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行的。”陆希好笑,“昨天还不是我给你清洗的伤口。”要看早看过了。
监工有些不耐烦,按住穆拉的肩头:“伯爵小姐要给你看伤,你一个奴隶多大的福气!别耽搁小姐的时间。”这不知好歹的东西,扭什么扭!
陆希揭开松松包裹的麻布,仔细检查一下,放下了心:“好了。今天再喝一天柳树皮水,伤口记得不要沾水就行。”昨天她洗得够彻底,伤口没有再发炎红肿,接下来就等着它自己收口就行。
这是最好的结果了,陆希出门也能放心,笑吟吟地起身,拦住又想跪下去的阿芙拉:“你好好照顾他吧。”
阿芙拉没能跪下去,于是深深弯着腰送陆希出门,回过头来忍不住眼睛发酸:“幸好伯爵小姐仁慈,那个柳树皮做的药水实在太神奇了!”
“什么药水——”穆拉看了一眼在旁边炉灶上煮着的药汤,“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治病。”
柳树皮他是吃过的,人饿极了的时候什么都想啃两口,这东西不但难以入口,而且还会肚痛腹泻,显然是被魔鬼污染过的,怎么可能拿来治邪毒!
“可是你的伤明明就好了——”
穆拉瞪了一眼妻子:“你这个蠢女人,那肯定是因为盐!”盐都是用神术提炼出来的,精盐里一定还有神术的力量,所以才能驱除他伤口里的邪毒。至于这个柳树皮水,肯定是骗人的,谁听说过柳树皮还能做炼金药水的?
阿芙拉难得地顶了丈夫几句:“可是老约翰也是喝了这个药水才好的。”老约翰的病大家都看见的,那种咳嗽病很容易死人,现在不也好了吗?老约翰可没有用过什么盐呢。
穆拉的眼睛瞪得更大了:“那一定是女巫的魔——”
他话还没有说完,阿芙拉已经扑上来捂住了他的嘴:“你疯了!”刚刚才活过来,还想挨鞭子吗?
穆拉立刻感觉背上一阵抽痛,声音不由自主地放低:“没有神术根本不可能炼金,再说柳树皮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是炼金材料,难道你听说过有炼金师需要这种东西的吗?”
阿芙拉被问住了。虽然是奴隶,没什么见识,但对炼金术也略有耳闻,主要是听监工或者跟着跑商队的奴隶们聊天得来的。炼金术用的都是很贵重的东西,绝大部分她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只知道一定是稀少、不易得到的好东西,值很多钱。
可是柳树皮——柳树到处都长着呀,也从来没见有人说这东西值什么钱的。如果真的是炼金材料,那不早就有人剥下树皮去卖了么?
但是阿芙拉还是小声说:“也许是别人都不知道呢……而且我听说,伯爵小姐说了,炼金术不需要神术的,前几天伯爵小姐还用做颜料的矿石炼出来一种能让水沸腾的粉末呢。那个粉末就是烧炭窑的珍妮姐妹俩烧出来的,她们俩肯定是没有神术啊。”
穆拉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那说不定是魔鬼的——”
阿芙拉再次猛地捂住了丈夫的嘴。向来温顺的她第一次反驳丈夫:“你别胡说!伯爵小姐怎么可能是魔鬼的仆人!”她那么仁慈,那么温和,怎么会是魔鬼的仆人,难道魔鬼会救人吗?
“魔鬼向来善于欺骗,它们的仆人也同样会蛊惑人心。”穆拉压低声音念着从牧师那里听来的话,“他们用魔药来欺骗世人,谎称为病者治病,那魔药里即有魔鬼的力量,使用者看似被治愈,其实只是魔力造成的假象,等到魔力耗尽,人就会死去。”
阿芙拉被他说得害怕起来:“那,那你现在——”她明明看到穆拉背后的伤好了许多了啊,难道这都是假象吗?难道过几天,穆拉就又会像昨天一样发起热来,后背流血流脓,昏迷不醒直到死去吗?
如果真是这样,她可怎么办啊?她的父母都已经死了,所能依靠的唯有这个丈夫,假如穆拉真的出事……
穆拉捏紧拳头坐了一会儿,终于低声说:“你去我们住的屋子,我那件衣服里,有一只纸折的鸟……”没想到,面具给他的东西,这么快就用上了。
陆希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对话,因为这个时候她已经坐上马车,离开了青石城。
这辆马车可就跟她被接回来的时候坐的那辆车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了。车厢宽大,她可以随便躺,打几个滚都没问题。身下铺着柔软的羊皮褥子,卷曲的细毛简直能把人陷进去,还有一股淡淡的香气。
据说这个好像是一种中级魔兽麝羊的皮毛。听这名字,就知道这香气从何而来了,这外貌长得跟绵羊一样的动物,能从汗腺中分泌出一种带着香气的油脂,可制成一种十分有名的香料。而它的皮毛因为长期被这种油脂浸润,所以也带上了香气,是贵族夫人们十分喜欢的床品材料。
在王都流传的一些风流韵事里,这种麝羊皮作为重要道具经常出场,就说现在当红的那位提香夫人,据说就曾经跟国王陛下在麝羊皮的毯子上那啥啥来着……
这是琳讲的。开头挺好,最后几句却让陆希目瞪口呆——倒不是说她这个灵魂有什么不妥,她什么没听过啊——但是露西才十五岁啊,跟十五岁的小姑娘讲这个合适吗?这里的贵族小姐不是没出嫁的时候都不许单独出门吗?难道不许单独出门,却许随便听小黄段子?
但是看琳的样子确实并不觉得这有啥不对,陆希也只能压下土包子的诧异,一脸若无其事的听了。
不过对陆希来说,最好的并不是车里的摆设,而是这辆车它车厢上刻有神术阵,内里温暖如春,外面还能减重减震,简直是旅行必备之佳品啊!
当然这样的一辆车子,造价也极其昂贵。车厢四壁的木板上,用一种银红色的颜料绘制出复杂的线条,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那银红色的颜料像是活的一样,在线条里缓缓流动,最终汇聚到车厢的四角,那里各自镶着一颗浅红色的晶石。
琳向自家的土包子小姐介绍,那就是火系魔兽火焰鸟的魔晶,而这银红色的颜料里,也有大量的火焰鸟羽毛的粉末。
“这是我们青石城特有的神术颜料配方。”琳很骄傲地说,“那种通用的神术颜料只能构成神力通道,所以必须要使用高级的魔晶才行。但我们青石城用这种颜料,就可以利用火焰鸟的魔晶,能节约很多呢。”火焰鸟才是个中级魔兽,数量又多,自然比高级的火系魔兽要省得多了。
不过陆希却听得很别扭。
用魔兽的羽毛,制造构成神力通道的颜料,并利用魔兽的魔晶?魔兽的魔晶,蕴含的不就是它们体内的魔力吗?所以神力通道是用来引出魔力的?魔力不该是魔鬼的力量,魔鬼的力量跟神的力量,不该是相冲相克,无法相容的吗?怎么听起来在这个神术阵里,大家仿佛相处良好的样子啊?
“是因为神力净化了魔力啊。”琳理所当然地说,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但陆希觉得不对:“既然大家水火不容,净化之后魔力不该消失吗?就像纸被火烧过之后,不就只剩下灰烬了吗?”
琳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结巴着答不上来。
陆希仰望着车厢四角的那四颗魔晶,摸着下巴:“该不会这个神术阵,使用的根本就是魔力吧?”
“不,不可能的!”琳脱口而出,“神术怎么能使用魔力呢?它只是净化了魔力而已。也许——”她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一个解释:“也许魔力就像是被弄脏的布一样,神术就像水,洗去了布上的脏污,布就可以用了。”
这个解释听起来很合理,但陆希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如果神术是水,那么它只能起到洗涤的作用,那需要用布的时候,岂不是只能用魔力?所以魔力才是不可或缺的,而神术在很多方面根本没有用处?
这就好比做衣服,弄脏的布也可以做衣服,但水再干净也只是水,不可能穿到身上来。如此一来,岂不是魔力比神术更重要吗?
“小姐——”琳完全惊呆了,万没想到陆希能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来,“您,您不能这么说,神也许会发怒的……这个,这个神术阵里,当然是神力在起作用啊,能绘画神术阵的人都是神恩者,这不就证明神力才最重要吗?”
“不。”陆希并不想刺激可怜的女仆,但她不得不指出一个事实,“如果神术阵以神力构成通道,然后以魔力为能源,那可能只能说明一件事……”
那就是,神力和魔力,它们大概率在本质上是同一种东西,只不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罢了。?
第65章 我的领地(一)、这个宝石矿快废弃了
为了不把可怜的女仆吓出毛病来, 最后那句话陆希没说出来。当然,也是因为这只是她的猜测,还无法证实。毕竟她自己又不是觉醒者, 神力也好, 魔力也好,她都没有, 想试验也没得办法呀。
但即使是这半截话, 也把琳刺激得不轻。车队走了一下午,她都有些魂不守舍,大概还在思考陆希所说的“只能说明一件事”指的是什么。
陆希觉得这样挺好的。很多事情,别人给你讲明白,不如你自己想明白。不是自己打心眼里明白的,就无法扭转观念。
如果琳能自己想明白神力跟魔力的关系, 那她才会真正地怀疑教会的宣传, 怀疑光明神的存在。只有把光明神的存在抹去, 陆希才有机会赚到她的信仰值嘛。唉,这么一想, 真恨不得把刚才那段对话刊印成传单发出去才好, 只可惜第一纸用不起, 第二大部分人都不识字……
陆希感叹完毕,就捞起手边的书来看,至于传单什么的直接被扔到脑后去了。造纸还早着呢, 饭都吃不饱的时候也甭想什么教育,不到明年粮食丰收, 她想做什么都会受到冯特伯爵限制的。
要说有神术阵的马车确实坐起来舒服, 这么糟烂的路都感觉不到颠簸, 还能让她看看书。
陆希捞的这本书是本魔兽图鉴, 作者是一位大主教克里斯·马特乌斯。
这位克里斯大主教在长云领初立时就作为教会的代表来到了长云领。虽然是神职人员,但他跟初代的老冯特伯爵关系很好,据说两人在王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一个是出身不怎么好的王子,一个是某大贵族的私生子,说得上同病相怜。
但这俩人都很有天赋,老冯特伯爵最后成了天骑士,长云领虽然偏远,但也算自立一方了。而克里斯得赐神恩直升到大主教,是自己向教廷请求来长云领建立教堂的。
那会儿长云领真是草莱初辟,老冯特伯爵亲自率骑士们以青石城为据点,一点点向前推进,击退魔兽,建立村镇。而克里斯大主教则一直紧随其旁,还把在长云领见到的众多魔兽,再加上他从前在其它地方游历时的见闻一起,写成了这本魔兽图鉴。
类似的书光明大陆上有不少人写,但克里斯大主教这一本以长云领魔兽为主,作者本人又是老伯爵的朋友,所以就被收录在城堡的藏书室了。
这本书厚得要命,陆希掂着得有七八斤重!只好搁在车厢的小桌板上,手都捧不住。
书的封面封底都是厚厚的皮革,陆希瞧着不像羊皮纸,但又不知道是什么皮。而且皮革上还绘着神术阵,并在封面四角和中间各镶一颗宝石,陆希怀疑这都是魔晶。
所以,这是一本魔法——啊不,神术书?
她怀着几分激动掀开封面,然后就是一愣。不说是图鉴吗?图呢?
羊皮纸上只有文字,第一行写的就是黑野猪,下注小字:在长云领常见的低级魔兽,性情暴躁凶猛、食肉,后腿有特殊臭味,不以神术净化简直没法忍受,但净化之后剥皮烤制,则肉有松子般的清香,香料反而容易遮住这种味道,因此烹饪时以只加精盐为宜,鲜香可口。虽然与普通野猪为伍,但其味道的差异就如体型差异一般巨大。唯一的遗憾是肉质较硬,厨师的火候稍过就像皮革一般,吃得牙疼……
这文字写得怪轻松有趣,但旁边根本没配图,只在纸上贴了一小块带着硬毛的皮,看起来就应该是黑野猪的皮了。
这书的历史已经有几百年,可这皮看起来还挺新鲜的样子,甚至还能从侧边看见断面红润,像是刚刚才从一头猪身上切下来似的。
难道说就是让你摸摸这猪皮,对黑野猪有所了解?管中窥豹式图鉴?
陆希于是伸手戳了戳这块猪皮,感觉上头的毛硬得跟钢针一样,要不是倒伏着,按上去能把手指头戳破。
随着她这一触,那块猪皮猛地一动,陆希还没来得及缩回手,眼前就突然出现了一头牛一般大小的野猪,直接塞满了整个车厢!猪身颜色黑褐,头颅硕大,嘴边龇出匕首般的獠牙,足有婴儿手臂那么长!
而且这脑袋就顶在陆希面前,陆希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那獠牙就直接刺到了她的手臂上。
但是并没有痛感,尖锐的獠牙顶端穿过了陆希的手臂,她却毫发无损——这头巨大的黑野猪,其实是个投影。
不,只说是投影也不确切,因为随着黑野猪的出现,一股子臭味也扑面而来,简直薰得陆希喘不过气。她下意识地往后一仰,手离开了书页上那块野猪皮,顿时黑野猪的影像消失,连带着那股臭味也不见了,车厢里又飘起麝羊皮的香气,仿佛刚才的一幕只是个梦似的。
“琳?”陆希不禁转头看向车厢另一边的女仆。
“小姐?”女仆还在迷茫之中,不解地抬头,“您要喝茶吗?”
“啊,不是——”陆希实在有点好奇,“刚才你看到什么了吗?闻到什么味道了吗?”
琳更茫然了:“什么味道?刚才有什么事吗?”糟糕,她想得太出神,忘记服侍小姐了。
“哦不,没什么。”陆希连忙摆手,“我没什么事,就是看书的时候忽然好像闻到有股特殊的气味,所以问问你。”
琳立刻做了几个深呼吸:“我没有闻到什么味道——小姐是不是闻到奶酪饼的味道?它就在您右手边的抽屉里。”
“原来是奶酪饼的味道啊——”陆希睁眼说着瞎话,拉开车厢上的暗格,拿出一块浅黄色的奶酪饼来,“对对,就是这个味道,我还以为我闻错了呢。”
拿奶酪饼把女仆搪塞过去,陆希不由得沉思起来——看来只有看书的人,或者说只有把手按在猪皮上的人才能看到黑野猪投影,神术还挺先进的,不光是全息投影,还带影响嗅觉的,那估计也能影响听觉吧?
事实证明她猜得没错,因为她再次把手按上那块猪皮之后,刚才的黑野猪又出现了。陆希屏住呼吸几秒钟,就听见黑野猪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呼噜声,跟她在黑松林听到的声音真的一模一样。
自然,这声音琳也是听不见的。
果然是真正的“图”鉴,陆希看得津津有味,整个下午都捧着书舍不得放下。就是魔兽身上大都有不太美妙的气味,像麝羊那样的凤毛麟角,倒是如黑野猪一般发臭的情况甚多,害得她整个下午时不时的就想捏住鼻子。
马车轻轻的一个摇晃,陆希几乎没有感觉到,但一会儿琳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小姐,我们到了。”
“到了?”陆希耳朵里还响着飞行蛙的“孤寡”叫声,茫然抬头,“到哪儿了?”
“到了今天晚上休息的地方了。”琳自己也有些脑袋发胀,还是听见马车外面的声音才反应过来,“应该是柳河镇。今天晚上在这里住一夜,明天下午就能到边陲镇了。”
陆希头晕脑胀地爬起来,车门一开,一股冷风迎面吹来,倒是让她头脑为之一清,接着就诧异了:“海因里希?你怎么在这儿?”
替她拉开车门的正是海因里希,他一边伸手来扶陆希,一边嗤笑了一声:“当然是管家大人吩咐我来伺候小姐的。”然后放低声音,“免得你们都走了,我在城堡里为非作歹啊。”
陆希第一反应是伯顿管家知道了海因里希的真正身份,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想太多,伯顿管家应该只是觉得海因里希是法比奥的人,怕他在冯特伯爵出门的时候鼓动伯爵夫人干点什么,所以干脆把他打发出来了,反正在冯特伯爵眼皮子底下没人能搞小动作。
而且野外有那么多危险呢,到时候骑士们一个疏忽,海因里希说不定就直接回不去了,那就彻底解决了问题。
“你可要小心点了……”陆希想明白之后,难免有些幸灾乐祸。
“不用那么高兴。”海因里希冲她一咧嘴,“我要是死了,一定会拉着你。”
陆希翻他一个白眼,走下马车,向四周看了看。
柳河镇并不大,在陆希看来也就是个村子的规模罢了。镇子旁边有一条小河,现在是枯水期,小河河道看起来像柳枝一样细细又弯曲,所以才得了这个名字,而并非陆希之前所想像的,是因为河边有很多柳树。
别说没有柳树,柳河镇附近都没有多少树的,土地也贫瘠,之所以在这儿有人聚集,是因为附近有矿。
“什么矿?”陆希有些兴奋地问琳,“能去看看吗?”
“是宝石矿。”琳小心地看了她一眼,“以前这里出产很好的宝石,但是这几年就没有什么好矿石了,所以矿洞也渐渐荒废……”如今的柳河镇其实早不如从前繁荣,山坡上的矿区也越来越冷清,看应该是能看的,可是没有好的宝石,伯爵小姐只怕会觉得很扫兴吧?
陆希果然有点扫兴:“已经废了?原先出产的什么宝石啊?”其实她扫兴不是因为这矿不出好的宝石了,而是因为它居然是个宝石矿。宝石这玩艺儿不当吃不当喝的,虽然能换钱,但对现在的长云领其实没多大用处。
这个琳还是知道的,因为柳河镇的这个矿曾经出过高质量的宝石:“是紫水晶。”冯特伯爵的祖父就曾经用这个矿里最优质的宝石镶嵌了一套首饰,作为先王后封后的礼物,当时先王后曾戴着其中的紫水晶项链多次出席宴会,使得长云领紫水晶名誉鹊起。
只可惜这个水晶矿很快就被挖掘得差不多了,到了如今,几乎已经没有优质的水晶洞出现,出产的水晶大都是烟灰色的下等水晶,另外还有一些褐色或红褐色的宝石,虽然质地跟水晶一样坚硬,但透明度不高,颜色也不讨人喜欢,并没有多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