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些武器如果拍戏真的有需要不是可以随便乱糊弄的,大部分都是订制的,他们自然有长期合作的厂家。
“我还需要一些服装。”
“衣服在隔壁。”道具仓库和服装仓库是相连的,换了一个仓库门,何米突然就觉得……好眼熟啊!
这里的服装倒是以古装和民国装比较多,现代装的数量相对较少,就算是有,也是礼服、演出服、正装之类的不属于衣柜常备的服装。
这相当一部分服装何米都在电视剧里看过!而且是一套衣服在不同的电视剧里反复出现!还有显微镜女孩把这些衣服在不同片子的出场剪成小视频的!
但是和电视剧里的光鲜亮丽不一样,这些衣服经不起仔细看的,就像影楼里的道具,隔着橱窗看自然各种精美,可拿到手上就是各种嫌弃。
香江古装剧的影楼风可是曾经被狠狠吐槽过的,各种丝绸缎面,大红大紫的鲜艳颜色,可是这些材质不保养,落了灰了,皱了,就显得格外破旧,跟抹布似的。
幸好何米需要的不是这些。
在民国那一块,能找到一些宽松的,介于戏服和运动服之间的,手脚都有绑带紧绷着的练功服,是以前拍老电影的时候常用的道具,何米挑了几套。
“这些东西怎么算啊?”这些都是生意,借这些道具自然也是要钱的,而且一些小公司需要的时候跟大公司的仓库租借道具也是常有的事情。
“去外面登记,租金照算。”陈小东指了指门口,“何总要不再考虑考虑?真的很辛苦啊。”
“没事没事的啦,多谢你啦!”何米说话的口器真的很像个心无城府的憨憨。
又跑了几家武器加工厂,香江习武的风气还蛮盛行的,跑了几家武学爱好者的指定店铺,也终于是凑齐了一些家伙事,完活儿,明天开工!
既然是要体验生活,当然是应该进入女主的生活状态啊!所以何米当晚就没回自己浅水湾的豪宅,住在了油麻地租来的房子。
“何姐,这些放哪儿啊?”那个负责搬东西苦力自然是楚渭,把置办来的家伙事儿一堆一堆往房间里搬。
油麻地治安混乱小偷多,何米可不敢把这些东西放在室外。
“剧本里的台词说,阿敏家里堆满了戏剧的行头,连阁楼都被堆满了,我们这里也要塞满,才像是阿敏她家的样子。”
何米力求这里的环境都更接近于阿敏的生活环境。
但不包括早上早上起床的时候那昏昏沉沉的大脑袋。
也就是仗着年轻才没有捂出黑眼圈,她昨天晚上是一个晚上都没睡。
床小,这个可以接受,反正何米的睡相好,床太大了也没用。
可老式的木板架子床却很硬,只铺了一条被单一层凉席根本无济于事,就跟直接睡在木头板子上一样,硌得她骨头都在疼。
最重要的是,香江气候温暖潮湿,尤其是现在,三月的时节到处都是湿漉漉的,等着长蘑菇似的。
硬木板床带着的潮气似乎能从骨头缝里层层得弥漫上来,蒸进她的骨头缝里。不仅如此,这里的所有东西都仿佛带着一股子发霉的味儿,乍一进来的时候能把人熏个跟头。
就更别提那个只有一平米的厕所,窄的连身子都转不开还透着一股子吸了多少次都洗不掉的臭味儿。
据说,有独立卫生间已经是这里难得的好条件了!
这里的房子住了三教九流的人,做什么职业的都有,何米对门楼下就是非常著名的一楼一凤,大半夜的还有男人出出入入,香江又是出了名的不夜城,整栋楼没有几个作息是一样的,人来人往吵吵嚷嚷,整个晚上就没有消停的时候!
下楼吃饭的时候,何米愤怒得发现,跟着她住在这里的楚渭状态居然比她好!虽然也是同样昏沉的脑子,可他看上去比何米适应多了!
三个月之前他还为了报仇躲在城郊即将倒塌的危楼里,当时满心悲愤也没想到什么由奢入俭难的问题,现在才由俭入奢三个月,还能适应。
“何姐,要不我们还是别住在这儿了吧?”但他又不傻,又不想自虐,也迫切巴望着何米赶快跑。
浅水湾的豪宅不香吗?!!!
“不行,就这儿了!”何米倔强得摇头。
不止是陈小东,申东尔也劝过她,可她大话都放出去了,怎么可以吞回来?
这里的楼道极为狭窄,转身都转不开,下楼梯的时候就和个女人堵上了。
女人看样子年纪不小了,起码有三十出头,衣着暴露妆容浓艳,身上有一种浓浓的风尘气。
稍微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能一眼看出她的职业,而且她也没有半分遮掩的意思,这是她的标签,也是她揽客的资本。
她就是现在住在何米对门楼下的那个“一楼一凤”。
首先说明一点,香江法律是支持成年男女之间的约炮行为,不管是无偿还是有!偿!
但是如果有第三者参与牵桥搭线呢,第三者是有罪的。
把这条法律翻译一下就是,支持嫖和娼,但是打压老鸨。法律的解释呢,是为了防止凤姐遇到剥削。
进一步体现这一条政策的是一条奇葩的法律规定,任何场所由超过二人主要用以有偿约炮用途即可被视为有偿约炮场所,任何人管理、出租、或租赁卖淫场所都可以被监控。
所以为了规避这条法令呢,就诞生了“一楼一凤”这种奇葩生存模式,即在一个单位里单独“坐床待客”的小姐,在这里叫做凤姐。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可得知,在香江做“一楼一凤”是合!法!的!!!
这不能不说,是对香江“禁娼令”的嘲弄啊!
你没看错,情·色行业如此发达而且循序渐进,从援交、鱼蛋妹、夜总会小姐到凤姐循序渐进,能把性工作者的“二十年职业生涯”安排得明明白白的香江,其实是有禁娼令的。
而且1930年就有了,这么多年其实一直没有停止,而且作为警察扫黄的法律依据,一直被反复引用。
如此自相矛盾的法令跟扯淡似的,就问这脸抽的响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