,手中的叉子搓在盘子里,没找到肉。

    苏源邑就着他的手,用刀叉把肉串在一起,放到他嘴边。

    开心,要多吃点。

    饭后,翁旭拉着他在花园里消食。屎壳郎围在他脚边打转,尽责的看护好老板的人生安全。

    翁达晞问他:“你这个月怎么没问我要零花钱?”翁旭的所有开支都从他这儿走,学费不算,一个月给他一次零花钱,严格督促他的花钱意识。

    翁家被查抄了,翁格的所有财产都被如数充公。但谁也没想到,他以翁达晞的名义账户,存了一笔巨款。这些钱足够翁达晞花一辈子了,之所以警方没查到这笔钱,是因为翁达晞的特殊身份。

    翁格从来没有对外界袒露过翁达晞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都是以养子的名义宣称。自己亲儿子都没留遗产,何况是养子呢?

    这笔钱翁达晞没动,等翁旭成家立业的时候,他再给他。

    翁旭说:“不用,我还有钱。最近跟着我们导师做了个项目,还申请了专利。”

    “是吗?”翁达晞意外,觉得他是真的长大了,“那就当哥哥给你的奖励吧,好孩子,都需要得到表扬的。”

    他尽力做好一个兄长的角色,努力让自己变得合格。

    翁旭停了下来,就着路灯看他的脸,“哥,爸爸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从出事到现在,他不敢问,不敢听。所有事都像做梦一样,虚幻缥缈让他觉得不真实。这会不会只是一场梦呢?

    等他梦醒了,爸爸依然在,哥哥没有瞎,翁家不会倒。

    翁达晞无语凝噎,他没法开口告诉他这背后的真相。如果要说亏欠,是他亏欠了这个弟弟。如果他不回去调查当年的案子,也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

    “阿旭,每个人,都有他自己活着的方式,世人评判的对错都是用法律和道德来衡量的。可有些事,一旦超出了衡量的范围,就无法再用对错来标榜了。”翁达晞“看”着他,语调平缓宁和。他的弟弟受了打击,此刻需要安慰,“我们是人,生来拥有七情六欲。或许瑕疵是完美的天敌,可这世间,又有谁能做到极尽完美呢?”

    就像一件没有瑕疵的艺术品,只能放在展馆里,一年一年的供人去观赏。连碰一下,都怕弄碎了,这样的人生,就是完美吗?

    那活着就太累了.......

    “如果活着只是为了把自己嵌进相同的模具里,那就毫无意义了。能支撑我们活下去的信念并不是对与错,而是应不应该。”翁达晞笑了笑,打趣道:“你现在应该要做的,就是好好完成学业,等将来功成名就了,不要忘了我这个瞎眼老头子。”

    “哥......”翁旭快服了他了,“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上帝会保佑你。”他无比虔诚的说。

    翁达晞摸索着摸到了他的头,用力揉了揉,“借你吉言,傻弟弟。”

    翁旭望着他的微笑,无声湿了眼眶。他还记得,翁达晞来翁家的第二年,他就意外得知了他的身份。那年他偷溜进父亲的书房玩电脑,无意中翻到柜子里的亲子鉴定报告。他没吱声,这么多年都把他当成假想敌一样看待。

    可如今,最后陪在他身边的,唯剩这一人了。

    ***

    纽约的冬天来的早,大雪覆盖了整座城市。花园里铺了一层白白的积雪,银装素裹,美的让人心醉。

    百花齐放的季节已经过去了,只有丽格海棠花迎着冬日绽放在枝头。硕大的花瓣粉中透白,娇嫩欲滴,犹如藏匿在深宫中的佳丽妃嫔,美艳夺人。

    卧室的遮光帘拉着,房间昏暗一片。苏源邑看了眼床头的夜光钟,已经八点了。他亲了亲仍旧熟睡中的翁达晞,悄悄起了身。

    他得去公司上班,继承苏奕的衣钵。即使他的法医还没当够,但为了媳妇儿的眼睛,他们暂时还回不了国。聪明的人到哪都能如鱼得水,哪怕他当着法医主任,也能照样把公司经营的很好。

    现在不当法医了,专心搞生意,让他有点懵。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用去公司的,但最近科研部研发了一款新产品即将上市,他得去盯着。

    他把床头柜上的医学书收起来,插/进了书柜里。那本书他已经能倒背如流了,每天给他家宝宝当睡前读物,能不会背吗!

    翁达晞最近失眠厉害,只能缠着他给他读书。他没有学盲文,所有书上的内容都是通过别人的嘴来传递给他的。

    比如苏源邑、曲寅心、苏奕,还有老管家安德森。

    嗯........还有屎壳郎。

    它会说“汪”。

    被子里的人翻了个身,睡眼惺忪的睁开了眼睛。

    “.........”

    翁达晞双手举在眼前,一片漆黑,啥也看不见。他用力眨了眨,飞速从床上蹦了起来,光着脚走到窗边,一把拉开了窗帘。

    楼下,苏源邑的车还没走。

    他来不及换衣服,穿着拖鞋就跑了下去。不顾众人的惊呼,一下跑到了花园里。望着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他笑出了声。

    苏源邑拿着大衣从后面追了出来,一把将他搂进怀里,不满的斥道:“不穿衣服就跑出来,知不知道外面下雪了?”

    翁达晞咧着嘴朝他笑,“知道啊,下雪了。”他的眸子泛着光,指着花园里的艳/色兴奋道:“阿邑,你看,海棠花开了。”

    苏源邑肃然的睁大了瞳孔。

    “海棠花开了,是粉色的。”

    阿邑,我终于又能看见你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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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到这里就结束了,非常感谢一路陪伴我的读者朋友们。如果没有你们的鼓励,就没有这部作品的完结。

    这是我第一次写小说,行文中有很多不足之处,也希望各位宝贝们能多提提意见。

    我个人是比较懒得,这本书从头到尾就没有完整的大纲。我宁愿每天看书查资料都不想写大纲,所以常常卡文。你们催更我就写,你们不催更,我是能不写就不写。(不要骂我,就是这么随性!)

    所以,还是要谢谢你们对我的监督。

    后面还会有两个番外,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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