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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变 第279节


    花婆婆买了十个烧饼五个咸鸡蛋外加两块酱豆腐,进了茶馆又要了一壶茶。
    她和孙女面对面坐下,就是茶水吃烧饼。
    孙女咬了一口烧饼,便眯起眼睛:“这家的烧饼真好吃,芝麻多,又香又脆。”
    花婆婆没搭腔,她这个孙女啊,就没有觉得不好吃的东西。
    茶馆里除了她们祖孙,还有两张桌子坐着客人。
    一张桌子坐的两个人,看上去也像是祖孙,不同的是爷爷带着孙子。
    第514章 四位客人
    爷爷头发花白,衣裳上打着两个补丁,孙子十七八岁,像是哪家书院的学生,他身上穿的是蓝布袍子,干干净净,没有补丁。
    爷爷仔仔细细地剥了一颗咸鸡蛋,放在孙子面前:“这鸡蛋出油了,好吃,你快吃吧,多吃点,你看你太瘦了。”
    孙子忙把鸡蛋推到爷爷面前:“爷爷,您吃吧,书院里伙食很好。”
    “爷爷不爱吃这个,你吃,你吃。”
    一颗咸鸡蛋,被祖孙俩推来让去,花婆婆无奈地看着自家那个狼吞虎咽的孙女,算了,这个就别指望了。
    至于家里那个襁褓里就会变脸的,就更不用指望了。
    另一张桌子坐着的也是两个穿着蓝布袍子的书生,这两人显然是同窗,但年龄差距有点大,年长的有三十上下,年轻的二十左右,两人低着头,默默啃着手里的烧饼,没有说话。
    距离这座茶馆最近的书院,便是出过状元郎的那一家。
    郝云深和明达都是这里的学生,只不过明达回家守孝了,郝云深却是正月十六便开学了,茶馆里的这三位显然也是。
    只不过以郝云深的家境,想来是不会来这里的。
    孟新海遇到珠儿的地方,也在这附近。
    孟新海要买上学穿的衣裳,所以帮佣大娘便带他来了这附近的铺子。
    而这附近的住户并不多,除了在这里读书的,平时也没有人来这一带逛街。
    珠儿是小女娃,自是不用上学的,她来这里,不像是逛街,倒像是回家或者走亲戚。
    而珠儿当时是坐在马车里,能用得起马车的,不会是小门小户。
    这时,厚棉帘子一挑,从外面进来两个人,年老的那个穿着镶毛领子的棉袍子,手指上戴着马蹄金戒指,看打扮像是大户人家的管事。
    跟着他进来的,则是个小厮。
    小厮一手端着烧饼,另一手则提着个油纸包,两人挑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油纸包打开,香气立刻传了出来,不用看就能知道,那是酱肉的味道。
    小厮要了壶茶,伙计送茶进来,笑着对管事说道:“王管家,今天怎么得空过来啊?”
    王管家说道:“几天不吃你家的烧饼就想得慌,这不是恰好出来办点事,就来你家坐坐了。”
    这时,茶馆东家从里面出来,走过来和王管家打招呼:“哎哟,老王来了。”
    王管家指指对过的凳子:“过来尝尝,西市的酱肉。”
    东家也不客气,让伙计端上来一碟花生米,便坐到王管家对面,两人显然是旧相识,一边吃一边聊。
    东家问道:“这阵子你家老爷忙了吧?”
    “能不忙吗?出了这么多事,想不忙都不行。”王管家说道。
    “不是有飞鱼卫吗?昨天我儿媳从娘家回来,在城门口排了一个时辰的队才能进来,听说城门口有飞鱼卫了。”东家说道。
    “是有飞鱼卫,可这些桉子全都出在京城,我家老爷总不能什么都不管吧,飞鱼卫在查,顺天府也不能不查,不瞒你说,我家老爷已经好几天没回府了,夫人让人往衙门里送了参汤,原封不动又给拿回来了,压根就见不到老爷,老爷忙得脚不沾地,都没在衙门里。”
    王管家夹了一片酱肉放进嘴里,叹了口气:“这次的事,太大了,我家老爷也是没办法了。”
    东家劝道:“尽力就行,无论如何,还有飞鱼卫挡在前头呢。”
    王管家笑道:“可不就是这么个理儿?这桉子交给飞鱼卫,那就是飞鱼卫冲在前头,谁让人家牛逼呢,你说对吧?”
    “对对。”东家笑着附和。
    明卉想了想,顺天府的府尹大人,好像就是姓王,这位王管家想来是随了主子的姓氏。
    正在这时,她听到东家说道:“这桉子还就得是飞鱼卫接手,谁让丢的都是当官人家的孩子呢,你说对吧,咱小老百姓的孩子可没丢。”
    “谁说没丢?那是你不知道!”话一出口,王管家顿觉失言,打了个哈哈,说道,“别说,你这烧饼就是好吃,啥时候开新铺子,提前说一声,到时我一定过去捧场。”
    东家显然也意识到王管家是说漏嘴了,连忙笑着说道:“真让你给说中了,我还真看上一家店面,准备开家分号,到时加上烧菜,你说如何……”
    两人又说了会话,东家便找个借口,回了后面。
    王管家吃得差不多了,便带上小厮出了铺子。
    明卉刚想起身,却发现有人比她更快,原本只是在默默啃烧饼的两名书生,紧跟在王管家身后,也出了铺子。
    这时,明卉听到隔壁桌的爷爷对孙子说道:“你吃饱了吗?若是吃饱了就陪爷爷到外头走走,爷爷好不容易进次城,哪里也没去过。”
    孙子忙道:“吃饱了,我扶着您出去逛逛。”
    转眼间,这祖孙二人也走了。
    明卉扬起眉毛,她的运气有点太好了吧。
    其实这附近能进去坐坐的地方,不是只有这家茶馆,这旁边还有两家小饭馆,这会儿是中午,饭馆里的人,肯定比茶馆的要多。
    明卉之所以会选择这里,便是因为她看到了这对祖孙,以及那两个书生。
    她看到他们前后脚进了这家茶馆,于是花婆婆便带上她那个永远吃不饱的小孙女也走了进来。
    她之所以相中这四个人,是因为这四个人里,至少三个是易容的。
    最明显的就是那位老爷爷!
    妈蛋,这是欺负京城人民没有见识吗?
    看你脸上那能夹死苍蝇的皱纹,再看你抓着孙子胳膊的那双年轻人的爪子,你这叫易容吗?
    再看那两个书生,年长的那个,直接戴张人皮面具,别问花婆婆是怎么知道的,花婆婆说了,我若是连人皮面具都看不出来,两辈子就白活了。
    再看年轻的那个,耳朵后面和脸就不是一个颜色,连朵朵都能看出来的破绽,花婆婆还能不知道?
    想当年,朵朵在商家胡同,就是因为看出这个,才让小鱼逃过一劫的。
    也是因为那次之后,花婆婆有了一个好习惯,看人一定要看看耳朵后面,结果她发现有很多人洗脸不洗那里,脏得很。
    第515章 他还活着吗?
    从王管家的表现便能猜到,他非常爱吃这家铺子的烧饼,他还是这里的常客。
    他来的时候,带来了西市的酱肉。
    显然,西市的酱肉也是他爱吃的东西。
    做为顺天府尹府中的管家,他平时应该很忙,但是同样,想要打听他的行踪也并不难。
    那四个人,应是一路跟踪,看到他在西市买酱肉,便猜到他的午饭,肯定会来这家铺子。
    因为对于王管家而言,酱肉配烧饼,是绝配。
    王管家是出来办事的,他在西市买完酱肉,又去办了一点其他的事,而那四个人,则抢在他前面来了这家铺子。
    因此,王管家走进铺子时,那四个人已经在这里了,王管家的脑子转得再快,也想不到那四个人其实是跟着他来的。
    明卉仔细回想王管家说过的话,他说的那些话里,最有价值的,就是他说还有其他孩子也丢了。
    丢的孩子里面,不仅有达官显贵的,还有寻常人家的。
    而明卉有个直觉,王管家口中寻常人家的孩子,并非孟新海,也不是大孩子,而是那些小婴儿。
    王管家话一出口,便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他及时转换话题。
    但是那四个人显然并不满足,所以王管家前脚出门,他们后脚便跟上了。
    明卉……她当然也跟上了。
    花婆婆和她那个永远吃不饱的小孙女,走出了小茶馆,还好,王管家走得不快,那四个人当然要比他走得更慢。
    明卉一眼便看到了他们。
    朵朵眼神好,对花婆婆说道:“那个吃酱肉的管家,是往书院的方向走的。”
    明卉其实对这一带并不熟悉,树人书院虽然出名,可明卉没事也不会来书院。
    反倒是朵朵,闲着没事就和小鱼出来逛街,这两个小丫头的逛街,其实就是吃,从街头吃到街尾。
    而这里紧挨着书院,有学生的地方,生意最好的不是笔墨纸砚,而是吃食,各式各样便宜却又好吃的吃食。
    这条街上,好吃的不仅有烧饼,还有很多各地的小吃,毕竟,在树人书院读书的学生,不仅有京城的,还有其他地方的。
    比如前面不远,就有一家卖驴肉火烧的,改良版的驴肉火烧,和保定的不一样,改良成京城人民也爱吃的口味了。
    花婆婆带着朵朵,买了两个驴肉火烧,她只咬了一口,就吃不进去了。
    这是驴肉吗?
    谁说这是驴肉,她就和谁急!
    朵朵见她不吃了,担心她会把只咬过一口的驴肉火烧扔掉,连忙抢过来:“我吃我吃,骡子肉一样好吃。”
    “啥?你说这是骡子肉?为啥不吃爹,改吃儿子?”花婆婆一脸震惊。
    朵朵振振有辞:“因为骡子比驴大啊,肉也比驴的肉要多,京城里的驴肉火烧驴肉锅子驴肉汤,用的都是骡子肉,我去看过啦。”
    明卉的嘴角抽了抽,她发誓,出了保定府,以后她只在河间吃驴肉。
    不过,她一边和朵朵说着驴肉和骡子肉,眼睛却一直看着前面那几人。
    王管家带着小厮,走进了树人书院。
    不过,这两人进去之后,很快又从里面出来,只是他们出来的时候,身边多了一个少年。
    少年身上也穿着蓝布袍子,显然就是书院里的学生。
    只不过这少年虽然衣着朴素,但通身的气派,头上插着羊脂玉的簪子,腰间也挂着一枚羊脂玉的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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