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又是一片沉默。杜念咬紧牙关,脸上的表情微微变得有些扭曲,有悲伤,但更多的是愤怒。他呼吸的声音越来越粗重,也越来越短促。

    “可这样,也太无情了……毕竟是来咱们家出的事……我怎么和他父母交代。”

    “我还没怪他父母养出一个勾三搭四的儿子骗我姑娘呢!”

    “抱歉,请让一下。”门开了,穿着护士装的白烨走了进来,看到杜念手上的吊瓶早就已经打完了药,但是可还回了一小截的血,忙快步赶上来,道:“怎么打完了吊瓶不知道叫人呢。”

    门外的讨论声因为门没有关严,变得更加轻微,却丝毫不影响它的清晰度。

    “行啦,别舍不得,好男人多的是,你看刚才进去的那个护士,长得不也不比他差吗?又是护士,肯定知道怎么照顾人,娶一个知道照顾你身体的男孩子,总比娶一个需要你去花时间哄的小白脸要强吧。”

    白烨脸上露出极大的反感的表情,却碍着杜念不能说什么。只能沉默的收起吊瓶,为杜念的手背压好医用棉花。

    “……我总得照顾他到出院吧……”

    “这个是必须的,也省得别人说长道短。”妈妈突然插进话来。

    “还是我闺女太善良了,这种男孩子……”

    杜念闭上了眼睛。

    白烨尴尬的站在房间里,不知道说什么似的,最后只能怜悯的看了一眼杜念,推着车走了。

    房间里只剩下杜念。惨白的阳光找在他的脸上。眼泪从他紧闭的双眼渗了出来,一滴又一滴,打湿了太阳穴。他的表情愈发的扭曲和痛苦,带着极为隐忍的悲哀、怨恨和愤怒,最后只剩下无能为力的无力感和茫然。他渐渐的缩起身子,侧过身来,将脸埋进了被子,然而身体剧烈的颤抖着,肩膀微微耸动。

    镜头渐渐拉远,惨白的阳光透过高大的窗户落在床上这人的身上,来不来明媚和微暖,却仿佛残酷的探照灯,将所有的伤害显现出来。

    “咔!”贺丹尼有些兴奋的站了起来,“真是完美!”

    贺熙也仔细的看着监控器的回放,最后点头道:“不错,不错,挺好的。”

    杜念还有些停留在戏里走不出来的感觉,抱着被子躺在床上,把脸捂在被子里,满满的平复情绪。好不容易调整过来,一抬头就看到白烨拿着一瓶罐装的可乐站在床头。

    “杜哥演的真好。”他崇拜的蹲了下来,望着杜念,眼中全是赞叹,“我都快看哭了。”又忙把可乐递给他,道,“我听说实力派艺人拍电影,都会因为演技太好而太入戏,情绪上有些低落。喝点饮料吧,补充糖分可以调节心情。”

    第106章

    “谢谢。”杜念接过可乐,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不过我也还是新人呢,实力派艺人什么的,我可不敢当。”

    “可我觉得杜哥已经很厉害了。”白烨跟个小尾巴似的跟着杜念来到旁边临时围出来的化妆隔间,其他艺人可以不用卸妆直接离开,可杜念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还有几道伤口,顶着这么一张惨不忍睹的脸出去,怕是会吓到路人。

    那边,贺熙谢过帮忙的两位老戏骨,笑呵呵的对大家说:“晚上杀青宴,请大家去松湘吃自助去。”

    大家立刻欢呼了起来,给杜念卸妆的化妆师小声的尖叫了一声,激动道:“贺导好大方!松湘大厦的自助单人要五百呢,一直都舍不得吃。”

    “贺导可真疼小贺导啊。”摄影一边收拾着器具一边小声说,“一个微电影,整出这么大个动静,剧组配套齐全,大剧组该有的工作人员都给配上了,卡司阵容也够豪华的,全国也就只有小贺导有这个排场了。”

    化妆师瞪了他一眼,“你以为呢,那可是贺导外甥。”说着,眼睛朝着坐在杜念身边的白烨悄悄的瞥了一眼。摄影心领神会,不过白烨这几天在剧组从来没有表现出和贺导有什么亲密的关系,待人也十分的温和友善,像个听话的小弟弟一般,大家都有些忘了他是贺导包养的情人这一个身份了。摄影呵呵的顺势转移了话题,开始讨论起等会儿的自助餐。

    白烨发现了他们的小动作,不过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接着笑眯眯的和杜念聊天。

    当初,杜念为了吸粉,经常在微博里晒一些他的书法国画作品,还有传统乐器演奏的视频,现在依然保留了这个习惯,只是频率不像以前那么高了。而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白烨早就关注他了,因为他和杜念有着同样的爱好,喜欢书法和国画,只是水平没有他高,传统乐器也只会一个古筝。

    “我一直特别佩服杜哥。”返程的路上,白烨坐在杜念身边,面颊微红,看起来就像看到偶像的粉丝,“杜哥的丹青和书法,绝对是经过名家指点的,已经自成一派了,我第一次看的时候,还以为是出自哪位大师之笔呢。杜哥,你是不是重生的?要么就是天才,不然普通人怎么可能不到二十岁就这么多才多艺,还能把才艺练到顶级的水平。”

    杜念被他夸得浑身都舒坦了,白烨确实十分会讨好人,他很会利用自己长相和年龄的优势,让他的讨好看不出一点谄媚,真挚的仿佛一只专心崇拜着主人的小奶狗。

    杜念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他当初还在挹翠阁时,作为当家的花魁,手下还带了两个还不到十岁的男孩子,既是给他做贴身的小厮,也是他的徒弟。杜念一直记得两个徒弟总是用清澈而又崇拜的眼神望着他,和白烨简直如出一辙。

    “我也就会写奇技淫巧了。”杜念笑道,“至于其他的,什么数学物理,政治地理,还有计算机什么的,我都不会,当初还是请了好几个家教,辛苦补了一年的课,高考的时候才算是够上了录取线。所以老天还是公平的。”

    越是深入交流,杜念越觉得白烨合胃口,除了性格,爱好也几乎完全相同,不仅仅是书法国画,白烨也喜欢古典文学,名家名作可谓是信手拈来,也喜欢作诗填词。在前往松湘大厦的路上,白烨颇有些不好意思的用手机在网上搜了他创作的一些古风歌曲。

    这些古风歌去在杜念这个古人看来,曲调还是太现代了。不过歌词优美华丽,只是未免在形制和用词上过于强调文言,而失了诗词最重要的风骨和灵魂。白烨谦虚受教,又拿出自己刚刚填完的新作,请杜念帮忙修改。

    只是这时已经临近松湘大厦,杜念便让白烨把作品发给他,等他这几天有时间的时候为他改一改。白烨欣然同意。

    剩下几天,杜念自然是和欧明聿在一起。九九重阳,需阖家登高辟邪。欧父欧母早就带着各自的情人安排好了旅游行程,只剩下欧明聿带着欧定宸和杜念,再加上一个已经登堂入室的容慕诗一起行动。因为杜念是艺人,在国内登山,被粉丝认出来怕是会很不方便,而欧美等比较远的国家,来回一趟花在路上的时间又太多,杜念的假期没几天了,于是登山地点定在了日本的飞驒山脉。

    登山那天刚好是重阳节,一大早他们便赶到了山脚。和铺好了石阶的山路,走楼梯一般的爬山不同,这一次他们穿上了冲锋衣换了登山鞋,背着登山包,拿着登山拐杖,一步步在崎岖陡峭的山路上前行。

    飞驒山脉被称作被阿尔卑斯,风景秀丽,到处可见苍葱的古树森林和大片的野花。杜念和欧明聿身怀内力,体力充沛游刃有余,容慕诗据说是在国内就很喜欢户外运动,登山对他来说毫不费力,四个人中只有欧定宸没爬一会儿就一副要断气了的样子,三个人只好轮流拉着他走,每隔一个小时便休息一次。等到了中午,终于爬到了山顶,决定在山顶露宿一宿。

    正午的阳光灿烂明媚,碧空如洗,几丝云彩在空中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只在尾部慵懒的卷起。欧明聿坐在地上打开登山包把带来的露宿用具套出来,在登山包的最下面,他碰到一个冰凉的木盒。

    欧明聿心中一动,他抬头看了眼杜念,杜念正和容慕诗一起,给瘫坐在地上爬不起来的欧定宸揉腿。他微微转身背对着他们,打开了木盒。

    欢喜禅静静的躺在木盒内,散发着朦朦胧胧的柔和的白光。

    重阳节,正午,只需要两滴血,那些一直困扰着自己的记忆,就能恢复了。

    可代价是绝嗣,而杜念很喜欢小孩子。

    欧明聿摘下手套,把欢喜禅倒在手中。他不知道为什么在已经决定放弃通过这种手段寻找记忆之后,自己却还要把这个东西随身携带。或许,内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吧。

    他叹了口气,用手指轻轻的摸着微凉而光滑的玉石。

    突然,他感到无名指一阵刺痛,却见指腹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破了一个小口子就像是被针扎到了一般。一滴鲜红的血液蹭到欢喜禅上,他伸手去擦,却只是将血液抹成了一片,红色的印记依然牢牢的沾在玉石之上,随后,他眼睁睁的看着这片血液迅速的渗进了玉像,洁白的玉石出现了一片红色痕迹,仿佛是和田白玉和红玉糅合在了一起。

    欧明聿感到一阵惊悚。这尊欢喜禅雕琢的极为光滑,一个尖锐的突起也没有,怎么可能划伤他的手?而且,他从未见过能够吸收液体的玉石。难道这东西是活的,渴望鲜血,所以故意划破他的手?

    他直觉想把这尊欢喜禅扔掉,但心中实在不舍,又想到这东西原本就不是普通的玉雕品,再加上欢喜禅并未染上杜念的血,便迅速的将欢喜禅放进木盒内,扔回了登山包,藏到最里面,心中惴惴不安之感才稍稍有所消减。

    一转身,欧定宸一滩烂泥似的还躺在地上,半死不活。容慕诗还在为他揉腿,而杜念则掏出了气炉,开始准备做午饭了。

    欧明聿走过去,轻轻的踹了弟弟一脚,道:“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么虚弱。”

    欧定宸嗷了一嗓子,怨念的喊道:“老哥你谋杀亲弟!”随即哼哼唧唧的坐了起来,一边捶着自己的腿一边嘟囔道:“我这是正常人类好吧,不像你们三个,体力这么好根本不科学,是不是外星人还不知道呢……”

    欧明聿又踹了他一脚:“自己平时不锻炼就知道打游戏,还好意思怪别人体力好?”

    欧定宸拼死爬起来,躲到更远的地方以躲避欧明聿的摧残。欧明聿无奈的笑了笑,转身去帮杜念的忙。

    “没人性……”欧定宸直哼哼。

    “好啦。”容慕诗一边帮他揉着手臂,一边说道,“不过你哥说的对,你确实缺乏锻炼。”

    “我每周也是有去打篮球的好吧。他明明就是在残忍无情的无理取闹!没见过这么没有人性的兄长,简直是比我和他兄弟阋墙。”欧定宸鼓着脸,抖着腿爬起来,气呼呼的找到欧明聿的登山包一屁股坐了下来,开始翻欧明聿的包,“饿死我了……”

    容慕诗失笑,过去拉他:“我包里也有带零食。”

    “不吃他的不解气!”欧定宸故意把欧明聿的包翻得乱七八糟,“嗯?什么东西?”他从最下面掏出一个木盒子,顺手就给打开了。

    “噗!”欧定宸差点喷笑出来,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回头偷偷看了眼正在和杜念一起准备午餐的欧明聿,发现对方并没有注意到这里,这才挤眉弄眼的把手心里的东西给容慕诗看,“老哥一天到晚一本正经的,居然还随身携带这么色情的东西!真是人面兽心啊!”他嘎嘎的笑了起来。

    “这叫欢喜禅。”容慕诗就着他的手仔细的观赏了一番,道,“这一尊,价值不下百万,可是好东西呢。”

    “唉哟~”欧定宸嘿嘿笑,“几百万买个情趣用品,不愧是欧大少呢。”他把欢喜禅放到眼前,猥琐的盯着两个人像相连的地方,“我擦,这种地方都雕出来!好精致!”他试着把两个人分开,发现虽然分不开,但是那个部分并非雕刻在一起的,而是套在一起的,如果不是人像紧紧相拥,怕是能拆成两个独立的人呢。

    “哎呦我擦,哎呦我擦!”他惊叹道,“你说他值百万,我现在信了。”

    “别说脏话。”容慕诗拍了他一下,“赶紧放回去吧,这是你哥的东西。”

    “嘿嘿。”欧定宸傻笑道,准备把欢喜禅放回去,就在这时他觉得无名指一阵刺痛,接着就看到一滴血蹭到了玉像上。

    “倒霉。”欧定宸嘟囔了一声,顺手用手指擦了一下,便把欢喜禅放进了木盒,又把木盒重新放到登山包里,“等会儿我一定要嘲笑老哥,一天到晚假正经!”

    第107章

    “别闹了。”容慕诗帮他把扔了一地的零食捡起来抱在怀里,又伸手拉了他一把,“这东西又不是你哥一个人的,说出来,小念也会尴尬的。”

    “也对。”欧定宸心有不甘的站了起来,“难得有这样一个机会……可惜了。”

    “好啦,咱们也过去帮忙做午饭吧。”容慕诗一手抱着零食,另一只手拉着欧定宸,“就算帮不了什么,也该坐在一边陪着。”

    两人走到杜念和欧明聿的身边,盘腿坐下。四个人热热闹闹的说着话。而在不远处的登山包内,被随意塞到最里面的木盒内,染上了血迹的欢喜禅散发着淡淡的红色的微光,两个人像上的血迹渐渐从最表面的一层,向着深处渗入,又渐渐的散开,直到整尊欢喜禅都透出一股若有若无的红,微光才渐渐的消散。

    远在千里之外的c市,雕栏画栋的庭院内,一间闭紧门窗,这得严严实实的房间内,一阵淡淡的酒香从门缝里飘了出来。

    “难得你今年重阳这么有兴致。”一个高大的男人从易雨手中接过白瓷的酒盅,酒盅里盛着金黄色的酒液,一朵金灿灿的菊花浮在正中,丝丝花瓣完全绽放。

    “这两年接的活不多,身子自然就养回来了。”易雨微笑着捧起自己的酒盅,抿了一口酒。

    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铃声在叮的一声响了起来,易雨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发出声音的铃铛是挂在房间里一座屏风上的银制小铃铛。屏风上云海缭绕,云雾之上浮着一对一对栩栩如生的人物图案,既有男女,也有男男和女女,姿态暧昧,甚至还有的呈交合之姿。而现在,在这架八扇屏风的最右侧那一扇上,两个抱在一起的出家人的脚忽然被云海盖住了。只是这变化实在太小,不指出来,外人很难发现这一丝变化。

    易雨盯着屏风看了一会儿,突然“咦”了一声,脸上露出一丝诧异:“居然……”却又没了下文。

    “怎么了?”男人也朝着屏风望去。

    “我之前送出去的小东西,已经被用了。只是用的方式,有些出乎意料。”易雨懒懒的靠回到扶手上,端起酒盅,饮下半杯酒,脸上露出惬意的表情。

    “是哪个?”男人也起了好奇心,“说起来,已经有好几十年没有人向你求过这东西,试图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了吧。”

    “大家都忙着讨生活,哪儿还有那个闲情逸致去想上辈子的事情。”易雨用手一指,“喏,就是那个。”

    男人也看到了那对脚被云雾缠绕住的人像,仔细看了半天,忽然露出惊讶的表情:“竟然是父子……”他顿了一下,“这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遗症吧。”

    “不会。”易雨摆了摆手,“这因石原本只是孟婆汤的解药罢了,只是当初想要想起上一世的,都是名字刻在了三生石上的恋人,注定几辈子都是恩爱夫妻的,所以才被雕成了这些模样。

    “想起上一世的记忆,需要将两人的心头血滴在因石之上。不过这两个人,并不需要一定是恋人。只是名字刻在了三生石上的恋人,会因为几世串联的因果,而导致记忆更容易的松动罢了。其实,只要是上一世有较深的因果纠缠的人,都可以使用因石唤醒记忆,不局限夫妻恋人,兄弟、朋友、父母子女,甚至是仇人,也是可以的。”

    “原来是这样。”男人恍然大悟,又问道,“说起来,这人难道不是为了恋人才求的欢喜禅吗?”

    “确实是。”易雨说,“五百万,加上他的子孙运。不过现在看来,他的爱人很喜欢孩子啊,所以他恐怕没有告诉他的爱人这东西的存在。”

    “但是,我早就算过了,他膝下注定无子。所以,就算他不愿意想起上一世的记忆,就算另一滴血用的不是他爱人的,他们还是在重阳节这天,完成这件事。”

    “所以,命中注定,他是要想起来那些,并且为此付出代价的。”男人感叹道,“天命难违啊。”

    易雨轻轻的抚摸着温暖的酒盅,冰凉的手指带上了一点温度:“等到人像完全被云雾遮盖住的时候,就是记忆完全复苏的时候了。照这个速度,一个多月就能完全想起来了。你说,这段时间内,他能发现吗?”

    说着,他自己忽然就笑了,坐起来,执起精巧的长嘴酒壶道:“别人的事,我们操什么心。来,喝酒。”

    重阳节这天是个大晴天,是夜,天空干净得一丝云彩也没有,漫天洒遍了碎星。杜念和欧明聿躺在顶部透明的帐篷里,两人挤在一个双人睡袋内,望着夜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这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欧明聿感觉自己睡了过去,璀璨的星空从眼前扭曲着消失,再次展开时,他发现自己又一次出现在了一间古香古色的房间里,房间里燃着清甜的香料,周围一片簪钗环珮,笑声笑语。他被一个女人抱在怀里,女人身上带着好闻的花香。她轻轻的拍打着欧明聿的身体,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少庄主天生聪慧,听前院的人说,已学会了凌霜剑法的前三招了呢。”

    “聿儿才三岁,站还站不稳呢,哪里就会使剑了?”抱着他的女人不满的说,“等会儿庄主回来了,去叫庄主过来,哪儿有教这么小的孩子练武的?也不怕揠苗助长……”

    场景飞快的变幻,他发现自己正坐在另一个人的怀中,那是个男人,正握着他的手,教他写毛笔字。他赫然发现自己的手竟然变得像个三四岁的孩子的手,几乎拿不住毛笔,在身后男人的帮助下,才歪歪扭扭的写了“欧明聿”三个字。

    “写的真好。”身后的男人笑道,“第一次写字就写的这么好,聿儿真是聪明。”

    这一夜,欧明聿一个梦接着一个梦,以一个三岁的稚子的视角,目睹了一个古代的大少爷的幼年生活,在他醒来的时候,这个孩子已经长到六岁了。

    “没睡好?”杜念摸了摸欧明聿眼下的阴影,“不会啊,昨晚你睡得很早呢。昨天晚上,我说了半天的话,结果你没反应,一抬头才发现你已经睡着了。”

    “梦做得太多了。”欧明聿捏了捏鼻梁,“时间长,而且非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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