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宁以桥拿鼓棒点了点台下,“你看看,哪个卡座是空的?”
台下的确是满的,脑袋的颜色都让沈榆看出很多不同,粉的红的蓝的,着装也千变万化,骷髅头英文字的卫衣短裙……怎么还有黑西装?哦,温遇旬穿的。
座无虚席仿佛茫茫众生。沈榆轻拨一下贝斯弦,连接的音响经过微不足道的延迟传出声音。
像是一种预热,底下静了几秒,随后爆发出更响亮的欢呼。
这种演出自然是没有主持人的,不像昨天那种公司和电视台搞的首秀节目似的,唱之前还找个主持人说两句,他们规规矩矩地站在台上,可以说是没有出错的完成了演出,收获掌声一片。
可就是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还是站在这里更自在。”沈榆说。
他们顶着台下的沸腾说话,趁话筒还没开。邱风笑着问他:“是不是人没那么多,不太紧张了?”
沈榆也笑,开了话筒。
谁都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是不是很久不见啦?”语气和每一次一样,但是昨天公司和节目组认为这种招呼打得没有必要,也浪费时间,于是没有让他们说。
台下有人大声叫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然后说我很想你。
“很久没见大家,我也很想你们。”
往下看右手边第一排第二个卡座,有道目光盯着沈榆,不算很用力,但凉飕飕的,和闹哄哄的场子形成鲜明对比。
沈榆正大光明地看过去,仗着人多,两道目光就那样在空气中缠在一起,在空中打结,缠绵缱绻。沈榆眨了两下眼,明明白白看到温遇旬勾起唇角,笑了一声,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沈榆记得刚把新歌完成交给谢梦朝听的时候,她的表情并不很好看。
“我知道这是你们一贯的风格……”犹豫,但还是说,“公司这次本意是让你们做一首比较燥的,突破舒适圈,开拓新领域。”
“你们这次的歌叫……狂人诗?不是很适合做摇滚的曲风么?能不能试着改一下?”
“这就不用了。”沈榆回得很快,语速也快,像时间不够要去赶下一场约。
“姐姐,我们录都录完了,”他说,“而且我刚发了一条微博,放了一段demo,现在再要去改,恐怕是来不及。”
谢梦朝愣愣地看着他,心里有些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私以为,加上公司其余人对沈榆的评价,一致认为,沈榆是长眠湾三个人里脾气最好的,甚至有些时候有点包子。谢梦朝作为经纪人稍微知道一些沈榆家里的事情,于是也了解他好像一直为母亲的控制欲掣肘。
和同年龄段玩儿现代音乐的小孩不同,沈榆不吵也不闹,不叛逆不离家出走,不打耳钉也不画纹身,即没有满口脏话也不随意对人竖中指。
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人适合搞古典音乐,进乐团,站演奏厅。
做乐队的人不能说是全部,只能说大部分,大部分人都是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底层,刚开始从地下音乐开始做起的数不胜数。
并且据她所知,沈榆家庭条件非常好,父亲那边似乎是从商的大拿。
所以谢梦朝一直认为沈榆不适合搞乐队——不如说是少了乐队人的一种拼劲儿。
如果他想要的都能很轻易得到,身上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东西。
但沈榆适才和她说话的时候,眼里那是什么啊,从没见过。
狡猾,谢梦朝很慢地想到,看着沈榆一溜烟儿跑走的背影。
稀奇了,学坏了,但好像又是好事。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或是什么改变了他?他有什么是想要得不到的?还是说终于得到了什么?
有东西在发芽。
有什么在发芽
我心口的肉随着发芽在破土变化
从种子栽植到地下
黑暗很难熬吧
疯狂的诗作为长大的养料太不切实际了吧
可是赞美和信任的确是我最需要的啊
我的郁金香
开得很好吧
台下。温遇旬又开始转杯子。
具体唱了什么歌词,他听不太清,因为耳边太吵。
可是光一束一束不要命似的往沈榆身上打,不像温室大棚里那种模拟的光照,明明同样是人造灯,为什么就是感觉他在生长。
沈榆在生长。
我的郁金香。
作者有话说:
没有写到想写的地方!所以明天同一时间还有!
第66章 终于要给我名分了么
“怎么样啊?”眼巴巴。
“太吵,没听清。”嘴硬。
“他觉得很好听,可能还觉得你很好看,一直盯着你不放的。”翻译。
沈榆一下笑出来:“真的啊?”
段绍怀自信满满:“当然!眼睛都不带挪开的。”
散场时间,关店在即,客人稀疏,酒过三巡在杯里冒着当啷响,这时再说话就不用很大声了,沈榆站在温遇旬几尺外收拾他的贝斯,直接对着他喊也能实现无障碍沟通。
温遇旬的坐姿也不如人多时拘束,握着酒杯转手腕,另一只手臂搭在椅背上。
“确实听不太清,”他说,“你在我旁边叫得太大声。”
段绍怀被投诉扰民,忿忿不平下意识就想还嘴,深刻地思忖了会儿,发现自己是罪有应得(香港同胞的奇妙成语运用),只好装作没听到,转头找白小岩说话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