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做梦了。
这次的主角,居然是陈玲玲。
梦境从她下乡开始,她家里重男轻女,总共3个孩子,大哥、她和小弟,年龄相差都不大。
她读书不好。
初中毕业,没考上大专。
好歹城里户口,但是家里一没有关系,二她自己能力不行,一直没有找到工作。
69年。
上面要求每家必须出一个孩子下乡,还是没有工作、年龄到了、家里已经有别的孩子在工作,全部下乡。
她家大哥初中毕业,运气好进了机械厂当工人。
她和小弟都没有工作。
按理说必须要下乡,陈爸是钢铁厂3级工人,退了下来,把工作给了小儿子。
陈妈也有工作。
棉花厂4级工人,但是,她舍不得把工作给陈玲玲。
毕竟,家里现在就她一个资历老的工人,一个月有50块钱工资。
大儿子工作2年,一个月才20块钱。
小儿子刚入职,也是最低级别的工人,一个月才17块钱。
整个家,就得靠她。
于是,陈玲玲就下乡了。
她是怀着恨的。
她暗暗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去求狠心的爹妈。
但是,才到乡下一个月,她就被现实打败了。
没吃的、没穿的、没用的、住的地方也破破烂烂……
她写信给家里哭诉。
可只收到一封让她忍耐的信,钱和物资毛都没有。
她心寒。
终于,也认清了现实。
吃不了苦,她想着自己还有几分姿色,打算趁着年纪不大,找个人嫁了。
于是,她开始在大队寻找。
找来找去,都不满意。
喜欢她的,没钱的嫌人家穷,有钱的嫌人家丑;她看上的,人家看不上她。
找啊找。
和洪保国看上了眼。
一开始,她不想嫁给二婚男,但是洪保国对她太好了,帮她干活儿、给她吃的用的、还经常逗她开心……
陈玲玲沦陷了。
二婚男又怎么样?
前头那个又没孩子,她嫁过去,不和头婚一样?
再说了,洪保国人是出了名的好,他前妻嫁给他之后一天也没下地干活儿,自己嫁过去就能享福。
她高高兴兴的嫁了过去。
结婚头一个月,她真的过上了梦想般的幸福生活。
可是,噩梦出现了。
村里有人生了儿子,大家去吃满月酒,洪保国喝了酒,回来之后,就发了疯一般打她。
她发不出声音。
因为,洪保国把她嘴巴给堵住了。
那天,她被打了个半死。
第二天,洪保国清醒了,又跪着对她道歉,又打自己耳光,发誓再也不喝醉酒。
公公婆婆也劝她。
她心软了。
可是,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无数次。
第290章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一开始,他还会道歉。
后面,连装都懒得装一下。
陈玲玲处境变得艰难。
在外人看来,洪保国对她极好,她不用下地干活儿,但实际上她是家里的保姆和出气筒。
一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
同时,还嫌弃她是下不了蛋的母鸡。
陈玲玲觉得无比的绝望,但是,被洪保国一家三口恐吓了许久,她不敢向外人告状。
再者,告状有什么用?
乡下不打媳妇儿的人才是少数。
她说出去,只不过让洪保国一直的好丈夫形象毁掉,除了自己多挨一顿毒打,改变不了任何现状!
除此之外,还会让她成了大家取乐的对象。
与其如此,她还不如当个表面风光,让人羡慕的存在。
而且,洪保国挺会挣钱的。
他虽然打自己,但是也没有断了自己的吃食。
一个月,也能吃上几回肉。
这已经很好了。
只是,她也好奇洪保国从哪里挣得钱?
很快,她就知道了,洪保国偷/孩子去卖。
那天。
洪保国又一次借口晚上外出,她忍不住跟了上去,正好撞到他和人/贩子交接。
惊讶之下,她一时露出了马脚。
他们发现了她。
因为洪保国担保,她没有被灭口。
一回去。
洪保国又暴打了她一晚上。
她每次都不打脸,陈玲玲第二天又若无其事的出门。
乡下无聊,就喜欢生孩子。
每个月,都有新生儿出生,那天,她又参加了一个满月酒,产妇和她年纪差不多大,已经是3个孩子的妈了。
她瞧着她幸福的笑容,突然,心里升起了一个邪恶的念头。
要是,把她的孩子卖了,她还能这么开心吗?
说干就干。
当晚,她就主动和洪保国说了自己的想法。
洪保国又惊又喜。
两人一拍即合。
女人比男人更容易下手,陈玲玲又天生一副脾气好的长相,很顺利就得手。
卖一个孩子。
得了100块钱。
洪保国分了她10块钱,陈玲玲结婚后还是第一次有这么多钱,乐疯了。
而且,洪保国也对她温柔了一个月。
她尝到了甜头。
至于,丢了孩子,近乎疯狂的一家人,还有想不开自杀的妈,没有让她升起一丝愧疚,反而因为他们的凄惨而诡异的快乐。
一年之内。
她拐卖了5个洪家坝大队的孩子。
这终于引起了大队集体愤怒,组织了一个巡逻队每天巡逻,还去公安局报了案,她吓到了。
洪保国也怕。
两口子商量,以后不对自己大队的人下手了。
同时,他们还打算歇手半年。
如今,半年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