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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到云上去


    他说他很累。

    他说他难得坚持下去。

    陆觉只以为他又想像从前练习马术时那样插科打诨想要临阵脱逃了。

    没想到他的情况已经严重到药物也无法抑制的地步。他们游玩的最后一日,陆觉照旧暗中令人随行陪护,以便随时施助。

    接到洺越消失的讯文,从美因兹赶往巴伐利亚途中他也曾揣测他缺乏耐性的兄弟只是再次践行了始乱终弃的惯常行径而已。

    但,他查询了他的身份信息以及银行帐户,加上通讯记录。这次他做的比较利落,没留下他自己行踪的任何蛛丝马迹,只留下一位沉默且尤其饥饿的前女友交由他来善后。

    总是这样,他不断向前飞奔。把身后的扬尘给他清理。反反复复。

    “洺越去哪儿了?”

    对面的女孩子依旧声势浩荡的在吞吃食物,没有要答他的意思。

    这个名叫苏艾的女生。明明可以安稳的在校园潜心学习,然后顺利毕业的。她的未来本不必有超出她承受范围的起伏。

    但现在,陆觉看着她,由于刀叉用的并不娴熟,她直接拿起牛排啃起来。酱汁滴落到衣服前襟上也无碍于她的进食。

    仿佛很久没吃饭了。不知餍足一样。

    她吃的很凶悍。却始终是面无表情的一脸平和。

    与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那副形象如出一辙。这种遭到厌弃的下场,与当初被洺越占有后她所表现的寂然与残酷很是相像。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洺越对她似乎没有任何影响,从她的表现来看。

    陆觉面容冷峻看着吃的不愿住口的女人,她稍微长胖了些,比起先前的嶙峋瘦弱,现在倒是气色不错,又因为头发不再短的像个少年,自然朴素,饱满无忧的女性体态,外形上更符合洺越喜好的女子类型。

    有寂冷目光——

    “他要结婚了。”以及明媚笑容的,“突然离开——”最为突兀的两种面部表情地奇异组合。

    苏艾嚼了一口土豆球,而后鄙夷的皱起眉将面而糯的土豆吐出在餐桌上,粗鲁随性,仿佛这

    是她家的餐桌,吐出的是有毒食物,“为了追忆谁。在一段新的生活开始之前,填补一下那些放不下的执念吧。大概。”

    长达一刻钟的沉默,她竟然开口回答他的问题。然而这事不关己的语气以及云淡风轻的神情,证明沉默并非在遣词造句,而不过是真的懒得回答。

    至于为什么回答他。

    “他杀掉的那个人,是他的母亲么?”

    只是要引出某个推测而来的疑虑罢了。

    陆觉八岁时同母亲去到苏黎世。

    她与父亲离婚,以分到的些微财产移了民,暂时逃离整个陆家的沉珂。

    她遇到章庶并嫁给他简直就跟是计划好了的一样。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这位尚且温婉动人的明艳女子以一个纸糊的风筝使这位有众多闲暇用来怡情养性的清俊男人垂了目。上了心。

    陆觉一直困惑不已她为什么要挣着他,为自己的行进设障。

    她婚礼那日,陆觉顺从地作花童跟在后面,在众人赞赏又肯切的目光中踏入了一场之后看来悲切难逆的劫难样的命途。

    但当时的人们并不觉得那场婚礼悲切不幸。包括他自己。

    斯里曼.菲尔德伯爵最亲睐的第四子,斯里曼家族最出众的继母之子章庶,取一位中国妻子。由于受到菲老爷子的支持与赞肯而受到整个家族的拥护。

    很难想象,假如没有家族的培植与庇护,陆觉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又将怎样过活。

    他于是时刻铭记这尤其珍贵的养育之恩。

    到洺越出生时他已十一岁。

    菲尔德并没有因为血缘的关系对他有丝毫偏待而向他的亲孙子表达爱意,依旧带他去*的乡间牧场练习射击。乡村俱乐部甚至特地给他也准备了一个专用房间,他记得埃德蒙托——章庶的二哥——曾不止一次朝菲尔德抱怨这不合理。

    这当然不合理,连陆觉自己都觉得菲尔德给予他的优待与特权令人咋舌。

    完全不符合正常人的认知与思虑。况且在众多嫡系儿孙中,他算不上是优秀。

    他曾一度对这重视与呵护倍觉压力,于是努力做到最好以不负众望,受人瞩目。

    他敬重这天赐的祖父。

    他想取悦这给予他甚多体护的人。

    他愿意经历常人难以揣摩的苦难与磨炼,好让他知道自己的抉择没有错。

    他是值得被择优培养的。

    “克莱德,对洺越好些。他是你的兄弟,你的亲人,你在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他给了陆觉所有爱与期待。

    再让陆觉明白,他只是洺越的哥哥而已。在他十八岁的时候。

    他弟弟章洺越,他很少见,直到奶奶去世他从西班牙被接回斯里曼。

    那时的陆觉已进青年,看到十叁岁的少年不怒反悔。觉得自己不该在过去的时日中对这无瑕的人儿心怀憎恶。

    他的弟弟真像个小天使呀。明明是同他一样的肤色,却偏偏有种欧洲人深邃的轮廓与瞳眸。真是神奇。

    他们此前甚至没有共处超过一小时。却在他正式归来时拥抱了许久。久到——

    “克莱德,我觉得我们会慢慢变得很要好。”

    他的小兄弟圈着他的腰身,柔软的黑发蹭着他的胸襟,而后烂漫的抬起头来。说着若同诺言的话。

    仿佛要延及一生。

    陆觉不曾与人分享过什么,除却无止尽的切磋与较量所磨砺的伏枥心气与隐忍性情,他几乎没有什么可和他人分享。

    至洺越拥着他,说要共患难,常相伴。陆觉只想着,人生于世,孑然而往矣。十二岁及以后他不再忆起自己幼时的乐趣,在枯涸的鱼塘捉虾,深夜入林以示胆量,响水滩的河蚌大的可当汤碗,在流动的山涧下游泳。

    他原本是个乡野顽童。

    但以又一个十二年为度量重新雕琢了自身,褪去无知与粗鄙,卸掉惊悸与盲从,剔除委藏心底的那缕与生俱来的宗亲观念。

    他不需要团簇的众多势力捍卫自身安危,家族是个遥远的过去式。像她形容雍丽的母亲对初恋的清纯记忆般,久远而无从追忆。

    他需要高贵从容、处变不惊。白尾鸥以近百迈的俯冲速度灭顶而来亦有站定不动并观势进击的高贵从容处变不惊的,良好品质。

    事实上,他的确这么做了,字面意思的这样做。

    他和洺越的一个表兄,菲尔德叁女儿的长子,年长陆觉一岁。二人在英格兰坎特郡东海岸乘游艇出玩。遇到海鸟凶悍,巨鸥突然拂冲下来时,表兄作了敏捷的避让,回过头才见陆觉静立不动着左拳猛进却不是只作格挡,合着呼啸的海风,确有啪嚓一声,那猛禽真的堪堪被拍至海中。

    他在进攻。不动声色,泰然自若。

    至后来许多次的浅水猎鸭或是驾马追狩,这身手锐利,果敢绝决的人终于以行动佐证,圆桌骑士团或许真的来自某种意念,且令人信服。

    高贵,不止于高人一等,更甚于,用下敬上,物所归仰也。

    So  aggressive  .表兄瞠目惊呼,兀自咋叹情境险难。然而以全景来看,他当时或许正是被这异国少年所折服也不一定。

    陆觉却无意揣摩言辞深意,只是暗自归责,这举动简直粗莽无比,他再不想重来一次了。

    却不想,搏击无处不在,他想获得的认可只能以一片厮杀作抵。

    菲尔德的认同,是经往炼狱般的无极梯,不宜回头,又前路迷茫。也只是陆觉执念愈深,愈爱负重而行,尤利西斯般执迷不悟,陷在其中。

    本该怨怼于那自私的请托的——爱护洺越,我将以你为荣——纵是陆觉顽强内心也不该承受这种曲折离奇的嘱咐。他不过要彰显自身,以示其形。

    到最后,却觉落入一个迷蒙荒诞的圈套。且怂恿及践行者,均是他自己。

    他本该忿恨这所有。

    “我只要你,我的哥哥作亲人。”这死了祖母的人,在父母至亲仍在时眉目磐固的对他命令着,话语竟有征服困兽般的强硬气势。

    陆觉也看这小少年,忽的忆起幼时入深林见到的奇境。他瞧见过一匹白马,奇谲之处在于那充满灵性的四足生物像神识众生一样看着他,然后慢慢走近,吻了他。

    他一直觉得这是山神显灵才能亲眼目睹,他知道白色牲畜不易于在野外存活,因为太显眼难于自保,往往成为攻击目标。

    若得以存活,一定是奇贵牲品。

    于是更笃信,这生灵是某种启示,来自圣洁化身的指引。

    小小洺越朝他说话时,他再次体会到了那种暌违已久的启昭。他眨着泛满童真光亮的双眼看他,陆觉当下只知点头。

    带有敬畏与遵从,驯顺与谨诲,仿佛执剑骑士四海受雇后终于找到自己的王,成了帝国军。

    他于是真的体护他的洺越,宠溺尤甚。斯里曼家族的庞大家业分支较多,涉业极广,内争纷杂剧烈。陆觉此前从未有过丝毫掌纳己有的野心,而为洺越他甘受附势之苦,事由巧妙,菲尔德亦偏偏有意将一切托付给他。

    他在世,陆觉由小小业务员起步,受他指点。艰辛不尽。

    他离世,陆觉至总监事之位,充当制动阀似的要件,行事通透不落些许话柄。

    直到洺越动手了结他母亲。

    他终于无法自欺于万事无澜,不需动激破例。

    他可以忍受,母亲与菲尔德那情理难容的苟合关系,若伦常是种思想钳制,开阔的自由主义思潮早在几个世纪前就认同了个人的情感属相。

    克莱德,我觉得我爱他。他的双眼会摄魂。

    这个女人在与洺越的父亲婚后不久就这样跟陆觉说过,可彼时年仅十一的陆觉有限的认知力只能将那一腔表白的对象自拟为洺越的父亲,章庶先生。

    直到后来那个可怜的女人抓着他的肩膀,无助哭泣,说爱的要发疯,他才恍悟,拥有明耀邃深静敛精睿目光的,从来都是菲尔德而非其子。

    她果然是他的母亲没错,连对人的喜好与奉迎,都能如此雷同。尽管理由不同。大质无异。

    哥哥,我妈妈她为什么如此嫌厌我。她自己生下我的不是吗?

    因为你不是爱的产物啊。她不爱没有爱的事物。你出自意外,不受她惜爱在所难免。

    陆觉亲眼目睹洺越紧拥着她,一同走进深涧。西斯米克山水汽浓烈,穿过高大并泛有辛香的红杉林,他看到十七岁的洺越抱着他母亲缓缓走向寂深处。他游向他们沉入的湖心时不禁想到,伟大水神不该接纳他,他的洺越。洺越不能有事。

    他只有此信念,关于他的母亲,他没作任何设想,他早已放弃对她作任何设想。从他成为独立个体起,他便知道她同他其实不再关联了。

    哥哥,我想去你那座乡下别墅举办生日聚会。

    哥哥,人类学好无趣,我想转念建筑学。

    哥哥,我想收留一些很有才华的同学们,他们转业太可惜。

    克莱德,米莉安说我滥情要与我分手,有很多爱难道也有错么。

    克莱德,苏西亚结婚了,我为什么这么伤心。你有一天也会那样么。

    克莱德,春敏说我是疯子。

    克莱德——克莱德——亲爱的克莱德——

    你为什么要杀了她?

    他为什么要杀了她?

    大概因为她令你太痛苦了吧。

    陆觉满足洺越的一切要求与需索。

    他为他建了一家建筑公司让他随意操持,广纳挚友;他将他所有的女伴都归扶的妥贴有致,爱情如初;他让洺越做任何想要做的事情,只是别死去。

    哥哥,哥哥,哥哥!

    嗯,他在。

    克莱德,你为何要杀掉她。这样我就没有妈妈了呀。他说话时犹似臆语,他后来时常失觉。醒来总要找他。

    不过还好,我还有你。这就够了。他说。

    章洺越说是陆觉杀了他们共有的母亲。

    陆觉从未否认过。

    那日清晨他去洺越卧室发现致死剂量的安眠药小瓶。他本以为那孩子自己吃掉它们。然后他得知‘岑绵夫人生病,哈迪斯一大清早送她去医院了’。

    他去了他心目中的医院。他曾对陆觉说过,死后,该葬在山水清幽的西斯米克山。说不定会成为山神。陆觉当时惊讶,从未到过中国的洺越,其骨血中的中国古代风水学意念竟如此深重。

    克莱德,你为何要杀掉她?

    陆觉从蚀骨冰凉的湖水中将他捞起,甚至没有余暇去搜寻一下母亲落沉的身影。因他知道,救不了了。

    她早在黎明前就被洺越医治。并长久的治愈了。

    爱的毒疮。脓血经身,溃腐淤浊,大概要用深而冷的水浸洗很久吧。

    克莱德,你为何要杀了她?

    她曾向他求救,他本可舍弃一切带她走。她说,小觉,和妈妈一起回家好么?她说她要回家——那种并不存在的地方。

    她忘了他叫克莱德了吗?他可是斯里曼家族的长孙,莱德集团执行董事,菲尔德潜心培育并器重有加的人,勒拿郡人得以平稳生活的基始轴心。

    他,克莱德——只是章洺越的哥哥,兄长,唯一的亲人。

    他记得那个女人在自己沉默的目光中笑的了然又启智。她该明白的,像盏瓷杯上的裂痕不可消弭一样,她亲手为之,就该亲自担责。

    从那时起到彻底没有她,陆觉再未去见过她。陆觉不认为自己对她意义深重。不过不见而已。

    不过不见而已么?

    就是克莱德杀了她。责无旁贷。

    洺越癔症反问他时,他直视着这苍白孱弱的少年,只说,从今往后我不答应,你不许死。

    不许死,不许像那日清晨一样,悄悄的杀死自己。陆觉不允许。真明圣主也不会允许。

    此后长达数十年时光,洺越再未做过这种让他忧虑不已心惊胆颤的事。

    他带他回他的故国,成全了她的旧想。

    洺越日渐知名,设计总是西影中风引人咋叹。可只有他知道,那不过是试炼而已。与水相连,长此不变。

    他在为她筑造不朽的墓志铭。

    他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妈妈了。

    他的爱人,被称作母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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