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角色的含金量,可是连主角团都有些眼红的。
薛付之也很激动,毕竟沈小凤可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角色,而是摆在前面的最佳男配奖;把沈小凤演好了,他就能毫无悬念地从爱豆一跃跻身同辈演员第一梯队。
试镜当天助理也在场,她也早就知道了结果,十分平静地——绕过了薛付之的位置
“傅老师,拿好咯。”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傅栖眠则波澜不惊地接过了台本:“辛苦。”
而薛付之在一旁,也拿到了他真正的台本。
林北恩很擅长调动演员本身性格和角色的贴合度,就比如薛付之拿到的这个角色,就跟他自己很相像。
一个小民警的角色,主角团成员的徒弟,年轻天真又善良。
很讨喜,对于初踏入演员行业的薛付之来说是不错的练手角色。
但对于怀抱小小野心的薛付之来说,差的远了。
小徒弟的人物弧光并不出彩,也就是个不痛不痒的绿叶,演了这样的角色,就意味着与拿奖无缘了。
低头看着膝盖上的台本,薛付之没有说话,嘴唇被他咬得发白。
周围的其他人也不敢说话,但都在偷摸瞟着角落二人的神情。
这跟影帝爆冷有什么区别!
薛付之的番位竟然还没有傅栖眠高!人人都爱的白月光,竟然会输给一个黑料缠身的糊咖!
林北恩也预见了众人的反应——并且,他要的就是这种反应。
第一次的围读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主要是为了找个机会让演员们都见见面,顺便了解一下剧本。
围读一结束,薛付之便先冲出了总统套,眼中闪着泪光。
众人唏嘘,自然而然地将目光落在一旁的傅栖眠身上。
先前傅栖眠一直坐在角落的位置,灯光也不亮,只能看见一个仪态不错的背影,然而现在走到了门口亮堂的位置,青年昳丽的面庞便展露无遗。
好几个人停住了脚步,不自觉地就被吸引了视线。
“他原来……有这么好看吗?”
“嘶——你别说,你真别说,看多了他浓妆的样子,现在这个状态……是真的有几分,不,好多分姿色!”
“我早就想说了,刚刚我坐在他后面,天哪,绝了,我差点没认出来是谁!”
“这么一说,我们好像都没怎么在现实见过他来着。”
“对啊,他好像从来都不社交来着,可能时间都用来倒贴……算了算了,反正他演沈小凤,颜值这关应该是稳过的吧。”
“这下他演了沈小凤,要么被骂惨,要么一飞冲天,他应该高兴得不得了吧?之前只是跟江焕诚演了个对手戏,他都要明里暗里秀十几条大眼仔,这次,不得天天十条起步?”
“你这话好酸啊,哈哈。”
傅栖眠头也不回地离开总统套,心想,那你们可要失望了。
——
试镜的酒店也在市中心,离公司也不远,快下雨了,天空中太阳没有很多,傅栖眠干脆没有打车,而是吹着风步行到了公司。
他又看见了那对三花猫母女,她们正在跟薛付之讨要猫条吃。然而薛付之却捂着哭肿的眼睛,快速地上了保姆车,反倒是那个助理回头看了母女俩一眼,可惜爱莫能助。
傅栖眠不动声色,略过公司大门,走进了宿舍所在的小区。
外面的风有点大,他拉上了窗帘,没有开灯。
这个时候,江氏和傅氏的项目竞标应该已经结束了。
但他并不急着知道结局。
太阳能热水器昨天晒过一天,现在水温是正好的,洗个舒服的热水澡绰绰有余。傅栖眠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一眼看见了穿衣镜中有点消瘦的自己,还有一只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在了地上的打火机。
打火机已经有点生锈了,傅栖眠盘腿坐在地毯上,“叮”地一声,火苗窜了出来。
屋内没有开灯,橙色的火焰照亮镜子中傅栖眠的脸,刚刚出浴的青年漂亮得不像话。
安静地看了很久,傅栖眠终于想起,这只打火机,是江焕诚送他的。
——他和江焕诚的交情,要比薛付之深得多。
那时候,江焕诚还是个小混混,经常带着人在傅栖眠就读的艺术高中附近约架。
就是在某一天,傅栖眠刚跟傅桓烨吵过架,不想那么早回家,便走进了那条小巷,背着书包,与坐在墙角脸上沾血的江焕诚双目对视。
成熟的,风趣的,放荡不羁的江焕诚很快弥补了傅栖眠对兄长的幻想,这种幻想在傅栖眠成年的时候变成了爱慕。
浪漫主义的少年以为自己遇见了一生的真命天子,却不好意思说出来,江焕诚似乎也钟意于他,在离开云城闯荡前,将这只打火机塞给了傅栖眠。
可是,当江焕诚功成名就的时候,傅栖眠去找他,江焕诚却说他什么都忘了。
连同这只陪伴了他十几年的打火机都忘得一干二净。
而站在他身边的,则变成了薛付之。据说江焕诚的第一桶金,就是在薛付之父亲的帮助下得到的。
本来应该是充满浪漫色彩的少年与流浪者的故事,突然就变成了傅栖眠单方面的悲剧。
实际上他知道,江焕诚没忘,只是在当时,江焕诚对他的身份一无所知的状态下,这个从来都利己主义的人选择了更加“方便”的薛付之,或许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