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不会喜欢我了吧?那可不行,我可是要娶媳妇的。
厉慕笙看着时知那副如临大敌般的模样,不禁感到好气又好笑。他无奈地摇摇头,轻声说道:“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怎么就摸不得了?”
“不,不,不,你可别乱说。”时知一听厉慕笙说出这句话,顿时紧张得心跳加速。他害怕被别人听到,急忙冲过去捂住了厉慕笙的嘴巴,试图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然而,当厉慕笙的嘴唇触碰到时知柔软的手掌时,他整个人瞬间愣住了。这突如其来的触感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因为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他。而此刻,他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时知的手好香啊......
“喂,你怎么了?”时知见厉慕笙毫无反应,心里不禁犯起嘀咕。难道自己刚才那一捂,把他给捂傻了不成?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把手从厉慕笙的嘴边移开,并关切地问道。
然而,厉慕笙依然呆呆地站在原地,眼神空洞,仿佛被抽走了灵魂一般,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思绪中无法自拔。时知见状,心中的担忧愈发浓烈起来。于是,他忍不住伸出手,在厉慕笙的眼前轻轻晃了晃,试图唤醒他的意识。
“嗯,没事。”厉慕笙突然伸手捉住了在他眼前晃着的那只手,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
厉慕笙的目光缓缓聚焦,落在眼前这个身着一身洁白衣袍、脸颊因为激动而微微泛红、皮肤白皙嫩滑的男子身上。他的手指修长而白净,仿佛白玉雕琢而成,触感滑腻细腻。厉慕笙的心中不由自主地涌起一丝悸动。
“没事就好。”时知试图抽出被厉慕笙捉住的手,但他的动作却显得有些无力。他不敢直视厉慕笙的眼睛,仿佛害怕自己会陷入其中。
“我先去厨房看一下他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你随意。”时知匆匆说完这句话后,转身逃离了现场,仿佛身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赶他。
厉慕笙看着时知离去的背影,嘴角再次扬起一抹淡淡的笑容。如果他的那些属下此刻在这里,一定会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他们的主人一向严肃冷漠,一年到头也难得见到他笑几次。而今天早上,仅仅在这一刻,他已经不知道笑了多少次。
因为想起了今天凌晨的事情,所以厉慕笙跟时知说了一声就出门了。
……
到了晚上,时知精心准备了一整天的火锅食材终于大功告成。他亲自调制的火锅底料,经过两三次尝试后,终于找到了心目中的那种老家的味道了。此外,他还抽空制作了一份美味的柠檬鸡爪。
在这个时代,鸡头、鸡爪和鸡脖子通常被视为下脚料,无人问津。只有那些极度贫困且渴望品尝肉类滋味的人才会购买这些鸡爪用于煮汤,以获取些许营养与肉味。因此,每当时知向餐馆供应牛羊肉时,如果发现他们当天有砍下的鸡爪,便会问他们买下来,并将其保存在空间内。
“老板,这东西太硬了,根本不好吃,而且也没多少肉。”女主风婷婷看着时知从厨房里端出一个装满鸡爪的盘子,忍不住提醒道。
有人听到女主这样说了,也跟着说着:“老板,我以前也吃过这个,有一股鸡屎味的。”那人弱弱的说着,怕时知会怪罪他。
有一个是有两个,接着有不少的人都说“对啊对啊”“这个又硬又咬不动。”
“这个跟你们之前那些做法不一样的,我试过了,大家可以过来尝尝,非常好吃,我保证你们吃过之后肯定还想再吃。厨房里还有一盘卤制的,谁可以进去帮忙取一下出来?”时知笑着对众人说。
石头听到了就赶紧进去拿了出来,然后对时知说:“老板这个也是拿来卖的吗?”
时知笑着说:“对呀,你们帮我试一试,看能不能拿得出手。”
“谁先来试一下。”时知问。
但是没有人动,时知嘟囔说道:“厉公子又说来帮我试菜的,结果那么晚了还没有回来。”
“老板,我先来。”石头看到大家都不想试,便自告奋勇地开口说道。其实,这也是有原因的。他们家以前非常贫穷,生活十分艰难,甚至连温饱都成问题,有时候还要靠吃草根和树皮来维持生计。因此,对于这些食物,他并没有太多的偏见,反而觉得很正常。
其他的人看到石头吃了进去,连呼吸都屏住了,大家都盯着他的嘴巴,看着他的脸,想看看是不是真的像时知说的那么好吃。
第 三十四章
“嗯,可以,老板,这个叫柠檬鸡脚的做得好好吃呀。辣辣酸酸的,而且那个皮很好吃,还有这个卤鸡脚真的非常入味,一进口就脱骨了。跟我吃的那些完全不一样。”石头一吃眼睛都瞪大了,一边品尝着美食,一边赞叹评价道。真的很好吃,原本还以为跟以前一样没啥味道,还会有一股补鸡腥味的,但是这些都没有,他觉得这种柠檬鸡脚酸辣可口,辣辣酸酸的,鸡皮也十分美味。此外,那盘卤鸡脚更是让他惊艳不已,入口即化,回味无穷。与他之前所吃过的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有那么好吃吗?老板,你不会真的拿这些来拿出来卖吧?”风婷婷一脸怀疑地问道,尽管看到石头吃得如此香甜,还给出了那么高的评价,但她仍然难以置信。毕竟,即使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她也绝不会选择吃这些食物。