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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上海滩 第3节


    祁孟初是沪上有名的医生,也是秦家的老朋友。秦定邦这一辈的,都叫祁大夫“祁叔”。
    秦世雄早年给祁孟初挡过胡搅蛮缠的红头阿三指租界里的印度巡捕。,祁大夫之后又数次医好秦世雄的伤和病。祁孟初医术高明,尤其对伤筋动骨的情况很有造诣,皮肉伤更是不在话下。秦家父子当年没少受伤,都是祁大夫给治好的,后来祁大夫儿子能在银行谋职,也是秦定邦找人说了话。往来间,两家已经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可以说,危难的时候,两家人都值得对方托付。
    车朝广慈医院开着,张直突然转头往车外望了两回。
    “怎么了?”张直开车一直很稳,秦定邦不知他在看什么。
    “黄包车……”张直扭回头看向前方,继续稳稳地握着方向盘,“后面那辆黄包车里的小姐,刚才从饭店出来时,挺着急的样子,有个小叫花子跟她讨钱,她给了。结果周围一下子又扑过去好几个,都缠着她要钱。她一时无法脱身,还是那个黄包车夫赶过去,才把那帮小乞丐赶跑了的。”
    秦定邦没吱声,也向车外看了眼。那辆黄包车正朝一个路口转方向,虽然车上坐着人,但那车夫跑得极快,不是一般的腿脚,很快便出了他的视线。他回过头,靠在座椅靠背上,开始闭目养神。
    没过多久,汽车便到了广慈医院。两人上了楼,先一起坐在诊室外面,没去打扰老大夫行医。两个高大严肃的黑衣男人,中间守着个有粉红花纹的大糕点匣子,来往的人多有侧目,但也很快都各顾各的,没有打搅他俩的。
    秦定邦让张直眯着补一觉,自己则抬头默默看着这家医院——有病人,有家属,有医生,有护士。有人愁容满面地来,有人一脸轻松地走,看惯了的医生护士多有麻木,遇到紧急状况依旧十万分紧张。
    呵,医院,来来往往,生生死死的地方,他不喜欢这里。
    天色近晚,一天的病人终于都看完了。祁大夫打开诊室的门,正欲伸个懒腰,突然看到门外坐着的秦定邦和点头瞌睡的张直,一惊,“你们在这多久了,大冷的天,为什么不叫我?”说话间,已有几分责备。
    张直被秦定邦推了推,立刻醒了过来,看到站在门口的祁大夫。张直赶紧站起来理了理衣服,把腰间的短匕手盖住,行了个礼。
    祁孟初没理会张直的一连串动作,把他俩领进了诊室里。张直恭敬地把糕点匣子放在了老大夫面前的办公桌上,又后退站到秦定邦身旁。
    这老大夫虽然上了年纪,却是个老小孩,比秦安郡还爱吃甜食,一口牙没几颗好的。但身为医生,看牙方便,换层楼就能调理牙齿,这倒成了他嗜甜的借口。照他的说法,这叫唯病人与甜食不可辜负,是个有趣、宽仁的好医生。
    有一年,秦家请祁家人去做客,小安郡还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知道是那个爱吃甜的祁叔叔来,便热情地把自己的糕点匣子捧给祁孟初,让他随便吃。
    彼时她的头茬乳牙已经被虫蛀得惨不忍睹,连门牙中间都横掐了条黒腰线,活脱脱一口小黑牙。池沐芳不得不狠心限制,不让她吃那么多甜食。所以小安郡捧出来的,可是她好不容易偷偷攒起来的宝匣子。
    这是最干净的赤子之心了吧。
    上午秦定邦特意让店家每样都捡了不少,赤豆糕,黄松糕,百果蜜糕,还有那糕皮下隐约能看见玫瑰酱的玫瑰印糕,现下非常受追捧,光听名字,就让人口舌生津,再看卖相,更让人垂涎欲滴。这一大匣子,够老大夫吃一阵子了。
    如果秦安郡不出那事,祁孟初看了这糕点肯定乐得合不拢嘴。但是一想起那小姑娘两个月前被秦定邦抱来救治的情景,祁孟初顿时觉得,每块甜糕上,都蒙了一层苦涩的霜。
    “映怀,恐怕没法恢复成以前那样了。”
    这在秦定邦意料之中。
    是啊,一只脚踝被车门夹成粉碎性骨折,秦定邦开车一路狂飙,先于老李赶到医院。等他抱着气若游丝的妹妹往医院楼上跑时,小姑娘的脚就那样了无生气地晃荡着,像一只残秧就快拽不住的小瓜,让人触目惊心。祁孟初一看这伤情,立时心就沉到了底。手术时,光碎骨头就取了一个多钟头。
    麻药过后,秦安郡疼得直喊,等看到伤心欲绝的母亲和愤怒的父兄,又强忍疼痛,无声无息,喘的每一口气都极力克制。
    祁孟初的夫人方知意是广慈医院的护士长,也经常抽空看望。私下里跟祁孟初感慨,怎么有这么懂事小姑娘,懂事得让人心疼。
    刁蛮、任性、倨傲、冷酷……那些富家小姐常有的毛刺,池沐芳愣是一根也没让秦安郡长出来。
    可这天降的横祸,偏就砸在她身上。
    “嗯,我知道。”秦定邦回答道。
    祁孟初接着道,“能保住这只脚,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虽然以后可能会……长短脚,但是如果恢复得好,不用轮椅,也不用拐杖。就是走起路来,不像我们这样利索。怕就怕这孩子心理上受不了。”
    “好。”
    “你们现在最好给小安郡打个预防针,千万不要让孩子盼着能和以前一样……”祁孟初没忍住叹了口气,“这事儿放到大人身上都顶不住,何况这孩子才十来岁,别把希望画那么满。”
    祁孟初指了指旁边的凳子,让张直也坐,张直正皱眉听着,摇了摇头,祁孟初没再管他。
    “但现在还是要多注意,骨头彻底愈合之前,该拄拐还是要拄拐,能少走动就少走动,尤其不要摔跤。在家里多养着吧,学校也别让她着急去了,缓那么个一年两载。回学校不在这一时,实在不行,家里请个人来教。”
    “好。”
    “我为什么提这句,小囡囡在这住院的时候,还偷偷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去上学。我知道这是着急了呀!给我心里难受的,”祁孟初说着,竟红了眼,“咱们小囡囡是不想丢功课,也想念小同学了。”
    “但是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要把脚长好,大人得有主张,不能太随孩子的心。我看了,你这哥哥当的行。同辈里她也最喜欢你,你说的话她听。这是个好孩子,帮她熬过这一段,以后才能好过一些。治疗方面的事情有我、有你方阿姨,你们不用操心。最关键的就是现在这个阶段的休养康复。还有要调节好孩子的心情。心情好,好的到底能快一点。”
    “好。”
    祁孟初看秦定邦没有多余的话,心里一时五味杂陈。他太了解秦定邦了,从这孩子十来岁一直看着长到现在。秦定邦本来话就不多,要谋划什么时,更是话少。今天这样,心里恐怕是在酝酿着大事情了。这孩子像他爹,做得多说得少。可但凡他想干的,最后都办成了。
    是的,他秦定邦,怎么会让妹妹白白承受这样的无妄之灾。
    第3章 泪水,想流就流吧。
    梁琇是到了南市上海老城的华界,紧邻法租界,离黄浦江很近。的第三天,才看到事发第二日的报纸。
    她被安顿在一个深居简出的妇人家中,居住的地方很不显眼。显然慕云中没有食言,这番撤退的路线,甚至比预想的还顺利。
    头版醒目的位置上,连字带图,洋洋洒洒、添油加醋的一篇报道,虚的多实的少。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任独清的确是死了——文中附有一张尸体照片,双目紧闭,眼眶塌陷,以前标志性的眼镜早已不知去向,露出的本来面目更显阴鸷刻薄,哪怕是死相,也散发着可憎。尤其那道从喉间一直延伸到颈动脉的伤口,足以宣判他的死刑。
    仔细辨认,衣服上的那片红酒印记,还能看出来。
    这正是梁琇的杰作。
    当然,不知当时情形的人,是不会注意到衣襟上的那块酒污的。
    梁琇把这条新闻看了两遍,咬着牙关,一字一字,生生看了两遍。
    随后,她终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把这份印着任独清尸体照片的报纸,狠狠地摔在了桌面上。
    她走到窗户旁边,抬头看了看天,虽然依然阴沉,但总觉得阴霾背后有艳阳,她慢慢扬起头,闭上眼睛,想象着外头是最明媚的一轮红日,任凭这天光肆意地倾泻在脸上——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畅快过了。
    是的,从当年父亲在北平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北平特别市,简称北平,1949年更名北京。被任独清的汽车撞成重伤后,就再也没有这么畅快过了。
    梁琇本以为,战争爆发后四散飘零,会让她为父报仇的决心和行动落空。
    当年北平特别市参事任独清的汽车在闹市横冲直撞,导致燕京大学著名经济学教授梁平芜被无辜卷入车底。任参事不但不施救,反而逃之夭夭,后来更是缩在家中闭门不出。
    这件事情当时传遍了校园,同学们怒气冲天,有去请愿的,有写文章控诉的,最终都无果而终。
    等到梁家真要去打官司讨公道时,得到的消息竟然是,任独清早已偷偷南下了,具体到了哪里,没人说的清!
    可怜梁平芜一个留美又留德、学富五车、深受学生爱戴的著名学者,就这样生生因为车祸造成的重度伤残,被强行按倒在了病床上。
    两年,梁平芜瘫痪了整整两年。
    当年所有的宏图远志,那些写了一半的书稿,那些正在构思的雄文,都被车轮彻底碾碎。这期间,梁琇的妈妈席自华扛下了照顾丈夫的重担。这个昔日的千金小姐,两年间不离不弃,给了梁平芜最后的温暖和尊严。
    没了父亲的收入,家里越来越艰难。幸得外祖父的接济,还有老人家去世后留下的一点家产,梁家才维系了生活,梁琇和哥哥梁璈,才得以继续学业。等到梁璈终于毕业,家中境况开始有点起色了,七七事变爆发了。
    随意屠戮,虐杀取乐,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糟糕的消息不断涌来,她简直吓坏了。她无法想象人怎么能干出那样的事,或者干出那样事的,还能不能算作人。
    随着战事的推进,越来越多人开始放弃幻想,逃离这座古都。但是她不会离开,她觉得她死也会死在北平。因为她的父亲在这,他们全家都不会扔下伤残的父亲自顾自逃命去。
    但是,梁平芜和席自华不这么想,他们想让孩子活,哪怕走得远远的,也要活着。
    所以,在远处传来隆隆炮声之时,梁平芜就开始绝食,本就是病残之躯,不吃东西后,更是迅速凋零。席自华看在眼里,心在滴血,劝不动也劝不住,最后顺了他的心意。
    她看着丈夫脸上生命的气息一点点消散,最后的眼波里,是对她和孩子的无尽眷恋,也有对自己不再拖累家人的解脱。
    她懂他。
    席自华对两个恸哭的孩子说了最后的话——
    “梁璈,梁琇,你二人皆已成年。为父为母于抚养你二人之事上,已无遗憾。我二人已然老迈,你兄妹正值韶华。可恨日寇夺我梁家天伦之乐,我俩是看不到子孙满堂的那一天了。你兄妹切记,你父亲和我将来孤坟野鬼,你二人只得对天祭拜,是那日寇所害。城外的累累白骨,是他们无法偿还的血债。先人留下的国土,不是为了让他们祸害的。你们要好好活着,活着把这帮畜生赶出中国。”
    跟孩子交代完,她就安静地伏在梁平芜身边。
    她怎么会让她的平芜等太久,她早都提前吃足了药,握着他的手,随他去了。
    梁琇就那样仰着头,她没法睁开眼,因为泪水会把视线模糊得什么都看不到。热泪顺着脸颊流过脖子,把衣领洇湿了一片。她很久都没这么哭过了,两年多以前的那些她想要尘封却又不敢有丝毫忘却的记忆,又向她翻卷袭来。但这次,她不用再躲、不用再克制、不用再骂自己无能了——她,为父报仇了。
    泪水,想流就流吧。
    安葬完父母后,兄妹二人开始随难民潮南逃,结果一阵空袭过后,哥哥又失散了,不知死活。
    直到一九三九年的秋天,梁琇才辗转来到上海,其间种种,她只深深藏在心底,不为外人道。
    如果父亲当年没有被任独清的汽车撞了,就不会自尽,母亲也不会随父亲而去。出事前,双亲身体都硬朗康健,他们肯定会一同离开北平,可能哥哥就不会失散,也许现在仍是一家四口。
    她如今孤零零一个人,至亲离散,阴阳两隔。她曾想即便变成厉鬼,也不能让任独清好过。没想到老天开眼,她真的把这个杀父仇人,软骨头的汉奸,往黄泉路上好好送上了一程。
    她倏地睁开眼睛,腾地起身,抓起那张报纸一撕两半,任独清的尸体照片,顿时身首异处。
    她的这一幕,被门口站着的人,尽收眼底。
    梁琇听送她过来的人说,她所藏身的这家,女主人叫康嫂,矮胖的身材,从不说话。每天给梁琇送吃的,隔两天出去买菜时,会给梁琇捎带近期的报纸。
    梁琇知道这是慕云中他们打点过的,所以,她不会觉得有什么亏欠。但康嫂好像不带伪装的善意,还是时不时会让她心底发暖。
    梁琇被大仇得报的巨大悲喜冲击得泪雨滂沱之时,康嫂看到了。等梁琇终于恢复了平静,康嫂进了屋,她先把一碗吃食放在桌子上,然后走到窗边轻轻拍了拍梁琇的肩,指了指床铺,把两只手合在一起,贴在耳边,闭上眼睛,顺着胸口的方向,做了两下抚平的动作,之后笑了。
    梁琇看懂了——难过之后睡一觉,醒来后,心情就好了。
    原来康嫂不会说话。
    康嫂走之前,摸了摸桌上的那只碗,里面是冒着热气的红枣汤,指了指梁琇,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仰头做喝水状。
    梁琇终于笑了,“好,谢谢你。”
    梁琇不须要睡一觉才能平复心情,其实刚才不加节制的宣泄,对她来说,已是这几年少有的奢侈了。
    她得赶快考虑今后怎么办。
    她为了报杀父之仇,原是做了最坏的打算。为了不连累别人,甚至连安华物资供应社英文打字员的工作,都辞去了。现在虽然大仇得报,但供应社以后也回不去了。这段时间她在外面避祸,肯定会有新人接替她,这样的肥差根本不会空缺多久。
    她也不会加入慕云中的组织,当初这个燕京大学的学长在供应社门口偶遇她时,一开始还热络地请她吃饭。梁琇以为他乡遇故人,着实高兴了很久。
    结果第二次再约她时,慕云中就清楚地提了要求:帮他完成一个任务。
    梁琇用汤勺搅着红枣汤,舀出碗里的枣,丢进去,之后再舀起来,又丢进去。
    “你只管把到时候送到你手上的一杯红酒,要么端给他喝掉,要么趁机洒到他身上。之前和之后的事,都由我们来安排。你要争取十二点前动手,赶在公董局的贝德奇开始讲话之前。之后就迅速撤离,有人接应。”
    “你们的人为什么不去,不就一杯酒的事?”本来冷眼端坐的梁琇,向后倚在了靠背上。
    “我手底下都是男人,”慕云中搅着眼前的咖啡,“以你的姿容,好往泰丰和安排,况且他向来是‘寡人有疾’“寡人有疾,寡人好色”,语出《孟子·梁惠王下》。,看到你这张脸,会失掉警惕。”
    原来如此。
    他接着道:“而且,你比任何人都更想要他命。”
    梁琇牵了一下嘴角。呵,恐怕在她本以为的“偶遇”之前,已经不知被打了多久的主意。
    不过对梁琇而言,也想不出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也算各取所需了,成交。
    所以那天,梁琇就成了“李翠萝”,这个名字背后,是一整套完整崭新的身份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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